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在刘文上世所在的城市,变蛋其实并不流行的,那里更多的是皮蛋,由鸭蛋制作,做出来之后,带松花,发青黑色的那种东西,这道菜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流行,而他们那个城市更以皮蛋瘦肉粥而风靡全国。

关于皮蛋和变蛋哪个更好吃这是见仁见智的,不过有一点却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比起皮蛋,变蛋更绿色环保一点,它做出来是黄色的,不含铅,做的好的变蛋,应该是鲜黄色的,切开之后蛋黄应该会有黄色的汤汁,而蛋清则会变成偏黄色的果冻状,很有弹性,配着蛋黄一起吃,是又香又韧,很有嚼头。

他们做的就是这种变蛋,这第一是因为他们没有养鸭子,第二则是,变蛋他好歹还看萧二做过几次,至于皮蛋,却是只在超市里买过的。萧二可以说是他一手养大的,虽然那时候他们还父母双全,但是照顾这个弟弟的责任就是他的,不是他多么具有兄弟爱,而是如果他不接手萧二的管教,那他这个抽风弟弟很有可能就要被他们那当军人的父亲给打死了——虽然他在其后无数次的觉得,当年真应该让他早点被打死的,不过那时候,他才不过十多岁,还具有少年人柔韧的心肠,看着弟弟被踢的躺在地上翻滚,总会有些于心不忍,于是就忘了他的本性,自告奋勇的接过了教鞭,从此以后就开始了不堪回首的青葱岁月。

不过不管萧二怎么抽风,怎么有问题,好歹还有一点好的,那就是动手能力很强,也愿意动手,虽然在吃食上,大多是受到了他的逼迫,不过这变蛋却是他自己自动做的。

他和萧二都是在出生地上完了高中,然后考到了外面的大学,再之后,又回到了出生地,他比萧二大两岁,因此这中间他们有六年没在一起,他大三的时候去看萧二——同样不是想念这个弟弟了,而是实在担心他在外面惹祸,那时候火车还没有提速,他又还是个穷学生,自然是不可能坐飞机的,从他所在的地方到萧二那里足足坐了三十多个小时的火车。

他是满怀忧虑的赶到萧二那里的,却发现这家伙好吃好喝,活的活蹦乱跳的。过去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竟然一下子成了教授们的宠儿,究其原因,就是这家伙有一手好厨艺,也不知道他是真的知道了人情世故,还是无心插柳,总之自己做点什么,还不忘给自己的教授也送上一份。

那时候,老师们已经开始流行收礼了,虽然没有后来那么严重,但也会收个水果饮料什么的,萧二的饭菜倒是新颖别致,偏偏他还是个手艺好的。

大学里的老师对一般学生是没有太深的印象的,但这么一个出众的,自然就被记住了,再之后这家伙就开始了自己如鱼得水的生活,他看到这种情况,不知是欣慰还是失落,反正在吃饭的时候,就只顾夹眼前的菜了,而他面前的那一盘,正是皮蛋,他还记得当时萧二很是疑惑的看着他:“哥,你什么时候这么爱吃皮蛋了?”

他当时也没心思考虑,就顺口说了一句最近。

他去看萧二,是趁着十一的假期,那时候十一还不是长假,他自然不能长时间停留,住了三天就又回去了,再之后就是学习考试,然后,就迎来了寒假。

大学的寒假是假期长久的,他的学校又比萧二离他们家更近,所以他要比萧二早两天回家,因此在萧二回来的时候是他去接的,他还记得那天意外的是一个大冷天,他站在拥挤的城市火车站的外面,和一堆人挤在一起等接人,等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总算看了那家伙从里面出来了,怀里,却抱了一个罐子。

那罐子是黑色的,也不大,和电视中的骨灰坛还真有点类似,他当时的那个心啊,搜的一下就蹿了起来,头发都竖了起来,结果那小子还笑嘻嘻的对他打招呼。

“这是什么东西?”

“好东西。”萧二神秘兮兮的对他说,“你看了保准喜欢。”

因为这一句,他的寒毛竖的更厉害了,脑中不由想起另外一个表弟的特殊爱好,他那位表弟从小品学兼优,连红领巾都没有少戴过一次,如果说萧二是那种令人抽搐的弟弟的话,那他的那位表弟保准是那种令人放心的。

他那位表弟一直令人放心到十八岁,直到进了医学院,也不知道是他在那个环境里被污染的,还是天生就具有这个倾向,总而言之,这位表弟从那以后多了一个爱好,一个如果放在有死灵法师的玄幻背景下就非常合适的爱好——收藏人骨。

是的,就是人的骨头,在这方面,医学系的学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因此他的这位表弟不仅有了一个左手小拇指的骨头做装饰品,更有了一个用腿骨做的戒指。

这个爱好,出现在小说中,还不算什么,但是在现实中,那真是令人崩溃,一干亲戚都纷纷表示不能接受,只有萧二在这点上能与其交谈,而此时,他手中抱了这么一个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