第62章 报复(第4/6页)

“警察有关部门的领导说,《守门人》有损他们警察的形象。如果要是让这样的电影上映,可能会在民众之中造成恐慌。”

《守门人》会有损警察形象?我可去你大爷的!

秦砚当负责人的解释后,立刻猜到了这件事背后的真相——被同行举报了。

这件事在国内可不少见,不少电影的上映因为不利于其他人的利益,便采取了举报的手段。理由也是花样百出,不利于XX和谐、不符合社会道德、有损XX形象……

而且对方应该有比较硬的关系,否则警察部门也不会越过权限,为难一部电影。

华影负责人还在安慰着秦砚说道:“您放心,电影方面我们会想办法沟通。”

秦砚之所以一直和华影进行合作,那就是因为华国电影集团背后站着的是电影有关部门。

每年华影的利润很大一部分都会上交给有关机关,你现在把华影今年特别看好的一部电影给举报了,上面的领导当然不会高兴。

华影内部已经有了评估,这次的举报最多推迟《守门人》的上映时间,十月份内肯定能上映。

但是负责人并没有把其中详细的情况告诉秦砚,毕竟在他看来秦砚年纪还是太小,根本不懂这其中的灰色规则。

秦砚怎么可能不知道其中的弯弯道道,他见过太多了。他直接开口说道:

“是刘正豪举报的吧?”

没有想到秦砚一语中的,既然已经把这些事情说穿了,负责人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他说道:

“嗯。刘正豪当初做煤炭生意的时候认识了一些人。”

话外之意,未尽之言。

刘正豪自己说自己黑白通吃,这可不是假话,而且他对“举报”这些下三滥的招数实在太熟悉了。

以前他和别人竞标煤矿,有的时候资质、价钱各方面的条件都比不过对方,这种时候他便会想方设法举报对方,出过什么样的安全事故、质量方面有什么问题……

举报材料也并不一定是真的,只要能够让对方在短时间丧失竞标的资格,他就可以获得最后的合同。

如果秦砚拍摄的是其他题材的电影,刘正豪或许当初还不会那么自信。

但既然是警察题材,刘正豪直接找上了自己认识的领导,再添油加醋的说了一番秦砚电影的问题。

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秦砚的电影到底会不会影响警察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

不需要真相,只需要一个可以砍头的理由。

就如同以前的举报,刘正豪也不奢求能够永远禁止《守门人》上映,只要能拖上十天半个月,他的目的就达到了。

最近两个月《法网恢恢》和《守门人》宣传攻势已经到达顶点,所有人都在关注两部电影的质量最终如何。

老百姓们最喜欢什么,不就喜欢八卦和意外事件吗?

现在如果《守门人》没有办法上映,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开,那《法网恢恢》的吸引力立刻会上升到一个巅峰状态——看看什么样的警匪电影才是有关机构认可的电影。

就算《法网恢恢》是一坨shi,它也可以吸引大量的观众走进电影院。

更何况凭秦砚对《法网恢恢》的了解,本质上还算是一部不错的电影。

其实只要刘正豪什么都不做,让两部警察电影在国庆档上演一出对手戏,再多写一些你来我往的宣传报道,肯定会是双赢的结局。

但偏偏刘正豪脑残,一定要和秦砚杀个你死我活。既然他想把《守门人》给搞死,那秦砚自然不会有任何保留了。

谁让刘正豪犯了秦砚的大忌,选择了举报呢?

无论是刘正豪的恶意中伤,还是宣传拉踩、编造谣言,秦砚都可以一笑置之,毕竟他认为电影的质量足以击溃一切的谣言。

但唯独举报这件事,秦砚无法接受。

上辈子秦砚一开始也在大陆创作电影。虽然他很爱华文化,但他也知道,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让华国的电影创作,一直处于一种束手束脚的环境中。

很多时候好的题材、好的剧本根本没有办法搬上大屏幕,原因就是过不了审。其实大家都是被监管的弱者,本来应该彼此互助,让电影发展的更好。

但偏偏有一些人不仅意识不到这些问题,反而还会通过举报的方式去打压自己的竞争对手,让自己能苟延残喘地活下来。

秦砚当初的电影也曾遭遇过举报,后来一气之下才去国外创办电影公司,制作独立电影。

举报对于艺术创作而言,就是达摩克利斯之剑,你永远不知道它会不会落在自己头上,而一旦落下,就只有死路一条。

所以在秦砚看来,刘正豪的举报行为完全就是在破坏电影创作生态,这比他直接攻击秦砚的《守门人》都更加让他生气。

华影负责人也明显感觉到了秦砚的愤怒,明明秦砚还如此年轻,在电影系统内也没有任何实际的权利,就这么一个年轻的新晋导演,居然给他一种压迫感,让他好像在面对自己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