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往事如歌(第2/2页)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口中知道了就读于Z市另外一所重点高中――扬风高中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和秦子默。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世交,夏言是杜沙沙口中四处留情的花花公子:“你不知道他那样的男生,就知道仗着自己聪明点儿,家里有点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看到他和下午看到他,身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少女情怀总是诗,人人都想当被徐志摩一辈子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振保心头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子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出局。

真正让沙沙却上心头的是秦子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子中的另外一个。根据沙沙同学如潮水般层出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的小小归纳,那就是――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子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但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再加上篮球、足球、排球举一反三,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美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马王子。

记得我疑疑惑惑地问她:“你们见过吗,怎么――对他这么熟?”而且,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杜沙沙笑得很是羞涩:“在夏言家见过两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一向眼光高,他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她眼里放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暗骂夏言迎狼入室,凉凉地给沙沙同学泼冷水:“幻想总是超出现实的,杜沙沙同学。”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去了,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就越是内在不堪一击。一个高中生而已,用脚趾头想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吧。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也不太令人羡慕。再加上对我言传身教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经常有事没事跟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等等等等各类案情,导致生为豆蔻年华少女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倒也真的――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兀自沉浸在粉红色梦幻里头,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直到我们初中顺利毕业,我都没有有幸见过这两位知名人物,但拜杜沙沙同学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喜好身高,我都滚瓜烂熟了然于胸,自然,也第一时间知道他们上了N市著名的全国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当时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酸得倒牙的小小豆腐块,并且,闲来无事,还担任着展阳高中文学社小小编辑之职,闲暇之余舞文弄墨,权当消遣,因此,在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某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小书店,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一直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地祈祷着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感谢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一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啊啊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等着我,我来了……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过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唉,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但永远也猜不到结尾……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公分的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