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的语言风格

福克纳的文体风格,一向是批评家关注和评论的焦点之一,尤其是在20世纪30年代。不少英美同行和评论家,就他对某些词语的偏爱或滥用,任意拼合词语,臃肿繁复的文句以及其他怪癖,都不曾放过。在这些文章中,康拉德·艾肯《论威廉·福克纳的小说的形式》一文,相当集中而又中肯地谈到了福克纳的语言风格。文章发表于1939年1月,今天读来仍颇能引起共鸣,而且艾肯的评价对读者也不乏指点迷津的作用。因为,不妨多引两段:

总之,福克纳先生的文体,虽然有时很漂亮,而且总是很有趣,但糟糕透顶的地方也实在太多;它无可避免地给温德姆·刘易斯那样敏锐的评论家提供了太容易狙击的目标。然而如果说人们很容易取笑福克纳先生对某几个字或是着了迷,或是漫不经心,或者滥用,或者鹦鹉学舌般地老用机械的m-音缀……那么对于他专门爱用过于繁复的句子结构,却还需要另加评述。

过于繁复也确实过于繁复,这些句子雕琢得奇形怪状,错综复杂到了极点:蔓生的子句,一个接一个,隐隐约约处于同位关系,或者甚至连这隐约的关系也没有;插句带插句,而插句本身里面又是一个或几个插句……仿佛福克纳先生在急促的失望之中,决心要告诉我们一切……似乎要使每个句子成为一个微观世界。而且应该承认,那样的句法使人困惑和心烦意乱。

使人困惑的是你读完一个句子之后,发现全然不知悬空着的动词的主语是什么——使人心烦意乱的是你必须回头去理出它的意思来,循着一个一个子句去弄清整个句子的结构,然后终于发现弄不清楚也无所谓,而那晦涩或许是既非纤巧,也无必要。……

然而,尽管有大错误,尽管有坏习惯和有意的坏写法(有意是显然的),他的文体总的说来是极其动人的;读者的确是一直沉浸在那里面,也要一直沉浸在那里;这就值得研究其中的道理。假如我们不是孤立地考虑这些奇怪的句子,不是作为语法上的怪物或拙劣的怪物,而是把它们同全书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我们立即会发现这些句子所以写成这个样子自有其机能上的理由和必要……

显然,这样的文体,尤其结合了这样一种对方法的关注,一定会给读者造成困难;也应该承认,福克纳先生一般并不致力或不大致力于使他高度复杂的“情境”易于被接受或理解。读者简直必须决心下功夫,也可以说共同合作;读者的报酬是确有一种意境将会显形,有一种意义可以抽引出来,而一半的趣味正是在于仔细体会福克纳先生怪异、艰难,又常是那么煞费苦心的构思过程。……156

读过福克纳作品原文的读者都会有同感,评论家对他的文体的批评是有的放矢的,不无道理的。然而,他达到的独特风格境界又总是令评论家和读者折服和倾倒。

福克纳自己如何看呢?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前,福克纳很少在乎别人说些什么,自己也从不加以解释,一味按他自己追求的目标进行创作。可是在获奖之后,他一反常态,在讲演或接受采访时常常谈起或回答各种有关的问题。在回答《八月之光》的写作风格时,他曾这样说道:“我对风格一无所知。我不在心里催促他写出来——我想一个作家有许多事,他没有时间去考虑风格问题。要是他只是想写,没有什么催促他,那么他就能成为一个文体家,但有许多东西催促着写出来的作家们却无暇顾及,只好任其粗放,巴尔扎克就是一个例子。”157

在另一个场合,1956年初接受吉恩·斯泰因采访时他却这样谈到风格:“依我看,人表达思想感情的手段,以音乐为最便。……可是我之所长是文字,所以我就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纯音乐简单明了就能表达清楚的意思。也就是说,尽管音乐可以表现得更明白、更简洁,可是我却宁可使用文字。我觉得,看比听强,无声胜于有声,用文字创造的形象就是无声的。文中惊雷、文中仙乐,都只能在无声中领会。”158福克纳的以上谈话不仅回答了当场提问,也是对先前不少评论家的指责的间接回答,对读者理解和欣赏他的语言风格也大有助益。看来,形成福克纳独特的语言风格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他听从心里的催促纵笔写去,“任其粗放”;二是他“一定要啰啰嗦嗦地用文字来设法表达清楚意思”。他的“粗放”、“啰啰嗦嗦”是显而易见的,但他文中的“惊雷、仙乐”却需要读者“合作”才能领会。纵观《八月之光》的文字,的确不乏“文中惊雷、文中仙乐”。诸如第一章莉娜行进在乡村道上的悠缓和午后时分的凝重气氛,第十九章珀西追击时的紧张氛围及克里斯默斯死亡之际仪式般的描写,第二十章海托华临终幻觉的逼真细微的描绘等,以及更多散见的精彩段落,无不令人叫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