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3/4页)

他将手重重落入水面,激起一阵水花,竟将两人的衣襟沾湿。

于成钧面无神色,只是水泼在他腰间挂着的麒麟绣囊上时,他不由轻皱了眉头——这绣囊还是他在边关之时,陈婉兮随信寄来的。他一向不爱这些细致的玩意儿,但因这绣囊是陈婉兮所赠,上面的麒麟又绣的威风凛凛,十分投他的喜好,他便分外珍惜。在边关上阵杀敌之时,这绣囊是被他拴在脖子上,套在盔甲里面,唯恐损毁。这才回京第二日,便被泼上了水,他心中不悦。

然则这段心事,却没一丝一毫现在脸上,即便那轻皱的浓眉,也转瞬便舒展开来。

于成钧默然不言,冷眼静观于瀚文的挥洒。

于瀚文眼中泛起了些许血丝,他重喘了几声,忽又向于成钧道:“三弟,我一定要转一转这混乱的世道!你为国征战,戍边三年,无数次打退来敌,保得一方安泰,自然是江山之栋梁,社稷之英雄!我便是要让世人都晓得,这真正该赞颂称道的,当是什么样的人!”

所以,你便将我做了个活的功德碑,众人眼里的活靶子。

这话,只闷在于成钧的心里。

他脸上倒现出一抹激动的神色,张口说道:“大哥有凌云志,臣弟必定追随。往后,大哥若有差遣,臣弟万死莫辞!”

于瀚文朝他一笑,那圆胖的脸上逐渐复了往日惯有的懒洋洋的神色,他说道:“三弟言重了,何至于此。”说着,他抬头看了一眼日头,又道:“咱们说了这半日的话,父皇那边也该收拾利索了。咱们这就过去罢,免得误了你述职。如今无数双眼睛盯着你,可别叫人抓了把柄。”

于成钧称是,两人便向来时路走去。

于瀚文在前,于成钧微微错后他两步,到底是君臣之别,不能与他并肩而行。

看着前头于瀚文那圆滚的身段,赤色蟠龙袍裹着就越发显胖了。三年不见,这位太子大哥的心性,倒也如他的身材一般,越见圆滑。

于瀚文是皇后所出,堂堂正正的中宫嫡子,于是他三岁那年顺理成章的被立为储君。

皇后古板端庄,不讨明乐帝的喜欢。明乐帝生性风流,宫中除却顺妃梅嫔这等旧爱如云,那每三年大选之后新欢亦是不断。饶是皇后身份尊贵,也多少受过些委屈。

于瀚文,便是在这等情势下长大。

自小时起,他便与于成钧交好,这其中的缘由,除了虚无的手足情外,大约便是因于成钧的生母顺妃是宠妃之故。

这道理,是于成钧后来自家悟出来的。

打小,他可没少为了这位好大哥强出头,替他顶缸背锅,受了明乐帝不少责罚。明乐帝对他本就心有芥蒂,如此便愈加嫌厌。那时候他也傻,是个热血直肠的傻小子,人把他当兄弟,说上几句义薄云天的话语,他便当了真。

点醒他的,却是个年纪尚小的女娃儿。

他还记得当时的情形,那个穿着水红色缎子小夹袄的瓷娃娃,小脸平平淡淡的对他说:“你是个憨子,人家躲在你后面呢。”

打从那之后,他便多留了几分心,却并未就此改了行事作风。

于瀚文既以为他是个直肠的呆子,便叫他继续如此以为好了,他到底是太子,是将来的皇帝。

却也不得不叹服,于瀚文的确精明过人,年纪小小便有如斯手腕,且即便是顺妃如履薄冰那几年,他也并未疏远他们母子,更未如旁人那般欺凌践踏,这般城府很是难得了。

于瀚文对他,或许有几分为兄长的真心,但到底还是如臣子般的利用。

比如三年前那道急催出征的金牌,固然有于炳辉的举荐之功,但于瀚文在御前亦是说了话的。

如今他凯旋而归,尚未返京,于瀚文便已将他捧成了一个战神英雄。于成钧知道,他是想把自己推到前头去,好让于炳辉的刀枪全落在他这个明晃晃的靶子上。

无论成败,于瀚文都坐收渔翁之利。这等不出本钱的好事,也唯有他想得出来了。

想起适才于瀚文那番演绎,于成钧的嘴角不由勾起了一抹略显讥讽的笑意。他这个大哥,不去唱戏实在太可惜了。

正当于成钧在心中描画于瀚文涂脂抹粉、打扮青衣花旦的模样时,前头忽有一道清朗男音突兀传来:“臣见过太子殿下、肃亲王爷。”

于成钧听这声音略有几分陌生,抬眼望去。

此刻,他们已步出了御园,正在幽深的宫道上行走,前头立着一位身着大红羽纱长袍的男子。

这男子生的俊逸,皮色白净,悬胆鼻,朱色的唇,两道眉竟修的细细的,倒是个美男子。风一过来,便送来一股子脂粉香气。

于成钧看他这面目生疏,正想他是何人,但听于瀚文已先开口道:“原来是司空大人,伺候完父皇,这是要出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