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早上起床,又是个昏沉沉的阴天,入梅快一周了。

方好刷牙的时候还在思忖是否要带把伞,等在玄关换好鞋出门,才发现自己健忘症复发,忘记拿伞了。

抬头瞅瞅天空,乌云低压,但她还是心存侥幸,从小区到车站,也就十分钟的路,不至于这么巧吧。

今天是星期六,她得先赶去公司加半天班,关海波明天要出差,有一堆事要准备。下午还要去赴沈亮的约会,昨晚他郑重的给她打了电话,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仿佛有什么大事,令方好纳闷,来回盘问,他还是坚持见面再说。

和沈亮认识快两个月了,他开始褪去好好先生的外衣,偶尔也会抱怨方好打扮得过于朴素,不够性感,如此言论令方好暗暗心惊,敢情季杰的“教诲”不是没有道理的,男人,其实都差不多!

不过方好可不是固执己见的人,既然人家有意见,她就改呗,所以今天她特意穿了一身新购置的粉绿色洋装套裙,配上简洁的同色系窄头细高跟皮鞋,扭腰提臀的迈步在人行道的小方砖上,脚底咔咔作响,自己都觉得频添了几分妩媚妖娆。

想起了沈亮,心里不知怎么就泛上来一丝别扭。

事情的起因是在上周末,两人好容易凑在一块儿去看了场某名人的钢琴演出,会场里始终闹哄哄的,效果还不如一个人在家里放张碟子欣赏来得美妙,好容易捱到结束,沈亮象往常一样送她回公寓。

然而,他没像往常那样喝完一盏茶就拍拍屁股走人,却与她越坐越近,方好边跟他天马行空的瞎聊,边看台湾肥皂剧。

也许是她三心二意得过于专注了,所以当眼前忽然一暗,有张脸陡然放大过来时,她吓得当场往后一靠,骇然大呼,“你要干什么?!”

沈亮本就紧张,被她毫无预兆的高分贝尖叫也是惊得浑身一抖,见方好一副恐慌加嫌恶的模样,顿时满脸通红,神色尴尬的往边上挪了挪,抬手抓抓后脑勺,有点不知所措。

方好渐渐明白了怎么回事,脸上也是红一阵,白一阵。

作为情侣,迟早有一天会有肌肤之亲,这个道理方好不是不懂,只是目前,她还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她一直觉得跟沈亮象现在这样开开心心的下去就很好。

沈亮终究没有多坐,又耽搁了一会儿就讪讪的告辞走人了。

方好呆呆的坐在沙发里,面对电视屏幕上泪流满面的女主,怔怔的出神。

有些情绪虽然只是刹那而过,却异常清晰,在沈亮欺身过来的那一刻,方好无比清醒的意识到自己心头的抗拒之意竟是如此强烈!

细细回想,其实沈亮之前有过几次想要与她亲近的暗示,但都被她装傻糊弄过去了。

今晚,也许他觉得是个机会,想要有所突破,却依然以失败告终。

方好忽然感到苦恼,她并不讨厌沈亮,相反还有些喜欢他,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本能的排斥与他有进一步的发展,如此下去,她这辛辛苦苦坚持了两个月之久的“恋爱”该走向何方?

她觉得困惑,难道,她到现在都无法抹煞当年闵永吉刻在她心上的那一枚甜蜜的初吻?

那时候,她高二,闵永吉大三,暑假里,她借补习功课为名,成天往闵家跑,妈妈虽然明白她的心思,但对闵永吉很放心,所以就由她去了。

闵家住的是合院似的老宅子,长年疏于维护,木质结构的框架已是油漆斑驳,很多地方都被小孩用铅笔刀刻上了自认为很酷的留言,方好也干过,她在楼梯扶手的内侧曾经把自己跟闵永吉的名字并排刻在一起,以为这样就可以真的一生一世不分离。

廊道狭窄幽深,站在入口往里瞧,其实是黑洞洞的,有点阴森,然而,她每次跑进去的时候,心里却是亮堂堂的,因为马上就能见到从小喜欢的那个人。

老房子到了夏天反而阴凉,尤其是底楼,空调都不用打。

蝉鸣的午后,坐在树影晃动的窗前,喝着闵奶奶炖的绿豆汤,听闵永吉温润的嗓音讲解二项式定理,方好想象不出还有什么幸福可以与此时此刻相媲美……

绿豆汤凉凉的,可是他的唇贴上来的时候,却带着火热的滚烫,象沸腾的焰,瞬间染红了方好的双颊!

只是那么唇对唇短而轻的一触,两人都是怦然心动,紧张不已,生怕被人撞见,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欢喜!

闵永吉含笑搂过她的脖颈,在她额上又落下一吻,然后看看她因为激动而变得晶亮的双眸,忍不住低唤了一声,“傻丫头。”

她把头抵在他胸前,脸上的笑意一路荡漾开去,怎么也收敛不住,心里更是溢满了甜蜜!

她觉得很安心,因为他是那样可以倚靠,有他在身边,她什么都不用愁,她就愿意当一个不折不扣的傻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