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屠鹭带着李秀找到酒店住下, 屁股还没有在柔软的大床上坐热,就又领着李秀来到商业中心。香城的商业中心是著名的高级购物地带,这里的高楼耸入云霄, 寸土寸金。只要踏入这里一步, 似乎脚丫子都染上了那股子奢靡的金钱气息。

李秀一被带到这里,顿时像是老鼠进了猫的地盘,恨不得踮着脚走路:“屠鹭妹子,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啊,不是看秀吗?”

屠鹭道:“时装秀在明天晚上, 还不急。况且来这里看秀不是主要目的, 让你开窍才是真正的目标。”

“开窍?”李秀挠了挠头:“我还有啥窍要开啊。”

“总之你跟着我走就对了。”屠鹭推着她走到一间名牌服装店前。李秀抬头一看,通体漆黑的牌子,只有两个字母“Q&S”。

“这是啥牌子,咋就两个拼音呢?”

“不是拼音, 是字母。”屠鹭带着她走进去:“是这个牌子的设计师昆蒂娜.赛宾斯的简称。”

这么长的名字李秀记不住, 也不想记。她只知道这里无论是装潢还是灯光都是她买不起的样子,左脚刚迈进去右脚就转了出来:“屠鹭妹子,这看起来也太贵了。”

屠鹭道:“我给你买。”

李秀哪能让她花钱,赶紧摆手:“使不得使不得, 我来你这里工作本来就够麻烦你的了,怎么能让你给我买衣服。有那个钱你自己多买两件多好。”

李秀看着屠鹭身上最简单的T恤牛仔裤, 屠鹭道:“我不用买。”

“为啥?”

指尖在墨镜中间的鼻托上一勾,狭长的凤眼臭屁地眯起:“因为我穿什么什么就是时尚。”

李秀哑口无言。

好说歹说,还是进了店里。香城是时尚之都, 受社会风气影响这里的穿衣风格都已简洁大方为主, 虽然Q&S是名牌, 但免不了还是受到影响, 大部分都是灰黑白为主。

屠鹭给李秀挑了一身白色露肩长袖毛衣,下身配褐色皮制长裙,高跟鞋选了只带了一点跟的一双:“去里面换上试试。”

在屠鹭的眼神下,李秀不敢不从。屠鹭找个地方坐下,刚喝一口水就察觉到导购员肆无忌惮地飘过来的视线,顺着对方的目光她看到自己身上毫无设计感的T恤,瞬间了然。

垂下眸子,她勾了一下嘴角。

半晌,李秀磨磨蹭蹭地出来,束手束脚地问她:“……行吗?”

屠鹭道:“行。”说着,把手边的长裙递给她:“你再试一下这件。”

李秀一看那做工就知道价格不菲,再一看标签,顿时惊了:“五、五位数?!我的妈呀,够我和我妈一年的工资了!”

站在一边的导购员顿时发出一声嗤笑,把裙子抢过来抖了抖上面不存在的灰又重新挂起:

“两位女士,买衣服的时候不仅是人挑衣服,也是衣服挑人。不合适就是不合适,不要勉强。出了门东转二十里外的筒子街要什么没有,何必来这里给别人增加工作量……”

这样直白的话,再加上阴阳怪气的语气,即使再迟钝的人都能听出来这里面的鄙视,李秀的脸色顿时涨得通红,身上的毛衣皮裙还没有换下来,却觉得像是被人扒光了一样羞耻。

她的眼眶微红,下意识地对屠鹭道:“妹子,这衣服我觉得有一些不合适,咱们还是换一家吧。”

导购员冷笑一声翻了个白眼。

屠鹭以手拄着下巴:“我也觉得不合适……”待李秀脸色变白之前,她才不紧不慢地补充:“毕竟这样的款式是有些过时了。”

导购的动作一顿,转过头冷笑地看着她:“小姐,您怕是不了解什么是复古吧。今年我们店里所有的东西都是轮回二十年前的潮流,什么叫过时?您不懂就不要乱说。”

屠鹭一笑,指尖一动扒开一根棒棒糖:“你就没有想过你们Q&S无法成功成为大众高奢只能屈居香城一角,成为小众潮牌的原因?”

她一个导购哪里想得到这个:“什、什么原因?”

屠鹭将棒棒糖咬得嘎吱嘎吱响,先让李秀换下衣服,打量了这一圈屋子里的衣服,发出和导购一样的嗤笑:“当然是过时啊。复古不是拿过去元素的胡乱堆叠,而是对过去时尚精神的拥趸。况且你们说的复古……”

她站起来,指尖拎出一条牛仔裤:“这裤脚的裁剪昆蒂娜在她三年前的时装发布会上就已经用过。”

拎出一条长裙:“这上面的印花和去年的花鸟系列的外套一模一样。”

拎出一双鞋子:“鞋面上的蝴蝶结设计和前年的秋冬长靴也是同一种。所以……”

她看着目瞪口呆的导购,淡然下结论:“别说什么复古,就是昆蒂娜吃老本而已。”

“你、你瞎说什么!?”

导购员气得脸色通红,却找不出什么话反驳。这时店长走出来狠瞪了她一眼,让她滚到后面去。导购看不出来,店长可不是睁眼瞎,她马上就判断出屠鹭不是设计师就是这个圈子里的人。时尚界的人古古怪怪,有奢侈夸张的就有低调简朴的,这个客人对昆蒂娜的设计如数家珍,万一是个真懂行的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