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2页)

读医科的都知道,英文在学习过程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不管是平日的课程还是读研读博甚至出国留学,都要达到一定的词汇量才行,暑假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她总要给自己找些事做才行。

收拾了会房间困了,路婉午睡了会,醒来已经下午四点多钟,屋里很安静,路婉看着随风飘动的粉色窗帘,听着窗外从远处传来的,一阵阵孩童的玩闹声,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不过十天左右,她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辈子她的父母都是七零年出生的,想着有机会回父母的老家看看。

路婉起床后洗了个脸下楼,叶丽萍不在客厅,聂家父子还没回来,只有保姆孙秀梅在厨房忙活。

路婉刚过来,跟聂家的人并不熟,更不会跟孙秀梅套什么近乎,只是她有些口渴,拿着水杯去厨房倒水。

“呦,婉婉下来了。”

路婉礼貌的笑了笑,拿了水瓶自己倒水,倒是孙秀梅,时不时看路婉一眼,等路婉倒完水回头,她掩饰般的笑道,“呵呵,我在准备晚饭呢,听你妈说你爱吃一道叫什么芙蓉鸡片的,我还真没听过这个,不知道怎么做呢。”

路婉没想到叶丽萍还跟孙秀梅说了这个,可能是中午多吃了几口让她以为自己爱吃,但路婉口味淡,胃口也小,可能是父母学医的关系,很注重饮食健康,说病从口入,人大部分毛病都是吃出来的,那些对身体不好的东西不要多吃,所以路婉从小就是如此,也没少被人说挑食、讲究之类的话。

“梅姨你随便做就行,我吃什么都可以。”

孙秀梅笑着点头,“那行,那我就随便做,那道芙蓉鸡片,我逮着空再学学。”

路婉笑了笑,跟孙秀梅说了声就端着水杯出了厨房。

一个人做什么事是自己的自由,孙秀梅想学也好,不想学也罢,她一个聂家新来的继女,自然不方便多说什么。

孙秀梅看着路婉端着水杯上楼,不屑的抿了抿嘴,她不喜欢叶丽萍,自然也不会喜欢叶丽萍的女儿。

叶丽萍跟聂毅韦结婚不过才八年,孙秀梅虽然只在聂家做了五年,但她之前也是在大院的另一户人家,户主因工作调动举家搬去外地,聂家又刚好要换新的保姆,这才被介绍到了聂家,因此孙秀梅来聂家前就认识叶丽萍,也知道叶丽萍不少事。

生活中哪里都不缺八卦,叶丽萍刚进大院时大家背后里总谈论,说这女人年轻时下乡当知青,跟当地的农民有过一段婚姻,后来找机会回城了。

因为特殊的年代背景,七十年代有过不少这样的事,要是仅仅如此也就罢了,人往高处走,知青从城里出去想再回城里来并不是什么稀罕事。

可军婚是要政审的,一审就知道叶丽萍在农村有个女儿,这才是让大家感官不好的地方。

后来又听人说,叶丽萍回城后又不少人帮她说过媒她都没同意,大家还当她顾念着乡下的丈夫孩子,谁知道是嫌人家不够有钱有地位,这不,最后攀上了聂军长,成了军长夫人了。

婚后叶丽萍好打扮,她长得好看,身材保持的也好,自然是穿什么都衬人,有人专门看过,她穿的衣服经常十天半月不带重样的,那时候她不过是机关单位的科员,哪有钱这么装扮自己,花的自然是聂军长的钱。

这些事跟旁人没关系,妻子花丈夫的钱也是理所当然,但周边都是居家型的妇女,就她表现的与众不同,肯定是要被人说道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叶丽萍跟继子关系并不好,人都是同情弱者的,聂铭颙从小没了母亲本来就很可怜,聂毅韦对儿子的教育又严格,落在别人眼里又成了“有了后娘就有了后爹”的典范。

虽说叶丽萍嫁进来时聂铭颙已经十来岁,没那么容易养熟,但人跟人之间讲究以心换心,你要是真心对一个孩子好他还能感觉不出来?

当然,这些都是旁人的想法,作为长期跟聂家人相处的孙秀梅,最看不惯的还是叶丽萍动辄就跟聂毅韦撒娇的那个劲,比狐狸精还狐狸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