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十二点!

六辆警车悄然驶出警署,经过西环前往屯门。

李少泽亲自开着署长配车,一马当先开在最前。雷蒙腰间配枪,面无表情的坐在副驾上,嘴里叼着一根烟,有些怀念的拍拍枪袋中的佬伙计:“阿泽,你知道以前道上都怎么叫我吗?”

“我知我知,百发百中雷老虎嘛。”李少泽握着方向盘和雷蒙聊着,他知道现在雷蒙只是表面淡定,心里必然也很紧张。

因为就连他自己,现在心里都有点慌。

如果不是雷蒙坐在副驾上,他都想叼着了一根烟了。而在警车后排,除了标叔之外,不知道为什么还坐着乐慧贞这个家伙。

“知道就好,今晚有机会我就让你见识一下雷老虎的威风。”雷蒙担任署长已经有三年了,离开一线行动的时间更久。今天亲自带枪出发,忽然有些怀念曾经的风云岁月。

那时候的他,靠着华总探长堂弟的名头,混入警队当中。一路建功立业,打点关系,走入警队高层。直至廉署成立,华总探长倒台后,照样屹立不倒。

当初的警员大游行,总探长跑路,一系列事件当中,都有雷蒙的身影在里面。也正因为这样,他才能成为港岛警队最年轻的高级警司。

在就职署长的那一天,他何曾想过下一次拿枪,会是为了上位一哥?想想真有点唏嘘,让人感叹岁月的无情。不过雷蒙很快就发现,好像只有标叔在接他的梗,李少泽则是眼神飘忽,心不在焉的将眼神一直喵向后座。

“你看咩嘢,觉得这个记者很靓,想要泡啊?这是我请来的记者,警告你别乱打主意。”

雷蒙一眼就知道,旁边这家伙打着什么注意。随手将手中烟蒂扔到车窗外,一吐气一边说话。

没办法,这次行动必须要有视频记录。到时候,就算卓景全脱身逃走,凭借视频记录也能告倒他。可偏偏警队里的狗仔队不能用,只能拖私人关系去电视台请记者。

谁知道一请就请到一尊和芽子这么想的大神,李少泽多看两眼,心里生出些注意实属正常。不过雷蒙现在的心思都放在行动上,绝对不允许李少泽瞎搞。

李少泽当即收回目光,信誓旦旦道:“长官,我绝对没有打任何主意。”

“噗呲。”

乐慧贞坐在后座,看着李少泽这幅样子笑出来。心里暗想,你搞都搞过了,现在装的倒挺像。

不过李Sir确实没有泡她,都是她主动在泡李Sir。这次跟拍任务,她也是在收到消息后,主动请缨的。只是目前为止,她都只知道是拍摄抓捕过程,并不知道具体行动的详情。

而且在出发之前,她就签过保密协议,拍摄结束后的光盘,也必须第一时间交还警队。

行驶在路上的时候,李少泽收到了一条短信:“晚上十二点,目标出场。”

……

在重案组到达屯门,开始部署行动的时候。

卓景全和一班最亲近的下属,坐在庙街夜市里食夜宵。

他身边一共有七个人,分别是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江有为”,副处长助理“王天保”,飞虎队指挥官“莫忠华”,以及四名飞虎队员。

这七个人曾经都是卓景全的同僚,也是港岛警队中“女皇派”的骨干。能够上位离不开卓景全的支持,这几年更是收了卓景全一大笔黑钱。

只要卓Sir顺利上位,他们个个都会升职。只要卓Sir出事,他们人人都要倒霉。所以就算在外人眼中,他们也是跟卓景全捆绑最紧的利益团体。

这伙人都知道今晚要做事,桌面只摆了两瓶汽水,默默的埋头吃煲仔饭。

卓景全吃的差不多了,从口袋里拿出一包万宝路,抽出一排烟,散给面前的伙计。看见大家都点上后,他才抽了一口道:“我家以前是上海的大富商,一个家族八十四口人,包下三条船从上海到香江。”

“来港岛的第一天,我家就在尖沙咀买了七栋楼,在英国人的车行买了四辆车。那时候我十二岁,是独孙大少,出门吃饭都有佣人开车送我。”

他是头一回在下属面前讲家里的事,一班下属都聚精会神的听他说话。只见卓景全压抑的声音,好似被烟呛到,咳嗽两声后接着道:“妈的,可惜那时候我还是个小鬼,毛都没长齐。不然香港小姐都要被我上。”

“可惜好景不长,我爷爷因为在酒宴上说错一句话,被当时的总探长盯上。三个月,雷洛那个狗东西只用了三个月就害我家破人亡,八十四口人到最后只活六个,商铺金行全部被抄。我亲眼看着老豆,跪地上舔他鞋子,我才能活下来。”

“从那天起,我就发誓要当警察,当一个比总探长还威风的警察!”

可能是因为权力比酒更醉人,卓景全明明没有喝酒,但脸色却有些红晕:“现在总探长没有了,我就要当警务处长!把所有人踩在脚底下的警务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