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3/3页)

"见鬼,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凭哪一点她们不喜欢我。莫非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还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怎么的。想想来巴黎已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小妞儿也没搞到手,真窝囊。"

"你还没摸着门儿呗,"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在情场上屡屡得手,可以一口气报出一长串情妇的名字来,还真叫人有点眼红。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全是真话,可是在事实面前,他们又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未必尽是谎言。不过他寻求的并不是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两年;他不愿上大学,他花了一番口舌说通了父母,才来巴黎学画的。满两年之后,他准备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拿定要及时行乐的主意,所以他并不追求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是热中于拈花惹草,逢场作戏。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还不容易,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了目标,迎上去就行了呗!难就难在事后如何把她们甩掉。这上面才要你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时间忙于画画上,另外还要看书,上戏院,听别人谈天说地,哪还有什么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来日方长,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还愁没有机会!

他已有一年多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就在他准备离开布莱克斯泰勃的时候,曾收到过她一封信,来巴黎之后,最初几个星期忙得不可开交,竟至没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来一书,菲利普料想信里肯定是满纸怨忿,就当时的心情来说,他觉得还是不看为妙,于是就把信搁在一边,打算过些日子再看,谁知后来竟压根儿给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开抽屉想找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无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未开封的信。想到威尔金森小姐准是伤透了心,他不能不责怪自己太薄情寡义。继而转念一想,管她呢,反正这时候她好歹已熬过来了,至少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说话写信,往往喜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同样这些话,若是出于男人之口,分量就重多了。再说,自己不是已下了决心,今后无论如何再不同她见面了吗,既然已好久没给她写信,现在又何必再来提笔复她的信呢?他决计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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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威廉·萨默赛特·毛姆/著

张柏然 张增健 倪俊/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