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5章 只惩首恶,不及家人(第2/2页)

古人并不是一直到近现代才接触到法律,从有记载的《唐律疏议》开始,华夏的法律实际上已经形成了代代相传、代代完善的体系,但是这体系之中依旧有着众多因循守旧的成分在,以至于在法律这一方面上,华夏最终也逐步落后于西方。

而且缺少约束力,也导致华夏的法律有的时候名存实亡。所谓的“刑不上士大夫,礼不下庶民”,实际上就已经开始让律法的作用范围逐渐减小。士大夫不用担心掉脑袋,而庶民百姓却要因为苛刻的律法担惊受怕。

每个人独立存在的权利和平等实际上就已经完全被打破了。

因此为了让大汉的律法能够步入正轨,而不是和无头苍蝇一样乱撞,李荩忱需要插手调节一下。

现在的李荩忱也已经有足够的底气。

岭南和南中方向上,屯田已经按部就班的进行,得益于汉军本地驻军逐渐转入屯田生产,再加上朝廷对南下的政策鼓励引来的人口流动,南方的人口也在逐步增加,诸如番禺这样的城镇已经颇具规模,至少岭南等地不会和历史上唐朝时期那样成为“蛮瘴之地”。

再加上连坐流放的也多数都是老弱病残,实际上并不能完全促进对南方的开发,所以还不如减少死刑,转而把死囚流放,还能满足南方对劳动力的持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