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那边小木屋里发现一个人,”助手告诉警长,“不是在那儿躲藏,而是在那儿居住。”

“去看看,”警长说。

助手去了一趟又回来。

“是个女人。年轻女人。看来,她已经安顿好,准备在那儿住一长段时间。而拜伦·邦奇住在一个帐篷里,隔着小木屋有这儿到邮局那么个距离。”

“拜伦·邦奇?”警长说,“女人是谁?”

“不知道。是个陌生人,年轻女人。她什么都对我讲。我刚一跨进门她就开始讲了,像做演说似的;像是讲熟了,开口就说,成了习惯。我想她是从亚拉巴马州的某个地方来这儿的,来寻找她的丈夫;他在她之前先来这儿找工作做,看来是这么回事;过了些时候她出来找他,一路上乡亲们告诉她,说他在这儿。讲到这时拜伦进来了,他说他能告诉我有关的事。还说他本来要报告您的。”

“拜伦·邦奇,”警长说。

“不错,”助手答道,“他说她正在准备生孩子,时间不会太久了。”

“孩子?”警长说,一面瞧着助手,“而且从亚拉巴马州来。她从什么地方来都行,你可别瞎说什么拜伦·邦奇。”

“我不想多说什么的,”助手说,“我没说孩子是拜伦的。至少拜伦没说是他的。我只是转告您他对我说的话。”

“噢,”警长说,“明白了。她干吗要住在那儿。嗯,孩子是那两个家伙之一的。是克里斯默斯的,对吗?”

“不。拜伦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把我叫到屋外边说话,那儿她听不见。他说他本来要向您报告。孩子是布朗的,只是他的名字不叫布朗了,现在叫卢卡斯·伯奇。拜伦对我讲了布朗或者说伯奇如何在亚拉巴马州的时候把她蹬了,对她说他要来找工作,先安个家再去接她。可是她的时间愈来愈近,老没听到他的消息,不知他的去向,一概不知,于是她决定不再老等着。她一路步行,沿途询问谁知道一个名叫卢卡斯·伯奇的人,这儿搭一段路,那儿乘一节便车,逢人就问有没有人知道他。于是过了不久,有人告诉她,杰弗生镇的一家刨木厂里有个干活的人叫伯奇或者邦奇什么的,她就赶来这儿了。她是星期六到的,乘辆马车,当时我们都在忙着处理杀人的案子;她走到刨木厂,发现一个叫邦奇而不是伯奇的人。拜伦说,他不知不觉地对她讲了她丈夫在杰弗生镇。然后他说,她接着刨根究底地问他,他只好对她说了布朗住的地方。但没有说布朗或者伯奇牵涉进了克里斯默斯这桩杀人案子,只是说布朗外出办事去了。我想你可以说这是在办事。干活,总算是吧。我从没见过有谁像他那样想得到一千元钱,为它吃这么多苦头。所以她说,布朗的房子准是卢卡斯·伯奇答应为她准备好去居住的地方,于是她搬到那儿,等待布朗把这儿的事办好后回去。拜伦说,他不能阻止她,因为不想把有关布朗的实话告诉她,要说起来,他已经对她撒过谎了。他说在这之前他本来打算先报告您,只是您这样快就发现了,他还没来得及把她安顿停当呢。”

“卢卡斯·伯奇?”警长说。

“我自己也有些奇怪,”助手说,“您打算怎么处理这事?”

“没什么,”警长说,“我想他们在那儿没妨碍,况且那又不是我的房子,能叫她搬走!正像拜伦对她说的,伯奇、布朗或者叫别的什么名字的人,还要忙一阵子呢。”

“您打算对布朗说起她吗?”

“不,”警长说,“这不关我的事。我对他扔在亚拉巴马州或者别的什么地方的老婆不感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他到杰弗生镇之后似乎已经找到的丈夫133。”

助手听了大笑。“我想这是事实,”他边说边冷静慎重地考虑着,“假若他得不到那一千元钱,我猜他准会气死的。”

“我想他不会,”警长说。

星期三凌晨三点钟,一个黑人赶着一头没配鞍的骡子进城。他径直上警长的家叫醒他。他是直接从二十英里外的一座黑人教堂赶来的,头天晚上那儿正在举行福音布道会。唱赞美诗的时候,教堂后排传来一声巨响,会众转过头去看见一个人站在门口。门没有上锁,甚至没关严,显然那人抓住门把手猛地冲墙一推,于是发出一声巨响,像枪声一样扎进会众正在进行的集体唱诵。接着,那人疾速地走上甬道,两边人们的歌唱顿时停止,他朝布道坛走去,牧师靠着讲坛,两手还高高举起,嘴仍张着。这时人们看见来的是个白人。黑洞洞的幽暗教堂里燃着的两盏油灯更增加了黑暗感;人们不可能立即看清他是什么人,直到他走了一半甬道才看见他的面孔不黑;一个女人开始尖叫,坐在后面的人纵身而起,纷纷朝门口逃跑;坐在忏悔席的一个女人早已处在歇斯底里状态,这时她站起来转过身,瞪了他一会儿,大翻白眼,厉声大叫:“他就是魔鬼!撒旦的化身!”接着她瞎乱地开跑,直撞在他身上;他把她推倒在地,不停步地从她身上跨过去继续前进,掠过两旁惊骇得哇哇直叫的面孔;他一直走上讲坛,一把抓住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