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氏

本篇小说情节相对简单,具有童话色彩。尤其狐兵进攻中骑的驴是“喓喓然草虫”,拿的大刀是“高粱叶”,射的箭是蒿子秆,请来的巨人竟然是稻草人,都令人忍俊不禁。

在《聊斋志异》中,人与狐发生浪漫的婚恋故事很多,但以人为一方,以狐为另一方,壁垒分明,身份明确,进行婚嫁的谈判,这是唯一的一篇。故可视作人狐婚恋的具有哲学意味的探讨。小说写主人请了一个狐狸做家庭教师,狐狸教师看上了东家的女儿,便派一个狐狸做媒求婚。主人拒绝了,狐狸教师恼羞成怒,率领狐兵前去闹事威胁。在互有胜负僵持之中,狐狸和人进行谈判。谈判中,主人明确说明了拒绝求婚的原因是因为狐狸:“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但谈判的结果出人意料,主人虽然拒绝将女儿嫁给狐狸教师,却答应让儿子娶狐狸教师的妹妹,以此解决了狐狸“乐附婚姻”的愿望。

人可以娶狐女,但为什么不能把人的女儿嫁给狐狸呢?如果我们阅读《聊斋志异》中众多的人与狐狸的婚恋故事,确实是人可以娶狐女,但人的女儿绝不会接纳狐男。这一潜规则的背后隐藏着的汉民族的民俗心理,颇值得深思。

直隶有巨家,欲延师。忽一秀才,踵门自荐。主人延入。词语开爽,遂相知悦。秀才自言胡氏,遂纳贽馆之。胡课业良勤,淹洽非下士等。然时出游,辄昏夜始归;扃闭俨然,不闻款叩而已在室中矣。遂相惊以狐。然察胡意固不恶,优重之,不以怪异废礼。

胡知主人有女,求为姻好,屡示意,主人伪不解。一日,胡假而去。次日,有客来谒,挚黑卫于门。主人逆而入。年五十余,衣履鲜沽,意甚恬雅。既坐,自达,始知为胡氏作冰。主人默然,良久曰:“仆与胡先生,交已莫逆,何必婚姻?且息女已许字矣。烦代谢先生。”客曰:“确知令媛待聘,何拒之深?”再三言之,而主人不可。客有惭色,曰:“胡亦世族,何遽不如先生?”主人直告曰:“实无他意,但恶非其类耳。”客闻之怒;主人亦怒,相侵益亟。客起,抓主人。主人命家人杖逐之,客乃遁。遗其驴,视之,毛黑色,批耳修尾,大物也。牵之不动,驱之则随手而蹶,然草虫耳。

主人以其言忿,知必相仇,戒备之。次日,果有狐兵大至:或骑或步,或戈或弩,马嘶人沸,声势汹汹。主人不敢出。狐声言火屋,主人益惧。有健者,率家人噪出,飞石施箭,两相冲击,互有夷伤。狐渐靡,纷纷引去。遗刀地上,亮如霜雪;近拾之,则高粱叶也。众笑曰:“技止此耳。”然恐其复至,益备之。明日,众方聚语,忽一巨人自天而降:高丈余,身横数尺;挥大刀如门,逐人而杀。群操矢石乱击之,颠踣而毙,则刍灵耳。众益易之。狐三日不复来,众亦少懈。主人适登厕,俄见狐兵,张弓挟矢而至,乱射之;集矢于臀。大惧,急喊众奔斗,狐方去。拔矢视之,皆蒿梗。如此月余,去来不常,虽不甚害,而日日戒严,主人患苦之。

一日,胡生率众至。主人身出,胡望见,避于众中。主人呼之,不得已,乃出。主人曰:“仆自谓无失礼于先生,何故兴戎?”群狐欲射,胡止之。主人近握其手,邀入故斋,置酒相款。从容曰:“先生达人,当相见谅。以我情好,宁不乐附婚姻?但先生车马、宫室,多不与人同,弱女相从,即先生当知其不可。且谚云:‘瓜果之生摘者,不适于口。’先生何取焉?”胡大惭。主人曰:“无伤,旧好故在。如不以尘浊见弃,在门墙之幼子,年十五矣,愿得坦腹床下。不知有相若者否?”胡喜曰:“仆有弱妹,少公子一岁,颇不陋劣。以奉箕帚,如何?”主人、起拜,胡答拜。于是酬醉甚欢,前俱忘。命罗酒浆,遍犒从者,上下欢慰。乃详问居里,将以奠雁。胡辞之。日暮继烛,醺醉乃去。由是遂安。

年余,胡不至。或疑其约妄,而主人坚待之。又半年,胡忽至。既道温凉已,乃曰:“妹子长成矣。请卜良辰,遣事翁姑。”主人喜,即同定期而去。至夜,果有舆马送新妇至。奁妆丰盛,设室中几满。新妇见姑嫜,温丽异常。主人大喜。胡生与一弟来送女,谈吐俱风雅,又善饮。天明乃去。新妇且能预知年岁丰凶,故谋生之计,皆取则焉。胡生兄弟以及胡媪,时来望女,人人皆见之。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白话]直隶有一个大户人家,想请一位先生。有一天,忽然一位秀才登门自荐。主人把他请进屋内,这位秀才谈吐爽朗,两人谈得很愉快。秀才自称姓胡,主人就聘请胡生为先生。胡生教书十分勤勉,学识渊博,不是那种凡庸的读书人。但胡生常常出游,有时半夜才归来,虽然门关得好好的,也听不见叩门声,他已在室内了。主人很惊诧,以为一定是狐狸。但看到胡生并无什么恶意,因此还是给他优厚的礼遇,并不因为怪异而有失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