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第4/4页)

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

保康越听越震惊,听完后和师祖四目相对,更是震惊。

先皇遗诏,乃是先皇去世后,由朝廷公布的诏书。保康不知道这十四条“罪己诏”是先皇自己的意思,还是,部分先皇自己的意思,部分当年的圣母皇太后现在的太皇太后的意思,亦或是辅政大臣的意思。

但是保康听懂了,看懂了,师祖要告诉他的意思。

先皇当时自认为,自己英年早逝未能克尽孝道,深感愧对母亲,此情此感,发自内心。

先皇遏制满洲亲贵和蒙古王公的势力,大胆任用汉官,是成功且正确的举措,但他对满蒙王公,对那些在大清建国,大清进关中立下大功劳的臣子们,是有深深的愧疚之心的。

包括他对自己因为董鄂皇后的事情没有“以礼止情”,伤了母亲和亲表妹亲友们的心,也是有着深深的愧疚和自责。

天地父母夫妻君臣,人间正道也。不过保康也有不明白,“师祖,保康明白了,保康也有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