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王小福拉着弦,看着对面的戎族人,他的两眼紧盯着对面的人,但从手腕到肩膀都是放松的,他知道,一旦对面的人开始冲锋,他就要以最快的速度射出最多的箭。

他所处的位置风向很好,但是从后面吹来的冷风还是将他的四肢都冻麻痹了,不过因为紧张,他也没有太多的感觉。两天前的那场战斗,是长枪兵和刀兵的舞台,他这样的弓箭兵根本就没有出场,当时,他还是庆幸的,对于戎族,他也是恼恨的,可是,他更爱惜自己的性命。

“不要你有大富大贵,那不是咱们该有的命,只要你平平安安长大,有点小福气,就够了。”

这是他爷爷过去经常说的话,所以他想的,也就是有个小钱,娶个漂亮点的老婆,将来再生两个能干些的儿子,什么英雄啊,将军啊,他是连想都不想的,他会当兵,也只是因为他比较笨,不会做生意,没办法继承家业,为了能让他有条生路,家里人拖了关系,让他做了有俸禄的兵。

“也就是在咱们大珠,若是在前朝啊,这兵,可是当不得的。”

这是他进入军队后,那些老行伍们说的,据说在前朝,那些犯了事被发配到边关的不说,就是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也没什么俸禄,脸上也还要刺字,若是升不了官,那字就一辈子不会消,出来就要被人指点的。

而在大珠,像他们这种自愿当兵的就有俸禄,脸上也不会被刺字,虽然俸禄不多,可是总有,军队里又管吃管喝还有衣服,这钱,也就能存下了,他是十六岁进的军队,准备做到二十六岁就退役,那时候他也能存个四五十两银子,再配着家中给的一些,也就能在村里买上几亩上好的良田了。

虽然年龄大了些,但有田有地,也就会有婆娘,他又是当过兵的,到村里,也不会有人敢惹,那日子,自然能过的很美。在他的计划中,没有打仗,可是,就碰上了,而这一次,还被调到了北征军中,在第一天知道这事的时候,他被吓的几乎尿了裤子,可也不得不打包行囊,逃兵的下场他们都见了,自己凄惨不说,还会连累家中父母兄弟,所以,他虽然腿哆嗦着,也还是上来了。

为什么要打仗?为什么就一定要收复上京?虽然对戎族也很愤怒,对戎族也有仇恨,但在他的意识中还是很飘忽的,他自小生长在柳江以南,祖宗三辈里都没人去过上京,就算是有感情,也是不愿意拿自己的性命去换的。

对面的戎族人动了,王小福的手臂瞬时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只有在最佳的状态,才能发挥出最好的战斗力,这是他们的郑将军说的,他们的郑将军说了很多,而且都很正确,因为在和其他营的对比中,他们往往是胜利的一方,一次又一次的胜利,令他觉得战争也不是那么可怕的,只是在面对戎族的时候,他还是会本能的胆怯,直到两天前。

两天前的那场战斗他们赢了,拿下了现在的营地,然后,所有受了伤的或者杀了两个以上戎族的士兵,都被允许当着众人的面砍下一个戎族人的脑袋,在大刀面前,有的戎族还能挺着胸膛在那里高叫着他们都听不懂的话,有的却只能哀求,甚至有的,都瘫在了那里。

但不管结果是什么,他们的脑袋都会被砍下,而每一个做这事的士兵,都会得到英雄似的欢呼,和他一起进入军队,也是他早年的邻居化方扬,因为受了伤,也有一个这样的机会,这两天可没少在他面前炫耀。

“小福啊,你是不知道,老子以前觉得那些戎族人都很厉害,可你猜怎么着,把刀砍到他们脖子里,不也就是那个样?甚至,他们的血还是臭的,不过也许老子砍的那个尿了裤子?哈哈哈哈,下次有机会,老子一定要多砍几个!”

“你是用枪的,怎么砍?而且你这次能上去,是因为受了伤,可不是你在战场上就怎么怎么样了。”实在看不惯他那番嚣张的气焰,在他第六次说到那番话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了。

“那老子就多捅他们几个窟窿!”化方扬瞪着眼道,“而且,你没有听将军说吗?这次上去杀戎族的,不管是受伤的,还是有了战功的,都是光荣的,有了战功的有功,受伤的也有功,这伤疤,是胜利的勋章,男子汉英勇的表现,是男人,那就要马、马……”

“马、马!词都用不好,那是马革裹尸!”

因为当年家中还送他去上过学,所以他很容易就记住了这个词,这时候也就自然而然的用了出来,化方扬立刻道:“对对,马革裹尸!将军说的多好啊,我们打仗,不光是为了收复上京,更为了我们身后的家人!这些戎族人,生性残暴,过去有吉安关挡着,现在就只剩下柳江了,若是让他们过了江,咱们身后的父老乡亲怎么办?亲朋好友怎么办?婆娘孩子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