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第3/3页)

两个月以后,我们的故事结束在一个婚礼上。

如果你去过欧洲,如果你到过罗马,你一定不会忘记参观那种古老的小教堂:墙壁是大大的石块堆砌而成,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开着一串串紫色的花束。教堂那五彩的玻璃窗,迎着阳光,闪烁着绚丽的光芒。教堂门口,台阶上长着青苔,像一层绿色的地毯。花园里,一丛丛的花坛,盛开着蝴蝶兰、郁金香、玫瑰,和蔷薇。教堂里,阳光从彩色玻璃中射入,照在那肃穆、庄严、而宁静的大厅里。古老的风琴声,奏着《结婚进行曲》,回响在整个大厅中。而一对新人,就在这样如诗如梦的境界里,在亲友的祝福中,在神父的福证下,完成终身的佳礼。

这不是中国式的婚礼,没有吹鼓手,没有花轿,没有宴席,但它别有一种庄严与隆重的气氛。婚礼既成,一对新人站在花园里,站在那闪耀的阳光底下,谁也不能体会,这一刹那间,两人心中所涌起的喜悦与辛酸。

“我要吻新娘!”丹荔叫着,不由分说地在忆华脸上左吻右吻。

“我要吻准新娘!”志远叫着,把丹荔拖过来,也在她面颊上左吻右吻。

“真的!”老人笑得合不拢嘴,他左手拉着志翔,右手拉着丹荔,问,“你们什么时候结婚啊?”

“我和丹荔商量过了,”志翔说,“哥哥既然在罗马结了婚,我和小荔子,应该回家去结婚。你也要回去的,高伯伯,你是我们的结婚证人。”

“回家?”老人问,眼睛闪亮,“我也去?”

“是的,在海的那一边。”志翔遥望着天边,“我们的父母,还在那儿等着我们。”

“丹荔的父母会参加这婚礼吗?”

“他们会的!”丹荔一脸的光彩,满眼睛的喜悦。“他们一定会的!因为我会撒赖!”

大家哄然地笑了。笑声中,志翔悄悄地把志远拉到一边,低声说:

“哥,我有样礼物送给你!”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剪报,递到志远手中。

志远看过去,报上有一张照片,照片里赫然是一件雕塑品,题名叫“手”!十只伸往天空的手,在呐喊,在追求,在呼吁的手!年轻的、年老的、粗糙的、细腻的手!照片旁边,有一篇简短的报导:

“本季沙龙中,最受各方嘱目的一件雕塑品,是一位年轻的、东方雕塑家所塑造的。这件题名为《手》的铜雕,充满了力与生命,感情与思想,是一件不可多得的作品!不论本季的雕塑奖,会不会由这位年轻人得去,我们仍然认为这是件值得推介,值得赞美,值得喝彩的佳作!”

志远抬起头来,他的脸发亮,眼睛发光,一把揽住志翔的肩膀,他又激动,又辛酸,又高兴,又安慰地说:

“志翔,我离家十年多,终于觉得我即使回家,也不会无颜见扛东父老了。志翔,你终于找到你所缺少的东西了,咱们也该回去了!”

“小翔子!”丹荔在一边大叫,“你们兄弟两个是怎么回事啊?今天是忆华姐姐结婚,你总不能把新郎给拉到一边说悄悄话呀!我看,你们兄弟对于彼此呀……”

“永远比我们重要!”忆华一反平日的沉静羞涩,忽然接口说。然后,就和丹荔相视大笑了起来。

这一笑,兄弟两个也笑了,老人也笑了。走出教堂的花园,那辆小破车居然充当了喜车,绑着花束和缎带,挺有风味地停在那儿。志翔坐上了驾驶座,大家都挤了进去,丹荔挥手大叫:

“唷嗬!小破车!前进!小破车!加油!小破车!”

小破车一阵摇头喘气,然后大大地咳了一声嗽,就往前冲去。全车的人都欢呼了起来,忆华的头纱在风中飘扬。老人张开嘴,情不自已地唱:

破车快飞!破车快飞!

于是,全体的人都唱了起来:

穿过罗马,越过废墟,

一天要跑几千里!

快到家里!快到家里!

爸爸妈妈真欢喜!

——全书完——

一九七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夜初稿完稿

一九七六年二月廿八日黄昏修正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