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2/3页)

珀金斯先生纵声大笑。

"我见他们已学到凯斯·格拉胡斯的土地法,所以很想知道他们对爱尔兰的土地纠纷是否有所了解。谁知他们对爱尔兰的了解,仅止于都柏林位于利菲河畔这一点。所以我再问了一下他们是否听说过戈登将军。"

于是,这个可怕的事实赫然公诸于众:这位新来的上司原来是个"常识迷"。他颇怀疑目前通行的学科考试有何用处,学生们死记硬背无非是为了应付这些考试。他注重的是常识。

时间一个月一个月过去,"常叹气"越来越忧心忡忡。他设法排遣这样的念头:珀金斯先生一定会逼他把结婚日期确定下来;此外,他还十分恼恨这位上司对古典文学所持的态度。毋庸置疑,珀金斯先生是位造诣很深的学者,眼下正忙于写一篇完全符合正统的论著--一篇有关拉丁文学谱系的论文,但是他平时谈论起古典文学来,口气相当轻率,就像是在谈论某种无关宏旨的类似弹子的娱乐一般,似乎它只是供茶余饭后助兴的话题,无须严肃对待。再说到三年级中班的教师"水枪"先生,此公脾气也是一天坏似一天。

菲利普进皇家公学之后,就被安排在他班上。这位B·B·戈登牧师先生,就其性情来说,似乎并不适宜做教师:既无耐心,肝火又旺。再加上长期以来无人过问他的教学,接触的又尽是些年幼学生,他可以为所欲为,自制力早已丧失殆尽。他上起课来,往往以大发雷霆开始,以暴跳如雷结束。他个子不高也不矮,胖墩墩的,一头黄中带红的短发已开始染上白霜,唇上蓄着一撮又短又硬的小胡子。此公其貌不扬,大脸盘上长着一对小小的蓝眼睛,脸色红扑扑的,可脾气一发作立时转成猪肝色,而他这个人又是动辄发火的。手上的指甲由于经常咬呀,咬呀,连肉也包不住了:只要有哪个学生解释课文时打哆嗦,他就怒从心头起,坐在讲台边直发抖,同时狠咬自己的指甲。关于他虐待学生的丑事,师生中传得沸沸扬扬,其中免不了也有夸大其词的地方。两年前有件事,曾在学校里轰动一时。据说,有位学生家长常扬言要向法院起诉,因为这位老夫子拿起一本书,狠命揍了一个名叫沃尔特斯的孩子的耳光,结果孩子的听觉受到严重影响,不得不中途辍学。孩子的父亲就住在坎特伯雷,城里好些人为之愤愤不平,当地报纸还报道过这件事。然而,沃尔特斯先生毕竟只是区区一酿酒商,所以别人对他的同情也无形中打了个折扣。至于班上其余的孩子,尽管很讨厌这位老夫子,但出于他们自己最清楚不过的考虑,在这件事情上,还是站在教师这一边,不但对外界于涉校内事务表示愤慨,甚至还百般刁难继续留在学校的沃尔特斯的弟弟。不过,戈登先生险些儿被撵到乡下去苟度余生,此后再不敢揍学生了。教师们随之丧失了打学生手心的权利,"水枪"也再不能用教鞭抽打讲台来发泄心头的盛怒了,现在至多不过是抓住学生的肩膀,使劲操他两下。不过对于调皮捣蛋,或是犟头倔脑的孩子,他们照旧要给予处罚,让他们空悬着一条胳膊,在那儿站上十分钟到半小时,而骂起学生来,依然像过去一样没遮拦。

对于像菲利普这样生性胆怯的学生来说,恐怕再也找不到比"水枪"更糟糕的教师了。菲利普这次进皇家公学,比起第一回见沃森先生时,胆子总算大了些。这儿有好多孩子他都认识,是预科的老同学。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了,他本能地意识到,周围同学越多,他的残疾就越少惹人注目。然而进校第一天,戈登先生就使他诚惶诚恐;这位夫子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学生怕他,同时似乎也单凭这点,就此特别讨厌那些学生。过去,菲利普听老师讲课总觉得津津有味,可现在每到上课就胆战心惊,度时如年。教师提问时,他宁叶呆头呆脑地坐着,一声不响,生怕回答错了,挨老师一顿臭骂;每回轮到他站起来解释课文,他总是战战兢兢,脸色煞白,像害了大病似的。他也有快乐的时候,那就是珀金斯先生前来代课的时候。对这位有常识癖的校长,菲利普颇能投其所好,供成年人阅读的各种奇书异卷,菲利普都有所涉猎。珀金斯先生上课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他提出的问题先在学生中兜了一圈,谁也回答不出,最后总是留待菲利普来回答。珀金斯先生朝菲利普微微一笑--这一笑使得菲利普心花怒放--然后说:

"好,凯里,请你给大家说说吧!"

菲利普在这种场合取得的好分数,更增添了戈登先生胸中的不平。一天,轮到菲利普做翻译练习,老夫子坐在那儿,一面恶狠狠地瞪着菲利普,一面气呼呼地咬着大拇指。他正在火头上呢!菲利普开始轻声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