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童男童女(第2/3页)

“河那边的村子没发生什么事吧?”小夏问。

“还好。”阮瞻说,“溪头店的居民一来怕他们葬到别人的村子边,人家不会同意,二来也是有良心,不想给别村带来灾祸,所以选的那个地方是河上游的一片荒地,附近没有村镇,背靠着一座荒山。”

“哇,溪头店的村民果然好,如果我是妖灵也不会祸害他们了。”包大同夸张地探口气,“又是把我挖出来,让我重见天日,又给了我一块有山有水的风水宝地让我吸灵气,就算我是喜怒无常的小孩子心性,也不会恩将仇报的。”

“我说是当年的事。”阮瞻提醒他,“经济发展得那么快,那块坟地早在三年前就被当作无主坟地给平了,现在那地方是一条平坦的公路,一天有数不清的车辆从上面通过,他们是没办法在那种环境中修炼的。”

“不会是死亡公路什么的吧?就是那种车子一到哪个地方就出事出故的。”包大同问。

阮瞻摇摇头,“那里没出现过什么重大事故,你别忘了,张子新是五年前失踪的,假如那两个妖孽是因为他而离开溪头店,而且他们又强大到不必受埋骨之地和日月阴阳的限制,那个所谓的坟墓早在五年前就空了,只是一堆枯骨而已,又怎么能为祸过往行人呢?”

大家一想也是,都点点头。

“现在问题出在张子新身上,他来到溪头店后遭遇了什么?他是怎么失踪的?”万里把话题导回。

“据村长介绍,张子新在村子里折腾了几天后,就准备去河那边调查。当时他是住在村长家里的,村长极力劝阻他不要去,但是他非常直拗,第二天一早就独自动身了。他没有交通工具,五百里的土路不知道他是怎么走的,以前村民们把那三具枯骨下葬的时候足足走了一个星期才到,如果来一个往返的话,应该至少两周,可是他在第七天半夜就回来了。他回来的那天晚上,有几个村民因为去镇上回来晚了,才一进村口就看到一个男人慌慌张张的在村里跑,好像想藏身哪里。有一个村民认出他就是城里来的张记者,所以叫了他一声,哪知他一扭头,差点把那几个村民吓死。因为他的身子和脖子都没动,整颗头却转了一百八十度,而且脸上一片惨白,五官模糊到看不清楚。而正当大伙吓得挪不动脚步的时候,一男一女两个小孩突然出现。一人牵着他一只手,硬拉着他走远了!而从那以后,他再没出现过。所以说,他在法律上虽然只是失踪,但从村民们的口述里可以断定,他必然是死了,不然不可能七天之内往返,而且也不可能是那种状态。”

“那么他的魂魄——”万里有些担心的说,“是走了?还是被困在那里?或者被吃了,这两个妖孽一出世就吸了许多狗的血,那么他们现在带走那么多小孩,是当作食物了吗?”

“这要彻底解决了这件事,才会揭开谜底。”阮瞻说,“不过村长给了我一本笔记,是张子新当年留下的,可能是他走得太急,忘记在村长家了。”

“啊?有笔记?在哪在哪?”急性子的包大同直跳起来,“上面说得什么?”

“我收起来了,以后会有用的。”阮瞻淡淡地说,“至于上面说的,就是他那几天调查的情况。”

“他怎么说?”万里比较好奇,一个无神论的记者是怎么解释这见怪事的。

“他认为溪头店准备挖水库的地方,以前是一座修道人的坟墓,中间的大缸是一个老年道士,这从他的散发、牙齿和残留的一点衣物上看得出来;荷花缸上经历多年没有退色的绘画则是一种失传已久的工艺,很有研究价值;缸体中的丝网也是制缸时混的,大概是为了防裂;而且他挖出了被村民掩埋的缸体碎片和碎石,发现那上面有用奇怪的颜料书写的黑色符咒,他认为那是丧葬习俗的一种,类似于陪葬经文一类的;那两个被挖出来时面目栩栩如生的小孩,也是古时候最残忍的一种陪葬方式——陪葬童男童女。他们的头顶和双手手心在活着时被打上洞,灌入水银,再加上过去的一些古怪但又深奥的防腐技术,所以使这对童男童女可以历经百年而尸身不腐。而当村民把他们挖出来,让他们接触到了空气,尸体才迅速腐烂;至于最恐怖的半夜敲门和杀死村里大小狗只的现象,他认为前者是村民在惊恐下集体出现幻觉,后者是出现了凶猛的野兽。”

“狗是最敏感的动物,再凶猛的野兽也不可能在不惊动它们的情况下把它们全部杀死。”包大同说,“这说不通。”

“没错,这个问题他在笔记里也有解释。他认为一定是一种能分泌特殊物质的稀有生物,可以散发出类似迷幻剂的东西,这才让那些狗儿乖乖和它到了祖庙,然后任由他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