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一文不值

阿飞蹲下身,在地上那堆金银中拾取了五十两,其他的却是视而不见,任由其丢在地上。

阿飞太讲原则,这在旁人看来有些迂腐,有些傻,但这却正是他可爱的地方,便如李寻欢,此时他眼中的笑意里,就带着激赏之意。

阿飞揣好五十两,若无其事的往位于角落中,属于自己那张桌子行去。

他没有注意到诸葛雷的动作,诸葛雷一直就没有从桌子下爬起来,便在阿飞越过他时,他竟忽然掠起,一剑向阿飞的后心刺出。

他的剑本不慢,阿飞更绝未想到他会出手暗算。

阿飞杀了白蛇,算是替他报了仇,他本该感激才是,阿飞又怎么会想到,他竟会恩将仇报?

“咻”

眼看这一剑便要刺穿他的心窝,一道微不可察的破空声忽然响起,诸葛雷狂吼一声,蹦起来六尺高,掌中的剑也脱手飞出,插在屋梁上。

剑柄的丝穗还在不停的颤动,诸葛雷双手掩住自己的咽喉,眼睛瞪着李寻欢,眼珠都快凸了出来。

然而李寻欢此时也正自愕然无语,他看着便如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正端起碗来喝汤的罗长风,心下是又惊又佩。

惊的是他的飞刀竟如此之快,几乎不在自己之下,佩的是他反应竟如此灵敏,出手比自己还要快了一线。

此时李寻欢捏飞刀的手腕,正向内扣着,这表示他正准备出手。

这倒是李寻欢高估罗长风了,罗长风是因为早就知道有此一节,所以在阿飞捡银子的时候,就已经做好准备。

诸葛雷刚有起身的动作,他就已经毫不犹豫的射出飞刀。

而李寻欢却是在事情发生之后,瞬间反应过来,这才准备出手,动作也不过比罗长风慢了一线而已。

但就算他后出手,罗长风也相信,两把飞刀会同时射中目标,因为李寻欢的飞刀,比他更快。

罗长风的综合实力,毫无疑问在李寻欢之上,但是单以飞刀论,他跟李寻欢相比,还有一段差距。

罗长风的飞刀,快固然是够快的,甚至他相信,这世上除了李寻欢,不会有人比他更快。

但也仅此而已了,罗长风的飞刀虽然比李寻欢多,可他并没有每一刀发出,都必中的把握。

“例不虚发”并不单纯是一个赞誉,那更是一种境界,罗长风尚未达到那等境界,他甚至不知道要如何达到那种境界。

做不到“例不虚发”,他的飞刀哪怕再快,也永远比不上李寻欢。

缕缕鲜血自诸葛雷的手指缝里流了出来,他瞪着李寻欢,咽喉里也在“咯咯”作响。

没有任何人发现,插在诸葛雷咽喉上那把小刀是从哪来的,只有诸葛雷自己以为自己知道,很显然,他以为那飞刀,是李寻欢的手笔。

只见诸葛雷满头大汗如雨,脸已痛得变形,忽然咬了咬牙,将那柄小刀拔了出来,瞪着李寻欢狂吼道:“原来是你……我早该认出你了。”

见罗长风喝完汤,放下碗后只是看着他,并无其他表示,李寻欢失笑的摇了摇头,这才看向诸葛雷,道:“可惜你直到现在才认出我,否则你也许就不会做出如此丢人的事了。”

诸葛雷瞪着双眼,缓缓倒了下去,阿飞回头瞧了一眼,面上露出一抹惊奇之色,似乎想不通这人为什么要杀他。

待阿飞回到桌旁,李寻欢微笑着问道:“吃饱了吗?”

罗长风微微颔首,道:“吃饱了。”

阿飞也表示已经吃饱,李寻欢咳嗽了几声,站起身来,道:“那就走吧!”

……

道上的积雪已化为坚冰,车行冰上,纵是良驹也难驾驭,铁传甲已在车轮上捆起几条铁链,使车轮不致太滑。

铁链拖在冰雪上,“格朗格朗”的直响。

阿飞连喝了三大碗酒,这才放下酒碗,他离开客栈时,在客栈买了十两银子的酒。

“你为什么定要我们到你马车上来喝酒?”阿飞瞪眼瞧着李寻欢问道。

他跟罗长风离开那草原边缘的山洞后,已经好几天没睡过一个好觉,原本他跟罗长风,打算在客栈中好好睡一觉的。

李寻欢笑了笑,道:“只因为那客栈已非久留之地。”

“为什么?”

“无论谁杀了人后,多多少少都会有些麻烦的,我虽不怕杀人,但平生最怕的就是麻烦。”

阿飞默然半晌,这才又从坛子里勺了一碗酒,仰着脖子喝了下去,李寻欢含笑望着,很欣赏他的喝酒的样子。

罗长风不喜欢喝酒,他喝酒只是为了暖身,李寻欢觉得,不喜欢喝酒的男人,人生中会少了许多乐趣。

阿飞喝完这碗酒,轻轻叹了囗气,道:“杀人的确不是件愉快的事,但有些人却实在该杀,我非杀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