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白白,”苏鲸看到白星昼便停下了脚步。

“我刚刚找到白星夜了,送她去了现场,”白星昼和苏鲸交代好白星夜的行踪,他看苏鲸一副要出门的模样便询问:“怎么?你要出去吗?”

苏鲸回过神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缓缓地说了句:“不,没什么.......可能是认错了人吧。”

楚翰采与记忆之中那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或许自己只是太久没有他的讯息了,所以才认错了人。对了如果刚刚那人是自己的歌迷,他应该去问问他的姓名的。

“演唱会快开始了,我去前面等你了,”白星昼弯下腰在苏鲸的额头上印下一个吻,“你好好加油。”

他钩住了苏鲸戴了戒指的手指,在他的掌心轻轻挠了一下,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苏鲸的节目被安插在中间,白星昼等了好久,才等到他上台。

第一个节目是和不死鸟乐队的合唱,还是那首《菲尼克斯》。充满节奏感的重金属摇滚乐在场馆内炸开,像是能够掀翻整个场馆的天花板一样,点燃了所有观众的激情。白星昼看到坐在身边的观众纷纷站了起来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他也没忍住跟着站了起来。

他听不懂音乐,听不懂疯狂的音符,只觉得苏鲸独具特点的声音和与众不同的唱腔,密如细雨敲击在他的心脏之上。

一下接着一下。

他从来都知道苏鲸是个闪耀的明星,却未曾想过舞台上的苏鲸看起来更加的璀璨动人。

那首歌,吟唱的是因爱而生因爱而死的鸟,在冲天的火焰里,再度回到天空。苏鲸穿着红色的长风衣,穿梭在舞台的左右,飞舞的样子正如同不死之鸟。

一首唱完,白星昼的心脏还没有恢复正常的节奏,突然整个场馆内的灯光都熄灭,世界陷入了黑暗。过了一会儿,灯光重又亮起,汇聚在了舞台正中央,那里只站着苏鲸一个人。

赤红色的外套被脱下,苏鲸身上穿着的很简单,黑色的吊带,牛仔短裙,腰间绑着苏格兰格子的衬衫外套。像极了他五年前第一次去地下酒吧唱歌,穿的就这么简单。

他个性张扬,什么事情都是想干就干,在地下酒吧抢了驻唱歌手的话筒,唱了一首在年轻人中间最流行的rap,一边唱还一边砸碎了吧台上几瓶好酒。唱完就被酒吧老板拿着砍刀出来追,苏鲸身上一分钱没带,只能玩了命的跑。

也就是那一次,酒吧里的人记住了这位留着白金色长发,穿着裙子,但歌声能把天花板都给掀了的歌手。

那时候是真的喜欢,惴惴不安地告诉父亲自己想搞音乐。父亲什么都没说开了张发票让自己可劲儿的玩,那时候的苏鲸,觉得既自由又快乐。

只是后来,还是变了。

他舍弃了梦想回归了家庭,他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在这个世界上唯独不可以辜负的就是自己的父亲。那个从小到大都以自己为荣的父亲,把心脏都捧出来宠着自己的父亲,是苏鲸无法割舍的亲人。

一辈子自由自在,却愿意舍掉羽翼,住在牢笼里。

但是住在牢笼里的鸟儿,又怎么可能忘记了天空的湛蓝。

所以在杜天睿提出让自己来不死鸟乐队的演唱会唱一两首歌的时候,苏鲸已经不在乎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了。拿自己转移矛盾也好,拿自己博眼球也好,他都不在乎,他只想回到这里,做一次死灰复燃的梦。

大家都以为苏鲸要说些什么,对自己五年前的离开做个交代,或者是说句抱歉。但苏鲸张口,流露出来的却只有歌声。他不想找理由,不想解释。苏鲸喜欢的只有舞台,那么作为苏鲸而存在的人生,就不需要在舞台上多嘴。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原谅,就这样吧,唱完这首歌就离开。

他的梦想早就结束了,在他拎着箱子不负责任离开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

苏鲸低下头,在第一排观众席中央,他找到了白星昼所在的位置。其实他看不清楚白星昼的脸,但是每一次彩排,苏鲸都强迫自己记住了白星昼要坐的地方。说起来挺丢人的,他太久没有上台表演过了,第一次彩排的时候紧张得什么声音都发不出来,只能在脑海里想象着白星昼的样子。对着白星昼唱歌,他才会不紧张。

他转向那里,虔诚地用双手捧着话筒,如同捧着恋人的脸静静诉说。

这首歌是一首慢歌,轻声细语,需要说给喜欢的人听。

双唇微启,极近话筒,如同亲吻又如同缠绵。

白星昼在台下,同样看着他。

那个人穿着最简单的衣服,潇洒地站在聚光灯的中心,却比他每一次穿着长裙的样子都更加耀眼。白星昼突然觉得,或许苏鲸就是适合舞台的,他那么璀璨,那么愿意燃烧生命去唱歌,那么温柔,如果当初没有发生那些变故,或许苏鲸现在已经带着不死鸟乐队走到了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