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乙

本篇的这两个故事看似不相连属,但共同特点就是都具有黑色幽默的味道。一个曾是梁上君子,一个曾是大寇,最终进行了角色转换。梁上君子由于运气好竟然成了富户,“建楼阁、买良田,为子纳粟。邑令扁其门曰‘善士’”。大寇由于被小盗施以炮烙,痛定思痛,竟然“投充马捕”,即以小盗之道还治小盗之身。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本篇的两则故事也未尝不是揭露了当今光鲜人物的老底——原来发家之前并不光鲜!

邑西某乙,故梁上君子也。其妻深以为惧,屡劝止之:乙遂翻然自改。居二三年,贫妻不能自堪,思欲一作冯妇而后己之,乃托贸易,就善卜者,以决趋向。术者曰:“东南吉,利小人,不利君子。”兆隐与心合,窃喜。,遂南行,抵苏、松间,日游村郭,凡数月。偶入一寺,见墙隅堆石子二三枚,心知其异,亦以一石投之。径趋龛后卧。日既暮,寺中聚语,似有十余人。忽一人数石,讶其多,因共搜之,龛后得乙,问:“投石者汝耶?”乙诺,诘里居、姓名,乙诡对之,乃授以兵,率与俱去。至一巨第,出软梯,争逾垣入。以乙远至,径不熟,碑伏墙外,司传递、守囊橐焉。少顷,掷一裹下;又少顷,缒一箧下,乙举箧知有物,乃破筐,以手揣取,凡沉重物,悉纳一囊,负之疾走,竟取道归。由此建楼阁、买良田,为于纳粟。邑扁其门曰“善士”。后大案发,群寇悉获;惟乙无名籍,莫可查诘,得免,事寝既久,乙醉后时自述之。

曹有大寇某,得重资归,肆然安寝。有二三小盗,逾垣人,捉之,索金。某不与;棰灼并施,罄所有,乃去。某向人曰:“吾不知炮烙之苦如此!”遂深恨盗,投充马捕,捕邑寇殆尽。获囊寇,亦以所施者施之。

据《聊斋志异》二十四卷抄本

[白话]城西的某乙,是个小偷。他的妻子很为他担忧害怕,常常劝阻他,某乙于是翻然改过自新。过了二三年,穷得实在受不了,想去再偷一次然后洗手不干。他于是以做生意为名,向善于占卜的人问到什么方向去为好。占卜的人算了一卦说:“往东南方吉利,利于小人,不利于君子。”这卦和他的心思相合,心中暗喜。于是向南行,到达了苏州、吴淞一带,每天在各村游荡,达数月之久。有一天,某乙偶然进入一座寺庙,见墙角堆放着几枚石子,心里知道这其中有奥秘,也往里投了一枚石子。他直趋佛龛后面躺下。天黑以后,有人在寺中相聚说话,好像有十多个人。忽然一个人数了数石子,惊讶地发现多了一个,一起到佛龛后搜查,发现了某乙,众人问:“投石子的是你吗?”某乙承认了。众人又问他的籍贯、姓名,某乙编了个假话回答。众人于是给了他一件武器,带领他一起去。来到一座高门大院前,盗贼们拿出软梯,争先跳墙进入院内。因为某乙是外地人,不熟悉道路,就让他隐蔽在墙外,负责传递和守护物品的事。一小会儿,从墙上扔下一个包裹;又一会儿,缒下一个箱子。某乙举着箱子,知道里面有东西,于是弄破箱子,用手掏取,凡是沉重的东西,都装到一个口袋里,背上赶快走,找到回家的路回了家。从此,某乙建楼阁,买良田,为儿子捐了个监生。县令在他家门口挂上了“善士”的牌匾。后来这个大盗窃案被破获,众盗贼都被抓住了,只有某乙没有真实的籍贯、姓名,无法查找,免于被捕。这件事是事情过去很久以后,某乙醉后自己讲出来的。

曹州有个大盗,搞到很多钱回到家中,放心大睡。有几个小偷,跳墙进入他家,抓住大盗,向他索要金钱,大盗不给。小偷们就对他施以鞭打火烧的酷刑,大盗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们,小偷们才走了。大盗说:“我不知炮烙的刑罚是这么痛苦!”于是深深地痛恨盗贼,报名去当了缉捕盗贼的马捕,把全县的盗贼差不多都捕获了。后来抓住了那几个进入他家的小偷,也把他们用在自己身上的刑罚施用在他们身上。

  1. 【注释】

  2. 梁上君子:代指窃贼。《后汉书•陈宣传》:“时岁荒民俭,有盗夜人其室,止于梁上。蹇阴见,乃起自修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自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白投于地。”
  3. 贫窭(jù巨):贫困。此据青柯享刻本,原作“贫屡”。
  4. 一作冯妇;谓再偷盗一次。冯妇,人名。《孟子•尽心》下:“晋人有冯妇者,善搏虎,卒为善士。则之野,有众逐虎。虎负■,莫之敢撄。望见冯妇,趋而迎之。冯妇攘臂下车。众皆悦之,其为士者笑之。”后因以指代重操旧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