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越狱(第2/2页)

持着匕首的人,赫然是他刚认的兄弟,米尔!

伴随着米尔手腕一动。

脑子内部直接被匕首搅碎,两眼翻白,蛇皮颤抖着身子,缓缓倒下。

但他染血的右手,却死死地抓着米尔的裤脚。

“为……为什么……”

“对不起,我想做个兔民。”

看着窗外,下面的柏莎小队已经在朝这边接近,米尔打开了灯,如主人般,坐在了客厅静静等待。

……

地下庄,一楼。

“你要我当副队长?”

方义惊讶地指着自己。

在他的面前,是刚刚成为队伍首领的小英子。

“嗯,陌梦前辈实力强大,能留在队伍,已经是我的荣幸,又怎么能让你受委屈呢。”

之前还看不出来,原来这家伙挺会说话的。

收拢人心,很有一套。

不过也是因为方义确实根基单薄,没有靠山。

不然即使小英子主动邀请,方义也不会加入。

现在的话,自然先把这细腿抱着,渡过地下庄的平稳期,了解地下庄的情况后,再考虑跳槽的事情。

“既然你都这么看得起我了,老头子我再推脱,那就不妥了。好!我答应你,做小队的副队长,不过大事还是小英子你做主。只有在你不在队伍里的时候,我才代为接管,进行指挥。”

方义见识过那么多大风大浪,作为一个外来者,空降队伍的二把手,该怎么说话还是很清楚。

当然,说是一回事。

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说的比唱的好听,那就行了。

如果有机会夺权,又符合自身利益的话,方义保证第一时间捅死小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