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61章 站在因果线的另一头(第2/3页)

莫妮卡翻完,又解释了一句:“欧洲北美做内容的人还是比较淳朴的,即使到了互联网时代也有固定的宣发渠道,都是靠内容自然吸引粉丝,很少有在内容创作阶段就引入资本力量的模式。所以我们这么投广告才让他们困惑。”

“倒是没什么不方便的。”楚垣夕听完笑了笑,“不过您远渡万里重洋来到这里,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吧?您的来意呢?”

原本,米国梦工厂早在2012年就在天朝参与合资,在魔都组建的东方梦工厂非常有实力,马上国庆要上档的《长毛雪宝》就是东方梦工厂和米国梦工厂联合制作的产品。但是因为米国梦工厂被环球收购的余波所影响,去年东方梦工厂已经被天朝资本全资控股了,虽然和梦工厂仍然有着深度合作,已经不是一家人,所以梦工厂的人想要谈事只能远渡重洋跑过来。

只听班纳说:“我的来意很简单,我们觉得这个漫画给人感觉挺有意思的,想要取得它的动画电影改编权。”

仅就动画电影制作而言虽然梦工厂不如迪士尼能打,无论作品数量还是宣发能力乃至票房,但是口碑相当之好,制作工艺和内容都是非常适合立牌坊的。也就是说某款IP制作成院线动画电影的单一案例,梦工厂和迪士尼对比,对巴人带来的放大和红利应该在同一个数量级上。

只看国内票房,甚至梦工厂依靠《功夫熊猫》系列近年来比迪士尼还硬一些,不过《罗马之敌》主打的是欧洲北美,比较内地票房的价值不大。

那为什么楚垣夕把这次会面定性为一次普通的版权交易呢?因为梦工厂和迪士尼不一样,影响力不同,欲望的边界当然也不一样,他们的区别从市值上就能看出来,体量差了大几十倍之多。

楚垣夕习惯于从结果的角度看问题,第一考虑对方的界限,然后才是本方因此获利多少。就好像在一桩买卖中,有人考虑这个东西对自己来说值多少钱,然后把它作为能够接受的底线,有人考虑对方的出价心理,专门认准这条线砍价。后者就是从结果的角度看问题。

面对迪士尼的人提出动画电影授权,他的第一反应是“迪士尼那么大的买卖不可能只要动画电影授权吧”?果然迪士尼还提出了涵盖游戏和周边衍生品的投资权。

但梦工厂提出同样的授权,楚垣夕一点疑问都没有,应该就是一桩普通的版权交易。如果人家的本意不普通呢?那就把它变得普通。

因此楚垣夕说:“那么我们砸广告费的目的呢,其实很单纯,就是我们不了解北美的漫画宣发渠道,也没有相关资源,然后看到广告价格还可以接受,就用广告的方式进行宣发,感觉推广速度比正常的方式快一些也不错。”

“但是北美的漫画公司发漫画是要赚钱的啊。你把漫画发在社交网络上怎么赚钱呢?”

班纳当时就糊涂了,因为这个钱到了互联网时代特难赚,搞得有几十年悠久历史的惊奇动画公司入不敷出濒临破产,不得不把蜘蛛侠、毒液等等人气角色的汇编权卖给索尼影业续一口,然后还是不行,最后只得整体卖身给迪士尼。

而巴人集团这个操作不但成本大增,关键问题在于,广告是推广给互联网全网用户的,根本不是撒向漫画用户。但传统渠道是直接面向已经培育了几十年的漫画用户,巴人的玩法怎么看也是个扑街啊?

只听楚垣夕乐呵呵的回答赚钱的问题:“很简单,有人愿意为它付费,我们就能赚到钱,现在投广告是加速寻找愿意为它付费的客户啊。为什么你推广牛奶、炸鸡可以投广告,我推广漫画就不能呢?至于如何赚钱,现在已经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了,赚钱的方式实在太丰富了,内容好,有用户,还愁没人买单吗?”

理似乎是这么个理,但是总是感觉有哪里不对?

不过班纳也没有深究的意思,千里为官是为官,千里为财是为财,他大老远跑一趟的目的只是为了拿到动画改编权。

这时,楚垣夕反而发问:“班纳先生,我也很好奇,我们自制的内容到底有什么吸引力使得迪士尼和梦工厂忽然都想拿我们的授权呢?你们是在大规模的拿授权吗?”

大规模的拿动画电影授权,那么巴人的IP被拿走授权也就变成普通事件了,不值得探究。

结果班纳是摇头的,“没有没有,我们没有。据我所知迪士尼也没有大规模采购。我就说说我们吧,我们梦工厂,是最早也最深度介入贵国动画领域的公司,所以展开的合作也更具体,落地情况比较好。”

楚垣夕静静的听着他吹比,心说不都说《功夫熊猫3》的票房未达预期吗?

只听班纳说:“至于获取授权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做成电影赚钱啊。我想迪士尼和我们的目标不会有什么不同,我们的动画电影在贵国非常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