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五章 幕中幕(1)

半个小时之后,晨星工作室在东方娱乐网的头条发了一个严正声明:

经由搜搜网的报道,江晨星才知道昨晚有人刻意冒充她在群英会所招摇撞骗,以达到欺骗公众和混淆视听的目的,这件事已经严重损害了江晨星的名誉,江晨星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今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在此正告所有媒体,搜搜网上所发的买醉女子以及被无名富商搀扶的女子,是一个相貌跟江晨星有几分相似之人故意冒充的,若有人再借用这些照片明指或者含沙射影地污蔑江晨星,我工作室必将追究蓄意诽谤之人的民事、刑事责任!

……

看到这个声明,邱毅、冒充晨星的女孩子、包括齐老板,这个时候都很乐观,觉得王劢不过是在虚张声势。

说得这么吓人,好像谁是被吓大似的,他们做的事情,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自己是故意的,这些照片就是被好事者偷拍了,谁能说他们违法?

而喜欢一个明星,成了她的粉丝,模仿她的穿着,这不就是狂热粉丝爱做的事情吗?不然呢,粉丝经济都是怎么发展起来的?

即便是发了这篇文章的记者,来一句自己看错了,又能有多大责任?

更何况,他们有很大的把握,公安根本查不到他们的身上!

——

成总他们介入了这个案子之后,没有急着去找齐老板、邱毅这些明面上跟这件事有关的人,他们很感兴趣的是,到底是何方神圣,能在京城这样繁华的大街上,在晚上八点左右,随手毁掉街道两边的监控摄像,还不被人发现。

他们细细查看了当晚那条街道上七点半之后特意经过那几个摄像头位置的人流,并恢复了那几个摄像头被破坏瞬间拍到的影像,锁定了一个头戴礼帽、身穿黑色夹克的男人。

这个男人的手上,摆弄着一只精致的打火机,那个打火机对准摄像头的位置略晃一晃,摄像头就被爆掉了,外行不知道这个打火机是什么,可成总他们一看就明白,这是微型电子枪!

能拿这种秘密武器的人,就不会是良民百姓,成总他们已经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这个人是个隐藏的间谍!

发现有间谍介入此事,成总他们更有必要把这个案子查得通通透透。

他们一路追踪这个人,发现他随后进入了一家大商场里,通过商场的监控,成总的人发现他去了卫生间,换了一身蓝色西装、戴上一副带刘海的头套,并戴上了无框眼镜,成总的人如果不是反复看了十几遍,也根本认不出他就是方才进去的那个男人。

这个人极其谨慎,他变过装之后,在商场里只停留了几分钟,就出了商场,然后一路往暗影里走,到晚上十点钟的时候,他的身影到了到了一条小巷子里,之后成总的人就再也没有在摄像头里发现他了。

虽然此人成功地隐身于黑夜当中,但是成总他们根据他两次露面的形象,已经大致画出了他的画像,跟领导请示之后,领导让他们切勿打草惊蛇,先放一放,过段时间之后,再以此人消失之地为核心,在那附近慢慢排查。

查过这人之后,成总他们传唤了在搜搜网的头条发了那篇报导的记者,请他说明一下,他是如何拍到那些照片的?

这个记者早想过了,如果承认这些照片是自己拍的,怎么说都是破绽百出,那张疑似晨星的女子跟齐老板碰杯的照片,只有跟齐老板他们在同一个包间里的人才能拍到,而他如果跟齐老板他们在一个包间里吃饭,就不可能不知道这姑娘不是江晨星。

明知不是江晨星,还故意引导公众相信这个人是江晨星,不是蓄意诽谤是什么?

所以他很肯定地说,这照片是他买来的,是一个街头混混跟他联系,问他要不要照片?要价非常便宜,他看过之后发现是江晨星的,觉得很有新闻价值,就买下了。

见他这样忽悠,成总的人就请他提供跟混混联系的电话、见面交易的场所,街头和各公共场合到处都有摄像头,他只要真跟人有交易,肯定可以在监控摄像里发现蛛丝马迹。

这位记者顺头冒汗,他那里提供得了?而头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第二天早上就见报,他也不可能是通过邮寄拿到的。

成总让他想清楚,这件事牵涉甚广,是说实话回家吃饭,还是不说实话去看守所里待一段时间,都是他个人的选择!

这位记者掂量了一会儿,觉得没必要为了工作让自己吃苦受罪,心一横就说了实话:“这篇文章根本不是我写的,是有人写好了送到我们主编那里,主编挂了我的名发出去了,媒体里这种操作不少,我也是为了那两千元的稿费。”

这个记者在询问笔录上签过字之后,成总的人马上就传唤了搜搜网的申主编,申主编的头很大,这种事,被查出来就是违规操作,媒体要受到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