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三件

俞星城也有些好奇了, 她托腮坐在桌边,瞧着铃眉率先从贴身的小皮囊里,取出了一件小东西。

是个用布包包裹的小短刀, 十分老旧的皮革刀鞘上没有镶嵌宝石,只写了个磨损到有些模糊的名字。

铃眉:“得到这东西, 纯粹是巧合, 是我在崖州办事儿的时候, 淘来的。卖的人说祖上是给福建总兵做过奴仆,后来倒台之后大家都偷抢东西,他家里祖上也拿了东西但没舍得卖, 传下来的。这上头刻着的是‘咨皋’二字, 是俞大猷之子的随身匕首,更是俞大遒当年赠给长子的。东西其实不大值钱,俞大猷哪怕是名将, 这是他儿子用的东西也不大值钱……”

铃眉嘴笨,越说越说不明白, 觉得自己送的东西不够好, 甚至想缩回手去。

肖潼却拿起来,柔声道:“你与俞姓关系复杂, 而俞大猷身死之后,他们那一支曾经断过, 不论是如今的京师俞家,还是池州俞家, 都只是远方亲戚了。但总觉得这匕首里, 有当年那位名将给后人的期许,机缘巧合到你手里,是在合适不过的旧物件。”

俞星城抚了一下刀鞘, 拔出匕首来,刀年久未用,已然不锋利,只是小小匕首上四个字的字形,还能看清楚:“奠安少忧。”

俞星城看着铃眉笑道:“我确实与这个姓关系复杂,但这物件能到你我手中,是缘分,我很喜欢。”

杨椿楼:“哎呀,匕首估计要到时候挂在腰上了。成婚佩刀,倒也很像是星城干得出来的事儿。倒显得我送的东西母里母气的了。”

杨椿楼的东西更珍重,是贴身放在里衣那层,她用一块手帕仔仔细细的包上,在桌面上展开来。

是一对儿银色的耳坠儿,大概做成了宫灯形状,宫灯六角坠着几颗米粒儿大的小金珠子。

杨椿楼:“这是我娘的东西。啊,别那么惶恐的表情,她首饰多得很呢,老家有一整个屋子,全是她的衣裳首饰。她以前家里很穷,最早她是爬山采药的姑娘,识的药多身手又好,杨家常从她家里订珍稀药材,就结识了。我爹呢,大小就是奇葩,说要娶个天天爬山爬树的采药姑娘进门,家里都松了一口气:‘至少还是个女的活人’。”

杨椿楼坐在小凳上托着腮说起来:“我娘还是幸福了好几年的,我爹人又阴话又少,但我娘又粘人又率直。他总惹她不高兴,每次赔礼都是买衣服首饰,我娘以前在杨家,有半边院子都装满她这些物什呢。后来娘病死了,爹拉了好几辆车,把这些东西拉走,我们就搬家了。他后来疯疯癫癫的搞那些血腥的开刀疗法,也是他总觉得,自己要是早学,就能给我娘开颅治病了。哎,不说这些,你别怕,这只是我娘的首饰中的一件。”

俞星城:“那等你成婚的时候,你要戴什么?”

杨椿楼耳朵在灯光下头红的透亮:“我成婚还不知道猴年马月呢。我到时候戴我娘成婚时候的首饰。之所以给你这个,是因为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我娘的首饰之一。喏,你看,跟你很配的。这就算是借的东西了,对吧。”

俞星城珍重的接过,道:“我觉得很奇妙,你母亲当年的饰物,借给我来戴,简直像是你把我这个朋友,领到家里去见了你父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在了,但也能见证你的朋友的婚礼,见证你的婚礼。放心,我戴了之后,一定会一颗珠子都不少的还给你。”

杨椿楼让她说的眼底漾起一点点水光:“你这张嘴,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会戳人心。”

肖潼:“那我算是最俗气的了。蓝色的东西,我送的不是别的,就是宝石。你也知道,我是小镇姑娘,后来开阔了眼界之后,总觉得大千世界,如此繁华,我心头也有虚荣,总有很多东西想要。”

她拿出一个小木盒,打开后,里头黑色的天鹅绒上,躺着一枚湛蓝如阳光下浅海的宝石吊坠:“这个吊坠,其实是我很多年前看上的。二十岁不到,刚生了小孩的时候,我当时很想要这个项链,但因为那时候我丈夫的船需要拿钱去抵押货款,他犹豫了许久,还是说服我放弃了这个项链。没有这个项链之后,我们那次跑商很成功,还之后买了更大的船,在海参崴买了一套小房子,甚至买了十几个黑人仆人在船上做饭。”

俞星城看了她一眼:“没了这个项链,反而发家了。”

肖潼:“是呢,二十多岁才该把钱花在刀刃上。直到我这次去波士顿,在橱窗里又看到这款项链了。也不知道是买走的买主,后来又不得已转卖了,还是一直没能卖出去。这价格已经是如今的我可以负担得起的了,我却又不会佩戴这样的东西了。就想着送给你。你一贯太朴素,没有什么压得住场子的首饰,日后出海远航,会见各国政要,总要出席大场面,姐姐现在已经不用为钱发愁了,给你置办个首饰,还不是轻轻松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