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以后

一位巡逻的警察沿着大道神气、威武地走着。他的威风凛凛是出于习惯,而不是为了显摆,因为他的周围很少有行人。现在马上就要到晚上十点钟了,阵阵的寒风夹带着细雨早就驱跑了路人。

他一路走着,一路挨家挨户地查看。他舞着手中的警棍,灵巧地挥动出各种复杂的动作,还不时警觉地扫视着寂静的街道。这位身材健硕的警官雄赳赳的步态,让人觉得他俨然是这里和平的捍卫者。这一带的店铺打烊都很早。除了偶尔还能看到有一两家烟铺或是一家昼夜服务的餐馆还亮着灯火,这一地区的绝大多数商店都早已关门了。

在巡逻到某一个街区的中间地段时,这位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在一家已经打烊的五金商店门口,有一位男子靠着门站着,嘴里叼着一根没有点燃的雪茄。当警察向他走过去的时候,这位男子连忙开了腔。

“警官,这里没事的,”他保证似的说,“我正在等候一个朋友。这是我们俩在二十年前说好的一个约定。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可笑,不是吗?喔,如果你想要确认一下这件事情的真伪,我可以解释给你听。二十年前,在还没有盖起五金商店的这块地方,曾经矗立着一个名字叫做‘大个子乔·布雷迪’的饭店。”

“直到五年之前,”警察说,“这个饭店才被拆掉。”

靠门站着的那个男子划着了一根火柴,点燃了雪茄。火柴的亮光映照出一张苍白的面颊、方正的脸膛和一双锐利的眼睛,在靠近他右侧眉毛的地方,还有一处白色的疤痕。他的领带扣上缀着一颗大钻石,看上去与领带并不相称,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二十年前的今天,”这位男子说,“我跟吉米·威尔斯(我在这个世界上的最要好最忠实的朋友)在‘大个子乔·布雷迪’饭店,一块吃了一顿晚餐。他和我都是在纽约出生,在纽约长大,我们形影不离,像亲兄弟一样。当时我十八岁,吉米二十岁。第二天早晨,我就要动身去西部闯荡。我怎么都不可能让吉米也离开纽约,他认为哪里都比不上纽约。哦,我们在那天晚上就约定好,在二十年后的此日此时,不管我们的处境如何,不管我们相隔有多远,都要准时到这里会面。我们想,到二十年之后,不管我们俩各自发展成了什么样子,我们的命运都已成定局,我们都应该赚取了一定的财富。”

“这听起来很有趣,”这位警察说,“不过,我觉得你们俩要见面的时间似乎间隔得太长了。自从你离开之后,你有过你朋友的消息吗?”

“喔,有过的。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他回答说,“只是,在一两年以后,我们之间就失去了联系。你也知道,西部是一个有着无限生机的广阔天地,我在那里四处奔波,寻找机会。不过,我知道,只要吉米还活着,他就会来赴约的,因为他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忠贞最可靠的朋友。他是不会忘记的。今晚,我千里迢迢地赶来这里,只要我的老伙计出现,我跑这一趟就值了。”

这位在等人的男子掏出一个很漂亮的怀表,表盖上嵌着小巧的钻石。

“现在差三分就十点钟了,”他说,“二十年前,我们俩就是十点整,在这里饭店的门前分别的。”

“看来你在西部干得不错,是吗?”警察问。

“你算是说对了!我想,要是吉米能混到有我现在的一半,就好了。尽管吉米人不错,可他却是一个只知道埋头苦干的人。为了赚到更多的钱,我不得不跟那些脑子最奸猾的人斗智斗勇。一个人在纽约待得时间长了,会变得循规蹈矩起来。他需要西部那样的环境将他砥砺。”

警察甩了甩他的警棍,向前跨了一两步,说:“我要去巡逻了。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来。你只等到他十点钟吗?”

“不,我不会那么做的!我至少会等到他十点半。只要吉米还活着,在十点半之前,他肯定会来到这里的。再见,警官。”

“晚安,先生。”警察说着,就沿着线路巡逻去了,边走边挨家挨户地察看。

眼下,起先的毛毛细雨已变成了冻雨,先前刮一阵停一阵的风现在不停地呼啸起来。街上寥寥无几的行人都将大衣领口竖得高高的,手插在口袋里,闷着头匆匆地赶路。在五金商店的门口,不远千里赶来赴约(几近一次荒唐的约会,与他年轻时的朋友二十年之后相见)的这位男子,抽着雪茄,耐心地等待着。

在他等了大约二十分钟后,一位穿着长大衣、把领子竖得遮住了耳朵的高个子男子,急匆匆地从马路的对面走了过来。他径直地来到了等候的人的面前。

“是你吗,鲍勃?”他带着些许的疑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