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7章 大汉的监察制度(第2/2页)

杜齐紧接着补充道:“根据我们以往的经验,意图贪污受贿的,往往都是地方州府官员,天高皇帝远,自然就有可操作的余地。因此多派人进行巡查,就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而想要结党营私的,往往是京中各部吏员。

地方官员来往调动,没有结党营私的机会,但是京中官员不同,尤其是一些本身权力不大的吏员,更是想要抱团取暖,或许他们本身只是无意,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已经算是结党营私,假以时日,这些人陆续上位之后,就很可能继续联手,直接形成和朝廷其余官员对峙的一个团体,这亦是我们需要提防的。

此次大汉律法修订之中已经提及此事,并且让我们御史台配合拿定一个方案,在后续修订之中会加入到律法里,作为判断结党营私与否的参照,甚至是关键依据。而内府显然也有这样的问题亟待解决。臣以为陛下不妨从此处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