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我媳妇脾气不好,只能宠!(催更160加更)

林染的听力进化程度比程一他们要强。

他隐隐的听到林子里有汽车声。

果然,没多久一辆墨绿色的重型皮卡就从林子里飞驰而出。

呜呜呜——!

改装皮卡的引擎和排气管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吸引了林染的注意。

那辆皮卡像是旧式的牧马人,只是车主将车头装上了防撞挡,窗户上也按了铁丝网,后面的货箱不知放了什么东西,用一块灰绿色的布盖着。

皮卡里坐着两个男人,身形强壮,一个光头,一个留着长长的辫子,五官方正,皮肤黝黑,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像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倒像是草原上的游牧民族。

两人身形魁梧,五官却生得端正英俊,而且特色鲜明非常好认。

而且看他们身上环绕的灵晶粉尘量,早已进入适应期,绝不在程一之下。

而程一是齐焰的小队里吸收灵晶粉尘最快的人。

这两人的实力在末世之初绝对是强悍的存在。

可是林染的后世记忆中,并没有这两人的印象。

那就说明,上一世这两人没活过最初的末世。

林染不知道这两人性格如何,他护着妹妹,让程一拉住着小豆子原地不动。

这个时候如果往后退并不是什么好事。

而且退缩,那不是林染的性格。

即便是面对这样强悍的两人,林染也敢保证自己才是胜出的那一方。

对方最好不要找他的麻烦,否则林染不介意先下手为强。

这两人开着车一路冲了过来,把车停在离林染他们二三十米远的地方下了车。

两人的个头有二米多高,身上的肌肉看着就挺吓人。

“图安,鱼。”留着辫子的壮汉对身边伙伴说道。

“知道,你过去和他们打个招呼。”光头的图安说道。

于是光头的图安拿了袋子在附近捡鱼,而且专挑大的捡,一米左右的都不看,直接拖那种三米左右的大鱼,而留着辫子的男人则踩着稳健的步子走向林染这边。

林染护紧了妹妹,怕果果被吓到,程一和小豆子也进入了戒备状态。

躺在房车里的齐焰此时也匆匆起身下车,往林染这边走来。

“我是阿狮兰,那是我兄弟图安,你们也是蓝海城的客人?”对方很直接的伸出手来。

林染看着对方伸过来的大手,毫不犹豫的伸出手去握了握,“我们是路过的。”

“路过?”阿狮兰意外的看了他一眼,心想谁没事路过能走到这穷乡僻壤。

林染的答案很明显让阿狮兰不满意,他故意加大握手的力气,本想吓吓面前长相俊俏的小子,却没想到最后被吓到的是他自己。

只见他加重了力道,对方同样还以更强的力道。

阿狮兰不信邪的又加重的手劲,却被林染猛的狠狠一握,他的手发出’卡吱'一声响。

“嘶!”阿狮兰不敢再硬杠,连忙松开,揉着被握得差点骨裂的手惊奇的看着林染。

“你叫什么名字?”阿狮兰惊疑不定的问。

林染并没有回答他,而是冷冷的看着对方。

—上来就给人下马威,这算怎么回事,想吓唬人也不看看是谁。

林染才不怕他们,两个未进阶的适应期人员,还能打过他一个1阶灵晶进化者不成。

末世的等阶看的是真实实力,又不是看块头谁大。

这一握,双方的实力立刻见分晓。

身材魁梧的阿狮兰被眼前这长相俊美,身材纤瘦的小个子的实力惊到了。

他其实没恶意,就是过来打个招呼,临时起意想试试对方的实力,却没想到踢到了铁板。

林染的脾气在对外人的时候那绝对称不上好。

他冷冷的看着阿狮兰,一双凤眸渐渐升起一股狠劲。

“咦,你有一双小狼崽子的眼睛,嗜血的很,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怕是没人敢娶啊!”

对方手上的比试输了一场,就在嘴上损林染,拿林染和女人做比较。

林染长得再好看,他也是男人啊,他的自尊心很强的,最恨别人拿他的长相说事。

被阿狮兰这么一说,林染瞬间就炸了毛,可他向来嘴笨,动手才是他的习惯,他手都摸上腰间的短刃了,却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将阿狮兰的话怒了回去。

“谁说没有敢娶啊,我就敢,他是我媳妇!”匆匆赶来的齐焰一把压下林染的短刃,将人拉到自己身边站好。

“你敢娶他?凶得很……不怕嘛!”阿狮兰道。

“我当然不用怕,你才小心点儿好,我家媳妇脾气冲……见神杀神,遇鬼杀鬼的,没办法我只能宠着!”齐焰冷不丁的甩绐对方一句警告,这才让阿狮兰不敢再逞口舌之快。

比起吓唬人,齐焰向来不比别人差,敢欺负他媳妇嘴笨,就别怪他不客气。

齐焰这护短的模样,看得林果果无比崇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