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万事通确信自己如愿以偿

“毫无疑问,”万事通开始感到有些诧异,他自言自语道,“我在杜索太太家里看见的那些‘好好先生’,和我现在这位新主人简直一模一样!”

这里应该说明一下的是,杜索太太家中那些“好好先生”都是一些蜡像,在伦敦很受观众欢迎。那些蜡像做得仿若真人,只是不能说话而已。

刚才,万事通在初见菲利斯·福格先生的那短短的几分钟内,已经迅速把他这位未来的主人仔细观察了一番。这位先生大约四十岁左右,相貌高贵而又英俊,身材魁梧,有着金色的头发和胡须,额头饱满光润,甚至连太阳穴都见不到一丝皱纹。他脸色有些苍白,牙齿整洁。显然,他的气质已经达到相面术士所称颂的“寓动于静”的境界,而这种境界正是那种沉默寡言却善于行动的人所共同具有的美德。他安详、镇静、眼睛明亮、目光专注,简直是整个英国最常见的那种稳健的、典型的英国人。安吉莉卡·考夫曼(1)经常用传神的妙笔把这种人描绘成带有书卷气的英国人的代表。通过福格先生的日常起居,人们对这位绅士的印象是,他的言行举止一向沉着稳健、中规中矩,简直像勒鲁瓦(2)或者伊恩肖的精密计时器一样准确无误。事实上,福格先生本身就是准确的化身,这一点从他两手和两脚的动作都可以清楚地显示出来,因为人类和其他动物一样,四肢本身就是表达内心情感的器官。

菲利斯·福格先生属于那种凡事绝对讲究规律的人,他们做事总是事前有所准备,遇事从不慌张,甚至节制到从不多走一步,也从不乱动一下。福格先生从不多走一步路,他去任何地方总是选择最便利的捷径。他决不会无缘无故地把目光投向天花板,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做任何一个动作。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激动的样子,当然也没有人看到过他烦躁不安。他是世界上最不慌不忙的人,但也从来没有因此误过任何事。人们渐渐了解到,他总是孤独自处,甚至杜绝参加一切社交活动。福格先生很清楚,在生活中与人交往,总会产生一些摩擦,而这就会影响做事,因此他从不与人交往,也从不与人产生摩擦。

至于说让——他又被人称作“万事通”,是个纯正的巴黎人。他来到英国已经有五年了,一直在伦敦从事仆人这种工作,但他至今还没有找到过一个令他感到满意的主人。

万事通不同于法国喜剧中的丑角,或者莫里哀戏剧中的小丑之流,那些人只不过是一些昂首耸肩、装腔作势、目光空洞的无赖,而万事通则完全不同,他是一个出色的小伙子,相貌可爱,嘴唇微微向上翘起,似乎总是在准备品尝些什么东西,或者是亲吻一下什么人。他的脑袋圆圆的,亲切可爱,使人感到他和蔼而又殷勤。他生了一对蓝眼睛,面色红润,脸胖乎乎的,胖得连他自己都能看到自己的颧骨。他身材魁梧,肩膀宽阔,肌肉强徤有力,而这一切都得益于他早年勤于锻炼。他有一头棕色的卷发,总是有些乱蓬蓬的,因为倘若说古代的雕塑家都懂得密涅瓦(3)的十八种梳头技巧,那么万事通却只掌握了一种,那就是用梳子在头上胡乱刷它几下,草草了事。

任何一个审慎的人,只要略加思考都不会认为这个性格外向的毛头小伙子,能够符合菲利斯·福格先生的要求。他是否能够满足他的主人所要求的那种绝对的准确无误呢?这只有经过试用之后,才能够了解清楚。人们明白,万事通早年曾经四处漂泊,他现在则希望能够找到一个可以稳定的地方了。他听到人们都称赞英国的绅士性格持重稳健,做事有条不紊,于是便跑到英国来寻找稳定的生活。可是,一直到目前为止,命运似乎还未曾眷顾他,因为他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稳定下来。他已经换了十户人家,可是那些主人的性情往往古怪无常,行为荒诞不经,总是热衷于寻求刺激,喜欢四处奔波。这种生活,对于万事通来说,已经不再适合了。

他的最后一位主人是一名国会议员,年轻的朗斯费理勋爵。这位勋爵晚上经常光顾海伊市场的“牡蛎酒吧”,最后往往被警察架回家来。万事通出于一片好心,大胆而又不失尊敬地规劝了主人几句,结果却惹得那位勋爵大人怒气冲天,于是万事通便辞去了那份工作。正在这个时候,他听说菲利斯·福格先生需要一个仆人,于是他便打听了一下这位绅士的情况,知道他的生活极其讲究规律,既不在外面过夜,也不外出旅行,甚至没有一天离开过自己的家,而这种风平浪静的生活,对万事通来说是再满意不过了。因此,他前来登门应征,正如大家所知,他的愿望立刻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