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一个冷飕飕的下午,我读《傻瓜的话》读得腻了,便去拜访哲学家玛格。走到冷清的街头,见一只瘦得像蚊子似的河童有气无力地靠在墙上。而且我没看错,他就是曾经偷走我钢笔的那只河童。我心中暗喜,叫住了一个正好路过的魁梧的巡警。

“请你查一下那只河童,一个来月前就是他偷走了我的钢笔。”

巡警举起右手的警棍(河童国的巡警不带佩剑,使用的是赤皮栎木的棍子),“喂”地叫了一声那只河童。我本以为那只河童说不定会立刻逃走,没想到他不慌不忙地踱到巡警面前,还肆无忌惮地抱着肩膀,轻蔑地直视着我和巡警。而巡警也并不恼怒,立刻从肚袋里掏出记事本,对他盘问起来:

“你叫什么?”

“格鲁克。”

“干什么的?”

“两三天以前还是个邮递员。”

“好。这个人举报说,是你偷走了他的钢笔。”

“对,是一个来月以前偷的。”

“为什么要偷他钢笔?”

“想给我孩子当玩具。”

“你孩子呢?”

巡警注视那只河童的目光变得严厉起来。

“一个星期以前死了。”

“有死亡证明吗?”

瘦骨伶仃的河童从肚袋里掏出一张纸来,巡警朝那张纸扫了一眼,脸上一下子变得笑嘻嘻的。他拍了拍那只河童的肩膀,说道:

“没事了。打搅了。”

我看得目瞪口呆,怔怔地望着巡警的脸。不一会儿,那只骨瘦如柴的河童甩下我们走远了,边走嘴里还自言自语地嘟哝着什么。我总算回过神来,向巡警问道:

“你为什么不把那只河童抓起来?”

“因为他是无罪的呀。”

“难道偷我的钢笔……”

“他不是为了给孩子当玩具的吗?而孩子已经死了呀。你有什么疑问,就去查刑法第一千八百二十五条好了。”

巡警撂下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我无计可施,只得赶紧朝玛格家走去,边走嘴里边反复念叨着“刑法第一千八百二十五条”。哲学家玛格很好客,那天那间昏暗的屋子里也正好聚集着法官佩普、医生恰克和玻璃公司老板盖尔那么几个人。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在七彩玻璃的角形灯下衔着烟卷,吞云吐雾。法官佩普也在这里,对我来说真是太好了。我在椅子上一坐下来,不去管他什么刑法第一千八百二十五条,而是直截了当地向佩普问道:

“佩普法官,恕我冒昧,贵国是不是不处罚罪犯呀?”

衔着金嘴香烟的佩普先慢条斯理地吐了一口烟雾,然后爱理不理地答道:

“当然处罚啦。有的还要判死刑呢。”

“可是我一个来月之前……”

我说完来龙去脉之后,又请教他那个刑法第一千八百二十五条说的是什么。

“嗯,那一条是这么说的:‘不论犯有何种罪行,在导致该犯罪的原因消失后,不得处罚该罪犯。’就说你这件事吧,那只河童曾经是孩子的父亲,而现在他已经无法称为父亲了,所以他犯的罪也自然消失了。”

“那可太不讲理了。”

“这可开不得玩笑。把曾为人父的河童与现为人父的河童相提并论才是不讲理呢。对了对了,日本法律是把这两种情况等同对待的吧。在我们看来,那真是太荒唐了。哼哼哼哼哼哼哼哼哼。”

佩普扔掉烟头,牙缝里漏出轻蔑的讪笑。这时,与法律无甚关系的恰克也来凑热闹了。他正了正夹鼻眼镜,向我问道:

“日本也有死刑吗?”

“当然有啦。日本还有绞刑呢。”

我对佩普那副冷冰冰的架势有些反感,于是想乘机狠狠挖苦他一下:

“贵国的死刑大概比日本文明得多吧?”

“当然很文明啦。”

佩普仍然很镇定。

“我国不使用绞刑什么的,偶尔会用用电刑。但电刑也基本上不使用,我们只是把罪名通知罪犯。”

“光通知一下罪名,河童就会死吗?”

“当然会死啦,因为我们河童的神经功能要比你们的微妙得多。”

“这种方法不仅用于死刑,还有人把它用来杀人呢……”

盖尔老板的脸被七彩玻璃灯照得成了紫色,上面泛着迷人的笑容。

“前不久有个社会主义者骂我是窃贼,气得我差点儿心脏麻痹。”

“这种情况多得你想象不到。我认识的一个律师就是这样被气死的。”

我回头望了望那只插话的河童,是哲学家玛格。只见他像往常一样满脸讥讽地讪笑着,谁也不看地自说自话道:

“那只河童被人家骂他是蛤蟆。想必你也知道吧,在河童国里要是被人说成是蛤蟆,那就等于骂他是畜生。这个人每天苦思冥想着:我是蛤蟆吗?不是蛤蟆吧?想着想着最后就死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