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章 斗殴事件(第2/2页)

就跟某些人,把狗骗进来杀一个道理。

“今夜南中兵犯禁,系其军纪涣散,无军吏约束,非其作乱的原由。”

邓艾斟酌语言,毕竟有马良这么个人在,不能被抓住言语漏洞:“其犯禁原由,是哀怨我军肉食充足,其军肉少。”

随邓艾而来的宿卫亲兵纷纷呵呵做笑,作为原来的诸胡贵族子弟,他们不缺肉食。

“故冲毁栅栏,犯禁闯我营中,逞凶殴打我麾下吏士,抢夺公上所赐牛羊,十分可恶。触犯军律死罪,藐视公上更是死罪!”

邓艾不仅高兴时不结巴,怒气发作时也说话顺畅……估计是这次成功的军事行动增加了他的信心,这种信心也就能应付眼前这种局面。

遇到田信、陆议,或慌了的时候,该结巴还得结巴。

邓艾说罢,对着跟随而来的安秀虎扬扬下巴:“说说,南中兵为何犯禁。”

安秀虎上前几步拱手与诸人见礼,看向马良:“马使君也知南中风俗,男子轻生好死,乐于战死,耻于老死。有崇尚勇者,轻鄙弱者之风俗。”

马良微微颔首,安秀虎又说:“南中又无财货、私产之区别,崇尚公有、共享。勇者食肉,弱者食不果腹,乃其共俗。南中兵自恃勇力,见我营中食肉,自觉有失公允,故生不满,这才明知犯禁,仍行犯禁之事。”

安秀虎叹息一声:“唉……此中有误会,皆南中风俗使然,不宜责怪太多,犯禁者处斩即可。”

马良自然清楚南中夷兵的生活风俗,麾下夷兵来自几个不同的部众,风俗、族类虽有不同,可却没有大不同。

夷兵想法很简单,大家都是汉兵,是勇士,你吃肉,秉着共享平均精神,那我也应该吃肉。

根本不管这肉是哪里来的,在占便宜有利可图的时候就成了一家人,不分彼此。

别说肉,就是遇到别人有,自己没有的东西,也会很自然的问一句‘能给我吗?’,为此发生劫掠、偷盗的案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所以南中兵的军纪很严,约束、管理的十分严密……可原来的军吏被邓艾集中管理,使军吏、军士分离,这才造成了事态最初的失控。

如果军吏没有分离,自然会解释、安抚、约束南中兵。

如果是没有意义的,马良越发觉得这是针对南中兵的一个阴谋,认同田豫的看法,邓艾军中有擅长南中语言的人,在野王城下喊话瓦解了南中兵的战意。

现在到北府地界,又抓住南中兵的性格缺陷,针对设计。

解释?调查?

皆是无用,能设局如此,怎么可能遗留翻盘的证据?

五千余汉军序列的南中兵,可能就此解除番号,剥除合法的身份……沦为劳力?

对,北府一直很缺劳力。

马良想通这一茬,与田豫对视时,相互达成了一致看法……这是一个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