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0章 忽悠(第3/3页)

阿史那思摩不出声,沉默着也不知在想什么,李牧继续说道:“其二,不必向朝廷缴税,但是并不是不收税。只是收的税,不交给朝廷,但是要用在你们的自治道,用在民生,而不是像从前一样,贵族不交税,还榨取利润。你们突厥从前没有税法,朝廷会派去专门的税务官,教授你们如何收税,如何使用税收,如何制定规划等等。不必担心这些人派过去就不回来了,如今大唐正稀缺的便是这样的人才,一旦把你们的人教会了,是要立刻回来的。”

阿史那思摩明白了,税是要收的,但是朝廷不要,花在突厥人的身上,这与从前还是有区别的,而且是对百姓的利好。这一点,他倒是可以接受。

“不必执行大唐所有的律法,但不是不执行。大唐律法之中,有一些条例是死规,比方说不孝,杀人,掘坟,造反等等,这些人神共愤之举,突厥自治道也要遵守大唐的律法。而一些细小的规则,比如偷盗,殴斗等等,突厥则可根据自己的风俗民情,酌情商定。这与从前的区别是,从前突厥的律法,是突厥的汗王,贵族随口说出来的,百姓的生死,只凭贵人一张嘴。而有了法规之后,即便是贵族,也没有任何权利动私行,并且贵族犯了法,也一样处置,从前没有约束的贵族,从今往后法规来约束!”

“官员的升迁调派,朝廷不直接干预。但是官员的考察权,还是在朝廷手中的。自治道任命官员的时候,朝廷要考察此人的履历,是否有任职的能力。并且,每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在地方上为祸弄权的,朝廷有权通知自治道罢免。”

阿史那思摩咂摸出点意思来了,说是不管,实则处处都管。只是不直接管罢了,规定出一个方向或者一个框架,让你自己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