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海捞针(第6/8页)

她看上去一脸错愕、精神恍惚,好像在拼命保持眼睛聚焦。“尼克?”她幽幽地说,“哦,老天,尼克,是你,对不对?”

“你在哪里?”

“尼斯城外一座别墅。其实就是昂蒂布角[4]。哦,尼克——孩子们——她们不在了,对不对?达娜,艾丽斯,她们从未出生,是不是这么回事?”

“恐怕是这样。这次他真把我们搞垮了。”

“我还有记忆,就跟真的似的——好像我们曾在一起生活了十年——哦,尼克——”

“告诉我怎么找到你,我马上坐下一班飞机从圣地亚哥飞过去。”

她沉默了一会儿。

“不要。不行,尼克。有什么用?你我都已经变了,不再是我们结婚时那个人了。再过一两个小时,你我就该连我们曾经夫妻一场都不记得了。”

“詹妮——”

“我们的过去都没了,尼克。也没有未来。”

“让我来找你!”

“我现在是汤米的太太,我的过去都和他在一起。哦,尼克,我真难过死了,太难过了——我还记得一点点,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欢笑,沿着海滩奔跑,宝贝们,那只胖胖的小花猫——但是这一切都没了,对不对?现在我有我的生活,你有你的生活。我只想告诉你——”

“我们可以试着重建我们的生活。你不爱汤米。我们彼此相属。我们——”

“他变了很多,尼克。他不再是你记得的拉霍亚时期那个人了。更加善良,更加体贴,更有人样了,你知道吗?毕竟已经过去十年了。”

麦克森闭上眼睛,抓住沙发的边缘以防摔倒。“才过去两个小时,”他说,“汤米对我们做了时间调整。他刚刚亲手撕毁了我们的生活,那一部分生活我们再也追不回来了,但我们还是可以挽救点什么,詹妮,我们可以重建,你只要赶快离开那座该死的别墅,然后——”

“对不起,尼克。”她的声音温柔低沉,遥不可及,有种几乎完全陌生的感觉,“哦,老天,尼克,怎么会乱成这样。我那么爱过你。对不起,尼克。真是对不起。”

屏幕变空白了。

上次去过阿兹特克之后,麦克森已经好多年没有时间旅行了,所以对票价之高有点吃惊。显然信用额度也没问题,因为他们五分钟内就批准了他的申请。他把目的地告诉他们,说明了他想要的外貌。几百块化妆费是另算的。一个男化妆师忙了半天,除去了他头发里早早显露的几许花白,抹平了他脸上的皱纹,还给他喷上一层在南加州晒过的古铜肤色,一旦接近四十岁,你泡在办公室里的时间比待在海滩上多,就难免会失去这种肤色。他看上去至少年轻了八岁,足够蒙混过关。只要他小心,回到过去后避免碰到青年时代的自己,就应该没什么问题。

他走进一个小单间,很快被一阵香甜的雾气裹住。等他再走出来时,已经回到2012年12月,气温还算暖和,北面天空略微带些雨意。虽然只倒回去十四年,他却感觉回到了史前社会,服装、发型和汽车都不对,建筑物又重又笨,头顶悬浮的广告色彩庸俗艳丽,兜售荒诞过时的产品。真奇怪,他当初生活在这里时,并没有觉得2012年的这个世界有这么粗糙;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心想,拿今天的眼光看今天的世界永远不会觉得粗糙,只有拿未来的眼光去看才会。他喜欢这种陌生感:说明他真的回到过去了。好像走进了一部老电影。他感到非常平静,痛苦都消失了;他已经完全忘却了他失去的生活,只记得有人从他那里偷走了什么宝贵东西,他必须反击,这意义重大。他租了辆车,很快开到拉霍亚。如他所料,大家都在海滩俱乐部,只有年轻的尼克·麦克森不在,回棕榈滩他父母家了。虽说麦克森仓促策划了这次时间旅行,他的考虑还是周到的。

他们看到他都很惊讶——葛斯,丹,利奥,克里斯蒂,萨尔,整帮人。他们看上去真年轻!小孩子,都还只是小孩子,刚刚二十岁出头,看那茂密的头发,看那满脸的婴儿肥。他以前从未意识到年轻的时候究竟有多么年轻。“喂,”葛斯说,“我以为你在佛罗里达!”有人递给他一瓶兴奋剂。有人把一个胶囊耳机塞到他耳朵里,音量超大的刺耳音乐开始撞击他的颧骨。他跟每个人打招呼,微笑着拥抱对方,解释说棕榈滩是多么无趣,所以他提前回到这个大家庭来了。“伊芳在哪里?”他问道。

“她过一小会儿就会到的,”克里斯蒂说。

汤米·汉伯顿比麦克森晚五分钟走进来。一开始麦克森心里咯噔一下,以为这个汉伯顿也是穿越回来的,真实年龄已有三十五岁,但仔细一看不是:种种细微迹象说明他还要年轻一些,比如面部还比较放松,嘴唇仍然带点稚气。事实上,麦克森意识到,汉伯顿从未显得真正年轻过,他看上去岁月无痕,光滑丰润,一成不变。麦克森真想痛痛快快地拿把刀子,捅进对方刮得干干净净的喉咙,但谋杀不是他的风格,也不是解决他问题的理想方案。他反而把汉伯顿叫到一边,给他买了杯饮料,然后轻声说:“我只想让你知道伊芳和我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