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狼人

路一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中了獬豸神君的奸计,不过他这是什么伎俩,居然会让自己的眼前出现一片浓重的绿雾,他已经在绿雾之中行走了很长时间,却还是不能走出去。

就在刚才他好像还听到了阿光的声音,可是他找了这么半天,阿光的声音居然消失不见了,现在他连自己身在何处都不知道。

“喂,你在哪里快点出来,我不跟你斤斤计较了,这里是轮回客栈,我算是客人,你怎么着也不能这样对我吧。”

路一对轮回客栈并不是很熟悉,他也没打算怎么样,毕竟这里是人间的地盘,自己就算是客人也应该遵守他们这里的规矩,说不定他现在已经闯了大祸还不自知。

可是路一已经说了半天,却还是没有看到獬豸神君的身影,不光是他,就连阿光和其他人的都没有。

“奇怪,到底去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眼前一道极光突然照射过来,直接射在路一的眼睛上,害的他顿时什么都看不见,眼前白茫茫一片,随即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是在城郊一个比较偏僻的集市上,里面的货品杂乱而且参差不齐,但是唯一的相同点就是,从来都没有人问起过那些货品的来源,更不会有人泄露出货品的去处,这是这里不需言说的规矩。

一个头发凌乱,脸上胡子拉碴的男人行走在其中,就像其中任何一个行人一样,他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但是那些在这个集市上呆了有十年之久的人都是可以一眼认出这个人来。

狼爷,没人知道他的来历,但也没有人敢在他面前冒犯,狼爷没有朋友,不善交谈,但是只要有人请客喝酒,他是肯定会去的,从没见他拒绝过。

狼爷爱喝酒,还是烈酒,当初曾经有人看到他一口气喝了三坛酒却不带脚下打晃的。

狼爷的住址是在城外一个山林里,那是他自己搭建的小屋,狼爷喜好狩猎,每天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背着弓箭带着匕首去山里溜达一圈,却没有一个人见过他曾经捕获过什么大型猎物,最多的也不过是野兔和野鸡而已。

十年前,狼爷只身一人来到这个城镇上,因为他的那张陌生的面孔,从一开始他是并不受欢迎的,自然也会有地头蛇主动去找他的麻烦。

一开始的时候,狼爷并不予以理会,可地头蛇却不肯善罢甘休,几次警告都不管用之后,在一天夜深,大雨磅礴,地头蛇带着手下几十个人将狼爷所住的小屋包围了。

第二天从山林中回来的只有地头蛇的半边身子,其他人全都交代在山林中,地头蛇被吓成了傻子,张口闭口就是“狼,狼,吃人”。

没人敢问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从那以后狼爷却多了一个称呼:狼爷,不管是谁,在看到狼爷的时候都多了一份敬畏,但是狼爷也不稀罕,自己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对于其他人的恭维完全不当回事。

渐渐的,狼爷和这里的人打交道多了,那些人也是知道了狼爷的一些习惯,喜欢打猎,喜欢喝酒,还有喜欢拿钱杀人。

打猎只是狼爷的一个喜好而已,他真正的身份就是一个杀手,最冷血无情的那种,这样想来,地头蛇会被杀的只剩下半边身子,那也不足为其,但是这样一来,狼爷的名气在当地更加响亮,也更没人敢得罪他了。

一天傍晚,就在集市上的人都收拾东西准备离开的时候,突然之间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集中到城门口,那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动作,他们并不知道外面将要发生什么,只是鬼使神差的好像有人支配他们似的,一起看向城外。

片刻后,一辆由四匹马拉着的黑色马车缓缓从城外驶来,单单只是看了一眼,就已经让人挪不开眼睛。

马车很大,很高,很气派。

黑色的马车上有一个黑色的锦绣布料,在布料的底下边缘处,居然用金线绣上了腾云的图案,看起来大气磅礴,十分霸气。

车上站着一个赤膊的光头大汉,胳膊上绑着一个黑色的布条,同样绣着金色腾云图案,鼓起的肌肉把布条都撑紧了,看起来十分强壮。

光头大汉的手中拿着一把长长的鞭子,鞭子的手柄处还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绿宝石,就算是已经时近傍晚,却还能借助夕阳的余晖熠熠生辉,看起来十分耀眼。

在马车的四个角上,分别站着一个头发卷曲,身材瘦高的男子,他们的头上戴着黑纱帽子,把整张脸全都遮挡住,就算是如此,却还是能让人不容小觑,甚至连看他们一眼都不敢。

在他们的身上散发着一股让人无法直视的气魄,也只有真正经历过风雨的人才会明白,那是杀气。

所有人都是一脸震惊的看着马车缓缓的从他们的面前经过,甚至都已经忘记了身上的动作,并自觉地给马车让开了通道,生怕自己会惊扰到里面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