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狱(第4/4页)

  • 词:讼词。
  • 罗织,捏造罪名,陷害无辜。《唐会要•酷吏》:“时周兴、来俊臣相次受制,推究大狱,……共为罗织,以陷良善。又造《罗织经》一卷,其意旨皆网罗前人,织成反状。海内震惊,道路以目。”
  • 以睚眦(yázì牙自)开嫌:谓以小忿而产生仇怨。睚眦,怒目而视,借指小怨小忿。语出《史记•范瞧列传》。开,启。嫌,仇怨。
  • 以怀壁致罪:谓或因富有遭到嫉恨而获罪。《左传•桓公十年》:“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大无罪,怀壁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
  • 正案:犹主案。
  • 以其馀毒复小仇,以其馀恨对小的仇怨进行报复。毒,恨。
  • “带一名”四句,谓状词上妄加一人,便使其如骨生恶疮难以摆脱;使其在宫府遭受种种苦难,竟是因为谗害所致。纸,状纸。附骨之疽,骨上生的恶疮。此谓一旦牵连入案,就如疮生骨上难以割除一样摆脱不掉。万罪,犹言万般苦难。切肤之痛,犹切身之痛。此指因遭受谗害而吃官司、受折磨。切肤,切身。虞集《道园学古录•淮阳献武王庙堂之碑》:“邃深蔽云,群谗切肤。”
  • “人跪”四句:极言宫府不分青红皂白,凡受案件牵连的人都须陪着打官司、受折磨。乌集,如群鸦集于一处,黑压压一片。猱(náo挠)系,如同系猱。猱:猴属。
  • ■役:害民的吏役。
  • 投到时:案中有关人员到公堂之时。
  • 逐:斥出。言将无事生非者赶出公堂,不予受理。
  • 芟:除去,言将关涉案件的一般人员除名,只留审必要的当事者。
  • 元气:人的精神,生命力的本原。此言不害民即保全社会元气。
  • “从政者”二句:谓今之为官者从不念及保全百姓,培养社会元气,这种淹滞因循的作风也一样可以杀人,并不只是靠残酷的刑具。曾,竟。桁(héng沆)杨刀锯,均指刑具。桁杨,加在犯人颈上或脚上的大型刑具。刀锯,《国语,鲁语》上:“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饿,中刑用刀锯。”韦昭注:“割劓用刀,断截用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