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 放血(第2/2页)

现在不是你精通律法就能判案的,律法这东西不顶用,所以才制定《蜀科》,今后以《蜀科》作为判案的标准,效力在律令之上,也在五经援例法之上。

问题就这样摆在面前,一个少年人学习律法、学习过往的经典案例成材快,还是跪在世家门阀面前学习五经成材快?

世家当道,一个符合他们要求的官员各项素质较高,成长太慢,而世家子自幼学习五经,竞争力自然很强。

而现在的问题是田信一方面让军吏教授《千字文》给军士启蒙,让他们识字;识字后,就会教授他们相关的汉律。

就这么简单,从一开始就把五经,及臃肿复杂的五经各家注解踹到一边去。

今后田信这里出来的军吏转任地方后,判案肯定遵循田信这里学到的律法、律例,跟五经体系的援例法冲突,这个冲突很大,是有罪无罪的极端冲突。

也会跟《蜀科》有一定冲突,但这个冲突很轻,是量刑偏轻偏重的冲突,可以权衡。

所以田信眼中的战争才刚刚开始,安众宗氏,涅阳张氏只是小菜。

绝不会因为宗预、张仲景的原因而对这两家豪强心慈手软,敢杀奴役、部曲,就做好迎接汉律铁拳制裁的准备。

一方豪族,不是几对父子就能支撑起来的,这是许多同根同源的宗族抱团形成的。

你家三四户仆役,我家七八家徒附,他家又有十几户部曲、佃民,因为外部压力而聚合在一起,这就是豪族。

谁犯案,就先收拾谁,收拾的是一家一户,而不是整个宗族。

等实力再强一些,就能逼这些豪族编户齐民,将他们部曲、隐户纳入收税、徭役体系内,削弱他们经济实力,降低他们对部曲、奴仆的权威。

也只有现在适合,现在东征战役胜败未分,南阳豪强急着集结私兵参加东征,很多事情暂时可以退让。

如果刘备大胜,他们完全可以回来再跟田信慢慢计较。

而大胜,对这些疯狂买进的豪强来说,难道不是必然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