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第2/3页)

云泽摸摸自己的下巴,皱着眉,他不太喜欢留胡子,护理起来麻烦,还显老。最重要的是,他毛发浅,细细的跟银色一样,他就是留了胡子也不帅气,倒像是山羊胡子,那多奇怪啊。

有偶像包袱的云泽不肯说自己因为不帅气所以不愿意留胡子:“留了胡子,喝汤脏。”

给自己找了一个充分的不留胡子的理由之后,他又抬眼看着美尼斯,“要是一直不留,也可以么?”

“当然,您做什么都可以的。”

“会奇怪么?”

“不会。”

云泽摸摸自己的脸,又摸摸下巴,对着镜子想象自己长胡子的样子,默默叹了一口气。

之后厨房送来早餐,他们就一起用了。煮过的羊乳配上松软的面包,有一些半甜不咸的果酱,一碗珍贵的蔬菜汤和一枚鸡蛋。

本地有许多果酱,不过这时候的果酱是加了盐制作的,那个味道别提多奇怪了。可能还是云泽吃不惯,他习惯了甜甜的果酱。

这个季节能吃的新鲜东西很少了,他吃的这些新鲜蔬菜和鸡蛋,还是神殿那边送来的,据说就算是大神官本人都没有这么多分量。这个时候就算是国王,也避免不了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日子,过几日鸡蛋也没有了,因为鸡早就不下蛋了。

所以别看早餐简简单单,在这个年代的这个季节,居然还是贵族都吃不起的顶级配置。

吃过早餐,云泽是要去院子里走一走的,道路上的积雪已经被清理了,其他地方还被白雪覆盖着,很安静。

他去库里城里走过一圈,在入冬后。这个行为挺傻的,因为街上一个人都没有,这么冷的天气大家更情愿窝在自己家里。贵族们烘烤着火炉,可以一边吃烤肉,一边喝酒,每日都醉醺醺地去见先祖。

这是泰锡酒鬼的特有借口:我不是喜欢喝酒,我只是要喝醉了,好去神国见一见我死去的亲人。

平民没有这么多的柴火和酒,并且一天的饮食也下降到了两顿薄粥,没有足够热量御寒,他们就用羊皮袄子把自己包裹起来,一步也不出,熬过冬天这漫长又严酷的日子。

如果连羊皮袄子都没有,那只好把自己藏在麦秆堆里,也能稍微保暖。

云泽越是了解这里百姓的日子,越是庆幸和后怕,还有一点点的心虚。

因为无论是神殿还是王室,都在给他送各种物资,让他过上如国王的生活,而百姓甚至都没有见过他,就开始为明年新的粮食歌颂他——而他却没有给这里的人带来多了不起的改变。

尔衣尔食,民脂民膏。

云泽这样的人,别人给一分就想回报三分的人。若是遇上一个好的环境,相互成全,会把彼此变成最好的。若是遇上不对的,那就是两败俱伤,因为他较真,而且他也不豁达。

就像是美尼斯的母亲伊莉莎所看见的那样。

爱也爱到极致,恨也恨到极致。

这世界上有两个人,一个想带云泽进入绝望,另一个想带云泽走向希望。

伊莉莎快了一步,她找到了泰锡的神子,并且牢牢保护起来,不只是别院里的守卫,别院外也有人关注和看守,任何一个陌生人休想靠近神子家的门。

另一个人此时就在北国,在一个热闹的舞会上。从别国来的使者给他们带来了来自泰锡的传说——泰锡引来了神赐的神子,会带来繁荣和强大。

别国的使者没有将这个消息放在心上,他们以为这是泰锡为了安抚民心搞出来的把戏。北国人也是一样的想法,泰锡可用的耕地少,所以粮食减产的影响特别大。周边的国家都等着什么时候泰锡乱起来,他们好分一杯羹。

“那个神子叫什么?”

“叫……云泽?啊,真是个奇怪的名字。”

‘哐当’一声,一个侍女手里的酒杯掉落下来。她所服侍的王子有些不悦:“玛曼琳,你在干什么?”

还没有靠着阴谋诡计成为神女的玛曼琳只是一个普通人家出身的侍女,她立刻跪下来请求原谅。今天这个王子的心情很好,加上边上有美丽的舞姬在和他调情,他也就放过了玛曼琳,让她下去。

玛曼琳立刻离开舞会,她颤抖着嘴唇:怎么可能?云泽不是伊休斯最大的金手指吗?他怎么会去泰锡做什么神子?

她避开人,一直去到一个角落的宫殿,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宫殿,因为主人不受重视,仆人也懒于打扫,一个十四五岁秀美可爱的少年正在学习,他和宴会上那些荒淫的年轻人完全不一样,年纪虽小,眉宇间藏着锋芒,双目有智慧。

给他机会,他会一飞冲天——玛曼琳这样确信。

“玛曼琳。”少年看到玛曼琳就笑起来,柔情抑制不住,“我一直在等你。”

他也是北国的王子,伊休斯,却是最不受重视的,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个女奴,且是已经被冷落抛弃的女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