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3/5页)

俞满屋和俞满生失望的对视了一眼,齐齐叹气。

俞满昌:“肉联厂我是在帮忙杀猪,那里搭了一个比我们晒谷场差不多大的棚子,现在有一批猪出栏了,大家都忙得很,旁边就是养猪场,养的猪很多,杀猪的时候你们也知道猪的叫声很凄厉,很大声,厂子它不是建在繁华的地方,比较偏僻,不过也不是非常远。”

杨慧丽:“你在你二叔那里住哪里?”

“我住了向晏哥的屋子。”

俞满屋:“大哥,你还没回答我,你的同事会不会刁难你?”

“不会,带我的人跟小安是相熟的,他对我挺好的,一些该注意的地方都提醒过我。”

俞满生:“那你有没有遇到那个人,我记得他也是在肉联厂工作。”

俞满昌知道他说的是谁,他们家里人都知道之前小安的定亲对象就是在肉联厂工作的,是那里的正式员工。

“我是在屠宰场那边的,他是仓库那边的,我们不在一个地方,我见过他两次,他没办法做什么,带我的人护着我,小安的事情,带我的这位师傅还跟我说过,他最看不起那种不守信用的人,他不会跟这样的人做朋友。”

听到他这样说杨慧丽松了口气,她就担心那边会以正式工的身份欺负他儿子,一个正式工,一个临时工,这屁股歪一歪,轻而易举,幸好幸好。

*

这一天,俞向安从饭堂打了饭菜回家,回到家门口,俞向居和俞明杰两个人正在树下掏蚂蚁的,看到她回家了,欢呼着跑了过来,拉她进院子,兴奋地跟她报告了一个好消息,俞明杰压低了声音,“姑姑你回来啦,今天我和小叔去玩的时候刚好用石子打中了一只鸟,我们带回来了,今天晚上我们吃肉!”

赵巧娘现在正在拔毛,这只叫不出名字的鸟不大,去掉了毛估计就二三两,肉薄薄的一层,不过确实这是肉。

“你们两个今天真棒,不过你们今天的作业有没有写完?”

俞向安看到他们两个这么闲,就给他们布置了任务,让他们练笔画和数字。

都是一些简单的,在沙地上用树枝写写画画,多少能学一点。

现在一般上学都比较晚,也没有什么幼儿园之类的。

俞青山是打算等到明年俞向居7岁了再送去学校的。

光是作业他们不会听,俞向安就用吃的作为吊在驴前面的红萝卜,督促他们学习。

俞向居和俞明杰也很听话,乖乖点头,“我们已经写完啦,写完才去玩的。”

“那就好,来,我给你们泡蜂蜜水喝。”

他们两个完成了作业,她自然也要履行自己的承诺。

俞向安从厨房柜子里拿出了蜂蜜,一人舀了一小勺,加上凉白开,泡成蜂蜜水,递给他们两个。

他们两个小口小口的慢慢喝,珍惜的品尝着这小小一碗的甜蜜,蜂蜜真的好甜好甜啊,怎么会有那么好喝的东西。

如果天天能喝到,那就太美啦。

俞青山回来了,俞向居和俞明杰又跑到他跟前去炫耀他们今天的收获。

俞青山乐呵呵的,“这种鸟性凉,不可以给孕妇吃,今天我们自己解决了。”

一只小鸟加上菜叶子一起炖汤,汤大家一起喝,鸟肉的两只大腿给两个小的,鸟脯给了俞向安,俞青山和赵巧娘就解决边边角角。

俞向安:“……”

这沉甸甸的父爱啊。

等到大家都洗完澡了,俞明杰也被俞向海领回去了,俞满昌才回来,一身的血腥气,手上拿着一个葫芦瓢,葫芦瓢里装了半瓢的猪血。

俞向安接了过来,“明天早上我们吃猪血粉条吧。”

用红薯制作的红薯粉,爷爷家红薯种的多,虽然做成红薯粉量降低,不过口感好,只要红薯丰收的话,他们会做一些。

做了少不得会往这边送一些。

“到时候再加酸豆角,花生,加一点辣椒。”

听他这样说,俞向居就露出了期待的表情,听起来好好吃啊。

俞满昌也咧开嘴笑了,他婚宴上的那一桌菜就证明了小安的好手艺,来到这里之后,每次堂妹掌勺,都能大饱口福。

翌日一早,俞青山和赵巧娘去工作了,俞向安今天休息,带着俞向居他们两个各自头上戴着草帽,手里拿着菜篮子和绳子出门去了。

看到他们三个这样,邻居们就知道他们今天是去外面挖野菜的。

县城附近也有山,不过这一片比较平。

在一开始发展起来的时候,就是看中了这片地势会比较平缓,又有充足的水资源,才会在这里定居,慢慢的,到现在发展成了一个县城。

县城周边被矮山围住了,在饥荒的时候,成群结对的人从县城出来这里挖野菜,很明显看的到,距离县城最近的矮山基本没有什么上了年龄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