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好不容易熬到了放学,熬到了孔德诤一边呼朋唤友一边高谈阔论地离开,熬到了整个教室只剩下他和做值日的同学,熬到了天色变得通黑,周遭变得安静。

同昨天一样,似乎比昨天更糟糕,周宏远仍是不想回家。

他无法解释刚买的杯子为何会坏,更无法面对程毓关怀的目光,他的校园生活太糟糕,糟糕到他自己都觉得配不上程毓的照料。

他当然知道此时的自己在程毓心中占有一席之地,昨晚的怀抱不是作伪,可成年人的喜欢太易碎,有时甚至不需要跌落在地,风一吹,雨一淋,就能化作齑粉。

程毓对他太重要了,是光,是神,有时他甚至觉得,程毓就是他的命。

离了程毓,他大概是活不下去的。他心里,有这个自知之明。

周宏远脑子里乱七八糟,心里七上八下,慢腾腾地走回家,等待自己的,是客厅里那一盏略显昏暗的黄灯,是正合自己口味、热过好几遍的饭菜和汤水,是熟悉的身影,还有一个温柔的笑。

周宏远起伏的心,一下子落到了实处。有几个瞬间,他几乎彻底把自己当做家了。

周宏远收起自己的委屈,强打精神,向自己的小叔叔回了个笑,将书包放在地上,紧接着,与他的神,共进晚餐。

对于周宏远来说,上学的日子,是痛苦而漫长,好不容易挨到了周五,程毓做了土豆炖牛肉庆祝。

如今,叔侄俩的生活全靠程毓的奖学金和兼职收入,日子过得清苦,虽不至于吃不饱穿不暖,但仍是拮据,必得一个钱掰成两个的花。程毓心疼自己的小侄子,自是不肯克扣周宏远的吃穿用度,而他自己,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早晨是干面包就水,中午是馒头和水煮青菜,晚上周宏远要回家吃,则是肉沫炒青菜,而他自己,自然是只吃青菜。

每当程毓吃不下青菜了,或是觉得苦了,总能想起程曼红的身影。自己的母亲没什么文化,唯一能给予自己的,就是无边的爱。可就是这样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中年妇女,为自己撑起了一整片天,让自己得以成人,得以成材。

程毓没什么照顾孩子的经验,所有的经验,都来自于这个女人。每每回忆起已故母亲的身形,每每想起母亲把好吃的饭菜往自己身边推的样子,程毓都感慨万分,顿时觉得,这一切其实也没那么苦。总之,他是家长,是小宏远的长辈,一切便都是应该的。

在艰苦的日子里,牛肉,对叔侄俩是妥妥的奢侈品,轻易不吃的。而今为了庆祝周末,程毓咬咬牙,买了。

程毓做饭技术虽差,却好在足够听话,知道“照本宣科”,在网上特地查了菜谱,一步一步跟着菜谱做,怎么都不会太难吃。

周宏远正是长身体的年纪,消耗大,到家时早已是饥肠辘辘,见着可口的饭菜,吃得像头猛兽。程毓看侄子吃得欢,心里开心,一边儿说着“慢点吃,没人跟你抢”,一边不停往周宏远碗里添饭菜。

吃过饭后,是久违的电视时间。

程毓是个话唠,哪怕没有回应,也能一个人絮絮叨叨说好久,时间久了,周宏远的耳朵就形成了自动屏蔽功能,只在需要时回几个敷衍的“嗯,嗯”,而程毓到底说了什么,他却是不知道的。

“问你话呢,宏远?”

当程毓第三遍叫起周宏远的名字,周宏远才隐隐约约地听到,有些不好意思的舔了舔嘴唇,问,“怎么了?”

程毓没好气的瞅了侄子一眼,说,“问你话呢,这一周,跟同学相处的怎么样啊?没人欺负你吧?”

程毓不问周宏远在学校表现怎么样,只问他有没有受欺负,可周宏远宁愿程毓问自己的学业,哪怕是出张卷子考考自己也好。

周宏远只是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半天憋出句“还行”。

程毓一早就猜出了周宏远在学校受人欺负,从第一天的“破洞裤”开始,到第二天消失不见的水杯,到后来每一日侄子脸上的阴郁。

本来,水杯这种细枝末节的事情,程毓是注意不到的。可程曼红却是个细心的女人,以往程毓还念中学时,程曼红每天早晨都不忘给程毓倒一瓶水,放进书包里。程曼红的这个举动,程毓当初不觉得怎样,后来念了大学,再没人帮他每天倒水,每次在自习室渴到冒烟,才想起母亲的好。也正因如此,程毓将当初程曼红的举动,复制到了周宏远这里。也正是因为这个缘故,程毓发现了瓶子的不翼而飞。

他当时没多想,随口问周宏远,水瓶放在了哪里,可周宏远的反应却极不自然,犹豫了很久,推说丢了。

程毓本身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找不着东西是家常便饭,丢东西更是时有发生,每天光是浪费在找眼镜和找钥匙两件事上的时间,没有二十分钟是打不住的。可周宏远却是跟他截然相反的性子,爱洁净、爱整洁,什么东西都要归置地妥妥帖帖,什么东西都放得井然有序。若说周宏远上学第二天就丢了水杯,程毓是不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