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生死攸关(第2/3页)

自从那天之后,余情不再敢把凌安之带到家里去荒唐,在中原军驻地外封闭的一个宅子里将庭院深深的别院指使胡梦生亲自动手收拾了出来,再其他人只有凌霄知道——万一军中有急事,凌霄还能找得到他家元帅。

凌安之说狡兔有三窟,随随便便给这个庄子起了个名字,叫做兔子窝。

余情连夜踏着斑驳的树影回到别院的时候,凌安之已经在兔子窝外小路上等她了,看到她回来,远远的冲她露齿一笑后迎了上来。

此处本是别人避暑的宅子,人丁稀少实在不敢来住,毕竟离着最近的人家也有几里远,真有贼人行凶的话,喊救命都没人听得见,真是选了个最适合被图财害命的地点。

余情和凌安之在一起,估计别说贼人,就是吃人的妖怪也要绕着走,前些日子正好看上此处偏僻清净,简直太合适了,爽快付账变成了狡兔三窟中的一窟。

夜色微凉,凌安之拉着余情的手,带着她神神秘秘的往院墙外的树林里走:“情儿,三哥带你去看一个鸟窝,里边好几小鸟呢,毛茸茸胖乎乎的像几个毛线球。”

余情和他十指交握:“太好了,小动物们特别小的时候最可爱了。”

凌安之坏坏的逗她:“嗯,肉也最嫩,入口即化,最是好吃。”

“…”余情停住脚步,明知道凌安之是逗她还是忍不住反驳道:“可恶,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凌安之哈哈大笑:“我这个兔子还不是啃了你这个窝边草了。”

凌安之不再逗她,还真带她爬上大树,看了鸟窝里挤在一起吓破胆的三只鹤鸟幼崽,凌安之对这些小活物从来不感兴趣,不过知道一般女孩抵挡不了小毛球的诱惑,领着她看完的小鸟,又在鸟窝下方的树杈里掏出一个小物件。

余情眼睛亮亮的:“三哥,你拿了什么?”

“嘘,大鸟送你的,不可说。”凌安之直接带她下了树,又爬上院子的围墙,并排坐在了墙头上。

这才贼兮兮的将小物件拿出来,余情接过来一看笑的要死:“小木头蜻蜓?”

凌安之给小蜻蜓拧了拧劲,还真飞起来了,肚子在夜色下散发着幽幽的荧光,在余情的注视下,在他们二人头上盘旋了三圈,之后又稳稳的落回到了凌安之的手里。

余情觉得凌安之还挺有趣的,伸手轻轻的将小蜻蜓接过来:“三哥,哪来的这么个小物件?”

凌安之洋洋得意,绿油油的向余情挑了挑眉眼:“我今天中午趁着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怎么做,刚才在等你的时候自己做的,蜻蜓肚子里装的是萤火虫。”

“你的手也太巧了!”

好像是比余情的手巧不少,凌安之趁机在她鬓角上吻了一下偷香:“哈哈,以后三哥不能陪在你身边的时候,我就派小木头蜻蜓来看你。”

凌安之还有事情要做,领着余情玩了一会,之后回到了屋内之后又开始处理文书,余情端茶送水,觉得认真的男人最好看,等着他忙完了在文书中刚抬头,就厚着脸皮蹭过去坐在了他腿上。

余情描摹着凌安之剑眉入鬓,吻了吻他额头上的小伤疤,又犯了色心,学那浪荡的青楼女子,莺声燕语的说道:“客官,您最近来的太勤,可有不少银子没结了?”

凌安之心里痒痒:“哎呦,家里娘子管得紧,实在没钱了,卖肾抵还不行吗?”

余情搂住凌安之的脖子,犯贱道:“那娘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什么好?不如我这个贴心贴意的,客官您休了她娶了我,这欠账不就一笔勾销了吗?”

凌安之捏她的鼻子:“不行,当时人家陪嫁丰厚,休了妻扒层皮都不够退赔的。”

余情一伸手,将裹在袖子里的一叠文书大气的塞进他衣襟里:“这些回家去休妻,够不够?不过条件也有一个。”

凌安之掏出来一看,不由得啼笑皆非,“哎呦,余掌柜的,您这是又有钱了?这一百万两是存到天南的银号了?说吧,什么条件?”

余情从他腿上滑下来,半跪在凌安之双腿中的地上,伸手摸向他的腰带,娇滴滴学的更像:“郎君,扒层皮就不用了,不过扒开你的衣服牺牲点色相,还是必须的。”

余情声音婉转,哪有什么大户人家女孩的样子,纯纯的一个小浪蹄子,一句“郎君”叫的凌安之浑身发麻,神智都晕呼呼的,当即放弃抵抗,缴刃不杀。

余情心里洋洋得意:就没有她送不出去的礼!

窗帘内一室旖旎风光,最近凌安之像是被狐狸精勾了魂,有些色令智昏,在军营里有时都有些心猿意马。

凌霄看不上他猫洞来狗洞去的做派,不过知道他常年受苦,过不了多久又得回到安西去,也潇洒不了几天,在军中经常不动声色的减少他要操心的事,把能代劳的全代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