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州长

几个月以前,我被提名为纽约州州长候选人,代表独立党参加竞选,对方是斯坦华特·L·伍福特先生和约翰·T·霍夫曼先生。我总觉得自己名声不错,同这两位先生相比,我有显著的优势。从报上很容易看出:如果说这两位先生也曾知道爱护名声的好处,那是过去的事情了,近年来他们显然已经把各种各样的无耻勾当看作家常便饭。当时,我虽然醉心于自己的长处,暗自得意,但是一想到我得让自己和这些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处传播,总有一股不安的混浊暗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处“翻腾”。我心里越想越乱。后来我给我奶奶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事告诉她。她回信又快又干脆,她说:

你生平没有做过一桩亏心事——一桩也没有做过。你看看报纸——

看一看就会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等先生是何等样人,看你愿不愿意把自己降低到他们的层次,跟他们一道竞选。

我正是这个想法!那天晚上我一夜没合眼。但是我毕竟不能打退堂鼓。我既然已经卷了进去,只好干下去。

我一边吃早饭,一边无精打采地翻阅报纸。我看到有这么一段消息,老实说,我从来没有这样惊慌过:

伪证罪——

1863年,在交趾支那的瓦卡瓦克,有三十四名证人证明马克·吐温先生犯有伪证罪,企图侵占一小片芭蕉地,那是当地一位穷寡妇和她的一群孤儿丧失亲人之后在凄惨的境遇中赖以活命的唯一资源。马克·吐温先生现在既然在众人面前出来竞选州长,是否可以请他讲讲此事的经过。吐温先生不论对自己或是对其要求投票选举他的伟大人民,都有责任把此事交代清楚。他愿意交代吗?

我当时惊愕得不得了!这样残酷无情的指控。我从来没有到过交趾支那!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么是芭蕉地,就像我不知道什么是袋鼠一样!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都气疯了,却又毫无办法。那一天我什么也没干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早晨,这家报纸没说别的,只有这么一句:

值得注意——大家都会注意到:马克·吐温先生对交趾支那的伪证案保持缄默,似有苦衷。

(备忘——在这场竞选运动中,这家报纸此后凡提到我必称“臭名昭著的伪证犯吐温”。)下一份是《新闻报》,登了这么一段:

急需查究——

吐温先生在蒙大拿州露营时,与他同一帐篷的伙伴经常丢失小东西,后来这些东西一件不少都在吐温先生身上或“箱子”(即他卷藏什物的报纸)里发现了。大家为他着想,不得不对他进行友好的告诫,在他身上涂满柏油,插上羽毛,叫他跨坐在横杆上,把他撵出去,并劝告他让出铺位,从此别再回来。这件小事是否请新州长候选人向急于要投他票的同胞们解释一下?他愿意解释吗?

难道还有比这种控告用心更加险恶的吗?我一辈子也没有到过蒙大拿州。

(从此以后,这家报纸按例管我叫“蒙大拿小偷吐温”。)

于是,我拿起报纸总有点提心吊胆,好像你想睡觉,可是一拿起床毯,总是提心吊胆,生怕毯子下面有条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这么一段消息:

谎言已被揭穿!——

根据五点区的密凯尔·奥弗拉纳先生、华脱街的吉特·彭斯先生和约翰·艾伦先生三位的宣誓证书,现已证明马克·吐温先生曾恶毒声称我们尊贵的领袖约翰·T.霍夫曼的祖父系拦路抢劫被处绞刑一说,纯属卑劣无端之谎言,毫无事实根据。用毁谤故人、以谰言玷污其美名这种下流手段,来掠取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的人见了甚为痛心。我们一想到这一卑劣的谎言必然会使死者无辜的亲友蒙受极大悲痛时,恨不得鼓动起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立即对诽谤者施行非法的报复。但是,我们不这样做,还是让他去承受良心谴责的痛苦吧。(不过,公众如果气得义愤填膺,盲目行动起来,竟对诽谤者加以人身伤害,显然陪审团不可能对肇事者判罪,法庭也不可能加以惩处。)

最后这句妙语大起作用,当天晚上“被伤害和被侮辱的公众”从前门冲进来,吓得我赶紧从床上爬起来,打后门溜走。他们义愤填膺,来的时候捣毁家具和门窗,走的时候把能抄走的财物统统抄走。然而,我可以把手按在《圣经》上起誓:我从来没有诽谤过霍夫曼州长的祖父。不仅如此,在那一天之前,我从来没有听人说起过他,我自己也没有想到过他。

(顺便提一下,刊登上述新闻的那家报纸此后总是称我为“盗尸犯吐温”。)

下一篇引起我注意的报上文章是这样写的:

好一个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