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某甲

本篇写得简净而细致。概括叙述背景,集中描写头颅。

如果我们把本篇与《野狗》、《头滚》、《快刀》、《鬼哭》、《负尸》、《抽肠》等篇放在一起阅读,其中的战乱血腥气味就显得非常浓厚。蒲松龄说“一笑头落,此千古第一大笑”,是含着眼泪,以喜剧方式抒写悲剧内容,曲折反映了那个特定时代的氛围。

某甲学师孙景夏先生言:其邑中某甲者,值流寇乱,被杀,首坠胸前。寇退,家人得尸,将舁瘗之。闻其气缕缕然;审视之,咽不断者盈指。遂扶其头,荷之以归。经一昼夜始呻,以匕箸稍稍哺饮食,半年竟愈。又十馀年,与二三人聚谈,或作一解颐语,众为堂。甲亦鼓掌。一俯仰间,刀痕暴裂,头堕血流,共视之,气已绝矣。父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异史氏曰:“一笑头落,此千古第一大笑也。颈连一线而不死,直待十年后成一笑狱,岂非二三邻人负债前生者耶!”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白话]县学老师孙景夏先生说,诸城县里的某人,正赶上流寇作乱,被人杀了,头耷拉在胸前。流寇退走后,家人找到他的尸首,打算抬走掩埋,却听见一丝微弱的呼吸,仔细一看,咽喉处有一指多宽没砍断。于是家人扶着他的头,背回家去。经过一天一夜,他开始呻吟,家人用羹匙筷子喂他少许吃的,半年后竟痊愈了。又过了十多年,这人与两三个人聚会闲谈。有人说了一个笑话,引得大家哄堂大笑,这人也鼓掌大笑。没想到在前仰后合之际,刀口突然破裂,人头落地,鲜血涌流。大家一看,这人已经断了气。他的父亲控告说笑话的人。大家凑了些钱送去,又出钱安葬这人,才算完事。

异史氏说:一笑把头笑掉了,这是千古第一大笑呀。头与脖子一线相连却没死,直等到十年后促成了一桩由笑引起的讼案,岂不是那两三个邻居前生负他债的结果吗!

  1. 【注释】

  2. 学师孙景夏:孙瑚,字景夏,山东诸城人。举人。康熙四年任淄川县儒学教谕。后升任鳌山卫教授,泾县知县。见《淄川县志》四。
  3. 舁瘗(yúyì鱼义)之:抬尸埋葬。舁,抬,扛。
  4. 缕缕然:形容呼吸细弱,不绝如缕。
  5. 解颐语:逗笑的话。解颐,破颜为笑。
  6. 堂:又作“哄堂”:谓合座大笑。
  7. 笑狱:由玩笑造成的讼案。狱,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