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十四只爪爪(第3/3页)

沈凌看看他万能而神奇的华润O果购物袋,又看看一滴没浪费的冰棍,赞叹道:“哇塞!”

她“哈哈”着吐着舌头缓过一点温度,又开开心心地重新舔冰棍,金色的卷毛一翘一翘的:“唔唔唔呜呜!”

这次薛谨听懂了,她是在口齿不清地表达“阿谨最好啦”。

……算了,他原本娶妻也不是为了这档子事,更没有繁衍后代的必要需求……不能做就不能做吧,这姑娘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适合被当作儿童好好照顾。

这位从各种意义上而言都比较佛系的普通人斟酌片刻,自觉“普通人守则”里的婚姻生活应该把妻子的需求放在第一位,便做下了决定。

“阿谨,我吃完啦!这个真好吃!”

“好的,沈小姐,记得把吃完的木棍扔到垃圾桶。”

薛谨发出一个较之前长度更大的叹气,意思意思哀悼了一下注定一辈子处男的自己——毕竟如无意外婚姻是要维持一辈子的,不是吗——便伸手揉了揉了沈凌的卷毛。

这姑娘的发质就和她的皮肤一样又滑又嫩,所以薛谨本打算揉一下就放开的手停留得久了一点。

“吃完了吗?沈小姐,接下来我们去建材市场吧,你有什么想采购的家具吗?”

被揉脑袋倒是挺舒服,比起抖耳朵的冲动,沈凌更想“咕噜咕噜”往他掌心里蹭脸。

但这个形态不可以往阿谨掌心里蹭脸她还是知道的,于是沈凌为了忍耐用力咬了咬被自己舔干净的冰棍——不,如今是小木棍了。

薛谨:“沈小姐,请不要咬木棍,这不雅观。”

沈凌皱皱鼻子,把木棍的末端咬折了。

她之前突兀抽出手时的动作就是皱鼻子,薛谨仔细观察了一下,判断这是沈凌感到烦躁不耐的表现,便直接伸出手,打算把她嘴里的木棍扯出来。

不想要和异性进行肢体接触惯着没问题,乱咬不能吃的东西可不是健康的好习惯。

“沈小姐,这种木棍是不能吃的,我理解你觉得它还有点冰棍的糖味所以要含在嘴里,但请不……”

沈凌望着伸到自己面前晃悠的手,这只手恰好是之前接她离开娃娃机、让她稳稳坐上去的右手。

非常、非常好看也非常、非常好玩的手,如今无名指上还带着银环。

这枚银环不是阿谨送给她的漂亮小宝藏,也没有另一枚上面镶嵌的闪亮亮的白色小石头,沈凌一直觉得它又灰又丑。

——但戴在低等鸟类的手上,竟然和她那些宝藏一样好看。

唔。

呜呜呜。

沈凌又想抖耳朵了,为了防止耳朵从头发里蹦出来,她忿忿咬断了嘴里的小木棍,吐掉木渣,生气地把脑袋探过去。

“你烦死啦!不要再对着我晃爪子了!阿谨烦人!”

——下巴垫在他的手掌上蹭了蹭,又侧过脸滚过他的掌心,然后整只埋进去用鼻子在里面嗅嗅,确定薰衣草和雨水的味道与窝里的抱枕被套相同,便再次磨磨他的掌纹,发出满足的“咕噜咕噜”声。

爽了,虽然咬他羽毛也爽,但果然还是一边被摸脑袋一边蹭手下败鸡的爪爪最爽了。

薛谨:“……”

面对这一幕,随着抽搐的神经,他不禁抽搐了一下自己的食指。

沈凌敏捷地张嘴咬过去,刚吃过冰棍的舌头泛着一点点凉意,却让被舔被咬的受害者直接感到那里的血管仿佛被冰冻了三十天——冻伤导致了奇怪的灼烧感,而这灼烧感却直接从指尖传递到大脑——

薛先生“唰”地抽出手。

和之前沈凌“唰”地抽出手如出一辙。

“沈小姐。”没蹭爽的沈凌鼓着脸抬头看他时,就发现这人眼镜上的白光几乎遮住了一切。

“请不要再做这种行为了。你会害我去做截肢手术。”

而且动摇我刚刚下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