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的白象(第2/8页)

他照下面这样念:

“身高十九英尺;身长从额顶到尾根二十六英尺;鼻长十六英尺;尾长六英尺;全长,包括鼻子和尾巴,四十八英尺;牙长九英尺半;耳朵大小与这些尺寸相称;脚印好像一只桶子立在雪里印上的痕迹;象的颜色,灰白;每只耳朵上有一个装饰珠宝的洞,像碟子那么大;特别喜欢给旁观的人喷水,并且爱拿鼻子作弄人,不仅是那些和他相识的人,连完全陌生的人也是一样;右后腿略跛,左腋下因从前生过疮,有一个小疤;被偷时背上有一个包括十五个座位的乘厢,披着一张普通地毯大小的金丝缎鞍毯。”

他写的没有错误。督察长按了按铃,把这份说明书交给亚拉里克,吩咐他说:

“把这张东西马上印五万份,寄到全州各地的侦缉队和当铺去。”亚拉里克出去了。“哈——说了半天,总算还不错。另外我还得要一张这个东西的相片才行。”

我给了他一张。他很认真地把它仔细看了一阵儿,说道:

“只好将就吧,反正找不到更好的。可是他把鼻子卷起来,塞在嘴里,这未免太不凑巧,一定要使人发生误会,因为他平常当然不会把鼻子卷成这个样子。”他又按了按铃。

“亚拉里克,把这张相片拿去印五万份,明天早上先办这件事,和那张说明书一同寄出。”

亚拉里克出去执行他的命令。督察长说——

“当然非悬赏不可喽。那么,数目怎么样?”

“你看多少合适呢?”

“第一步,我认为——呃,先来个两万五千元钱吧。这桩事情很复杂、很难办,不知有多少逃避的路子和隐藏的机会哩。这些小偷到处都有朋友和伙伴——”

“哎呀,您知道那些人是谁吗?”

那张习惯于把思想和感情隐藏在心里的谨慎的面孔使我猜不出一点影子,他那说得若无其事的回答也是一样:

“那个你不用管。我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我们通常都是看犯案的人下手的方法和他所要弄到手的东西的大小,由这里去找到一点巧妙的线索,推测他是谁。我们现在要对付的不是一个扒手,也不是一个普通小偷,这个你可要弄明白。这回被偷的东西不是一个生手随便‘扒’了去的。刚才我说过,办这个案子是要跑许多地方的,偷儿们一路往别处跑,还要随时掩盖他们的踪迹,查起来也很费劲,所以照这些情形看来,两万五千元钱也许还太少了一点,不过我想起头先给这个数目还是可以的。”

于是我们就商定了这个数目,作为初步的悬赏。然后这位先生说道:

“在侦探史里有些案子说明某些犯人是根据他们的胃口方面的特点而破案的。那么,这只象究竟吃什么东西、吃多少分量呢?”凡是可以做线索的事情,这位先生没有不注意的。

“啊,说到他吃的东西嘛——他不管什么都吃。人也吃,《圣经》也吃——人和《圣经》之间的东西,不管什么他都吃。”

“好——真是好得很,可是太笼统了。必须说得仔细些——干我们这一行,最讲究的就是仔细。好吧,先说人。每一顿——再不然你爱说每一天也行——他要吃几个人呢,要是新鲜的话?”

“他不管新鲜不新鲜,每一顿他要吃五个普通的人。”

“好极了,五个人,我把这个记下来。他最爱吃哪些国家的人呢?”

“他对国籍也不大在乎。他特别爱吃熟人,可是对生人也并没有成见。”

“好极了。那么再说《圣经》吧。他每一顿要吃几部《圣经》呢?”

“他可以吃得下整整的一版。”

“这说得不够清楚。你是指的普通的八开本,还是家庭用的插图本呢?”

“我想他对插图是不在乎的;那就是说,我觉得他并不会把插图本比简单的文本看得更宝贵。”

“不,你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说的是本子的大小。普通八开本的《圣经》大概是两磅半重,可是带插图的四开大本有十磅到十二磅重。他每顿能吃几本多莱版的《圣经》呢?”

“你要是认识这头象的话,就不会问这些了。人家有多少他就吃多少。”

“好吧,那么照钱数来计算吧。这点我们总得大概弄清楚才行。多莱版每本要一百元钱,俄国皮子包书角的。”

“他大概要五万元钱的才够吃——就算是五百本一顿饭吧。”

“对,这倒是比较明确一点。我把这个记下来。好吧,他爱吃人和《圣经》,这些都说得很不错。另外他还吃什么呢?我要知道详细情形。”

“他会丢开《圣经》去吃砖头,他会丢开砖头去吃瓶子,他会丢开瓶子去吃衣服,他会丢开衣服去吃猫儿,他会丢开猫儿去吃牡蛎,他会丢开牡蛎去吃火腿,他会丢开火腿去吃糖,他会丢开糖去吃馅饼,他会丢开馅饼去吃洋芋,他会丢开洋芋去吃糠皮,他会丢开糠皮去吃干草,他会丢开干草去吃燕麦,他会丢开燕麦去吃大米,因为他主要是靠这个喂大的。除了欧洲的奶油之外,无论什么东西他没有不吃的,就连奶油,他要是尝出了味道,那也会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