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空欢喜一场(第2/5页)

“究竟是怎么回事,别人送我的梅瓶怎么就又成了你们警局的失物了?”

“又?”林源敏锐的注意到一个对他们很不利的词,疑惑的戳了戳自己的同伴,“她说的‘又’是什么意思?”你们俩之间还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吗?

要不是场合不对,氛围不对,林源这会就围着商陆嗑瓜子了。

商陆瞪了火上浇油的林源一眼,用几乎明示的动作和神态往旁边挪了挪身子,跟他划开了距离,“是这样的,我们前几日不是破获了一起杀人案吗,死者是一伙盗墓贼,刚从一座古墓中盗取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陪葬品。”

“所以呢?”杜若眼神清澈,思路清晰,“这和我的元青花梅瓶有什么关系?”

商陆慢吞吞的说,“陪葬品里面就有一个和你的梅瓶一模一样的元青花。”

杜若挑了挑眉,嘴角的笑意凉了两分,但还是好脾气的解释,“那应该是你们弄错了,这瓶子是涂魅,也就是涂荼的姐姐送我的。”

“追本溯源,那梅瓶是她以前的追求者送给她的,至少送了得五六十年。”

“所以和你们追缴的那个瓶子不是同一个。”毕竟时间对不上。

话落,对面的俩人神情愈发尴尬,尴尬中还透着几许愧疚,杜若心中咯噔一下,脸上的笑容彻底收了起来,“你们还有别的事瞒着我?”

林源戳了戳商陆,示意他接着上。

商陆嘴角苦涩,手心处微微渗出一层细汗,很想就这么直接离开,但却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道,“是这样的。这个梅瓶是在南明山发现的一座古墓里的陪葬品。”说到这里的时候语气一顿,眼风不着痕迹的往客房的方向瞟了一眼,足够杜若看见却有不被林源查知,“那个墓地被盗墓贼光顾了两次,一次是建国前,一次是几天前。”

“你手中的这个梅瓶应该是建国前被盗的,但是--”商陆话音一转,继续道,“因为这个梅瓶价值极高,为了不让它继续流落在外,也为了方便我们追回,所以便将它编在了近期被盗的陪葬品名单里面。”

杜若眯了眯眼睛,一语道破他们的小心思,“说白了你们就是给这个瓶子打上了公有的标签,用法律来督促它的新主人主动捐赠。”

“那这个瓶子本来就属于国家的嘛。”林源忍不住为自己辩解,小声的说道,“《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这海水白龙纹八方梅瓶出于明朝古墓,现在主人已死,按照法律规定墓里的一切财物尽归国有。”

“你说的没错。”杜若认同的点了点头,倏尔话音一转,“可这瓶子是在建国前就被盗的,过了这么多年,经过了无数人的手,就算是黑的也洗的差不多了,现在是受法律保护的私人收藏,你们这么做不太地道啊。”

“........”

“所以我们有申请补偿金啊。”林源底气愈发不足。

“你觉得一个完整的元青花的价值是那一点区区补偿金能赔的了的吗?”

林源不说话了,因为他说不出来。

这种建国前就被交易出去的古董本就不好掰扯也掰扯不清,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用了一点小聪明,归根结底,还是为了国宝能回到国家手中,发挥它最大的作用。

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他们是做好了最好和最坏的打算。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盗墓贼的销赃团伙很可能也是涉及灰色或者黑色生意的人,这类人容易触及法律雷区,若是有其他罪名在身,可以顺便将瓶子搂回来。这是最好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是那瓶子经过多人转手,已经成了别人合法的财产,这样他们其实也不能硬来,只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是不能说服对方,那这件事也只能这么不了了之。

毕竟他们是警察,不是强盗,不能明抢,最多就是有些遗憾和可惜。

林源本来是觉得商陆和对方认识,走走人情说不定能让她主动捐赠,然后再给她争取最大的福利,但是听对方的语气明显看不上,也没有商谈的余地。

这样他就没办法了。

他没办法,商陆也没有办法,他们是警察,得依法行事,况且杜若又不是罪犯或者穷凶极恶的人,不能用强制手段。

所以商陆抬手盖住额头深深的叹了口气,神色颇为无奈,“我们也只是说出我们的想法,关键在于你想怎么做,若是不愿,就当我们没提过。”

林源闻言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被商陆狠狠的瞪了一眼,他摸了摸鼻子,不出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