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底线,誓约

在某个位面中,有着这样的一句话。

“与恶龙搏斗的人,应小心自己不要变成恶龙。当你凝视深渊时,深渊也在凝视你。”

这段话听起来很玄,很酷,很宏伟,同时也很模糊,人们只是读着这些凑在一起的词语,感受着扑面而来的中二气息,但是却很少能真正的明白这句话中的含义。

因为这不是一个陈述,而是一个问题……它在问:勇者,和恶龙,到底有什么不同?深渊的内外,是否真的存在区别。

同样的句式也可以更换出千百万种不同的疑惑。

什么是幼稚,什么是成熟?

互相谩骂的双方是否有对错之分?

在野兽眼中,人类是否也是野兽?

用暴力去惩戒罪犯的人,和罪犯又有什么区别?

……

好吧,这些问题太深刻,也太空洞了,所以让我们把视线回归到哥谭,回归到这个罪恶之都的夜幕之下,回归到许多年前,一个同样被冠以“怪人”称号的家伙……蝙蝠侠。

……

所有人都知道,蝙蝠侠不会杀人。

他可能把你的四肢敲碎,可能把你揍成痴呆,可能会把你扔进能被活活肛残废的黑门监狱,可能让你烙下终身残疾痛苦不堪……但是他不会杀人。

你可以认为这是一个秉承着假圣母心的中二偏执狂,当然,你也可以用更加简单的想法去理解他,因为不杀人……是他的底线。因为他想拯救这座城市……虽然这里已经被罪恶填满了,但是他总是认为,只要还有一个人能坚守着所谓的正义,那么这座城市就还有救。

好吧,其实从某种角度上来看,这是种很扭曲畸形的心理,因为那所谓的正义根本就是一种虚构出来的假象,但是也正是这种心理,让他成为了一个满身罪恶的“英雄”。

对,满身的罪恶,之前就说了,哥谭市是一个被遗弃的城市,这里只有罪恶……这里的所有人都是罪人。蝙蝠侠自然也是。他是一个法外的制裁者,没有警官证,没有逮捕令。他在黑夜之中彰显暴力,他做的一切事情都是不被法律容许的,他和所有那些怪人一样,穿着奇装异服,画着看不出面貌的妆容,甚至他比那些怪人更加的奇怪,因为他的那一身服装比任何一个超级罪犯都要炫酷得多。这么说起来,除了不杀人不抢劫之外……他似乎和他所打击的罪犯也并没有什么不同。而他不抢劫是因为他用不着去抢。所以不去杀人,似乎也就成为了唯一能拽着他不堕落下去的那根风筝弦。

是的,他的确可以杀人,他甚至每分每秒都想把那群罪犯一枪蹦了。

但是……之后呢?

杀了下一个?

再下一个?

这里可是哥谭,你如果想要清除罪恶,那么只有一种方法,就是把整个哥谭炸掉……一个人都不要剩。

那不是拯救,而是屠杀。

所以只要蝙蝠侠杀了人,那他就不再是蝙蝠侠了,而是一个没有底线的杀人魔,他是比任何一个罪犯都要可怕的存在……

所以就在那一夜……整个哥谭所有的超级罪犯都傻眼了。

他们看到那个叫做哈利·奎因的女孩躺在血泊之中,曼妙的身材简直能让任何一个生理正常的男人吞下口水。

而她的身旁,站着一个怪物,一个披着黑色披风,几乎要和黑夜融为一体的怪物。

……蝙蝠侠,杀人了!

就在那一刻,积攒了整整一生的罪孽,开始拽着这个自诩正义的人开始堕落,怨恨,仇视,疯狂,万千的情绪都在那根风筝线断开的一刹那,将他吞没了。

一个恶魔,诞生了……

在那一瞬间,所有的超级罪犯全部都意识到,必须杀掉蝙蝠侠,没有其他的选择!

但是……怎么杀?

他再次消失在了黑夜里,没有人知道蝙蝠侠在哪。平时,他总是从黑暗中出现,然后打断某个人的骨头,将其送进监狱,但是从这一刻开始,谁都不知道他下次出现后,会不会直接撕开某个人的喉咙。

整个哥谭市,陷入了有史以来最可怕的一次恐慌。所有的超级罪犯全都躲了起来,有的销声匿迹,有的直接离开了哥谭,更有的准备自首,在监狱里躲避蝙蝠侠。

……

……

企鹅人坐在子良的面前,将这些事情娓娓道来。

“所以……这就是八年前你们这些罪犯们突然消失了的原因?”子良皱着眉头说道:“不对,如果只是这样,那么哥谭不应该是现在的这个样子。”

企鹅人点了点头:“当然不仅仅这么简单,因为哥谭市里不光有蝙蝠侠,还有另外一个人……Joker!”他说道,然后似乎是陷入了又一段回忆。

那晚之后,蝙蝠侠就很久没有出现过,但是谁都知道,那是因为他背负的罪孽实在太多了,一个英雄的诞生极其的艰难,而一个恶魔的孕育,自然也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