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屠杀

狼爪岛

义正武治四年十一月

帝国舰队的非罗·恺马将军只有一个执念:让他的舰队尽可能远离疯子马塔·金笃。狂暴的起义军有如一群嗜血恶鬼从地平线上涌来,这画面始终萦绕在他的脑海,令他坐卧难安。

过了数日,他才意识到自己其实正占据优势。

马塔已经烧光突阿扎港口的所有船只,起义军无船可用,无法离开狼爪岛。起义军还能怎么办?难道游到海上来进攻他?

恺马如今是帝国军衔最高的军官,他集结了落败而逃的军舰与飞船,掉转方向,打算封锁狼爪岛北岸和南岸。加之塔祖化身的巨型漩涡使船只无法横渡奇汐海峡,如此这般,便无船只能够往来狼爪岛。

帝国陆战是输了,但他们可以将马塔·金笃和他麾下的起义军围困在整座岛屿上,直至蟠城派来援军。

马塔·金笃不是想拿全体部下的性命豪赌一场吗?好啊,让他来赌。

马塔·金笃开始自称为柯楚国元帅。佗入路·佩临拟了一份声明,身处狼爪岛的诸国国君和贵族均未流露分毫反对之意。

马塔没等肃非王颁布敕令。倘若没有他和叔叔,那个放羊少年便不过是个无名小卒。雷飞落抵得过十个肃非。起义败局本定,扭转战势的不是帕汐·洛马,而是他。战胜号称不败的金多·马拉纳的不是肃非,而是他。以两千狂暴士兵制伏四万大军的不是别人,而是他。他并未借助任何花招或诡计,全凭骁勇取胜。

这是最堂堂正正的胜利,也是最令人开怀的胜利。

肃非不过是个傀儡,马塔根本不需要他。佗入路·佩临说得对:不管马塔想要什么,不管他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什么,都得自己去争取。他竟然曾经顾影自怜,实在愚蠢。只有自己敬自己,这世界才会敬你。

周围那些哭哭啼啼的弱者令他感到作呕。这些人都是叛徒和懦夫,根本不配称为贵族。尽管那些贵族或许投对了胎,可他的护卫拉索·米罗虽是农家的孩子,勇气却是他们的十倍;再说他的兄弟库尼·加鲁也是农民出身,气节却更胜这些人百倍。

马塔将达罗王逐出突阿扎王宫,自己占领了宫殿。狼爪岛一役中,法沙国和甘国的司令奥维·阿提及胡页·诺卡诺直等到战势明朗,看出马塔必胜,才前来支援。二人此刻被软禁起来,等待马塔审讯他们的叛国罪。他虽取胜,但也不会被他们三心二意的支持所愚弄。

但他却对纳门和马拉纳以礼相待。这二人虽然不是他心目中的勇士,但地位却受他敬重。他们努力尽责,只因能力所限而败,没有什么好羞耻的——再说了,马塔是飞索威下凡,又有谁能胜他呢?纳门尸身不再,他便将纳门的佩剑以公爵之礼下葬,还允许马拉纳不缴剑。马拉纳身材矮小,令他出乎意料,他也无法理解绮可觅为何钟情这个手无缚鸡之力、脸色蜡黄之人,也不愿选择他自己,大概这更证明了她难辨优劣、不够高贵。尽管马拉纳获得了绮可觅的芳心,但这位“情敌”如此孱弱,实在令马塔难以产生嫉妒之心。他根本不屑于此。或许有一天,他甚至会宽宏大量地让马拉纳效忠于他,如同古代豪杰对待手下败将一般——不过眼下他还未想得那般长远。

我是首侯,他心想,与诸君平等,又身居首位。不,不对。其他凡人在骁勇善战方面如何能与他相提并论?他将浩浩荡荡踏入蟠城,踩在二世皇帝的喉咙上。他将成为起义军的第一英雄。他是征服者,他是霸主,这个头衔只属于传奇与神话。

只有等到那一刻,金笃家族的名字才会恢复荣光。

但首先,他要带领手下军队离开狼爪岛,进入热季拉平原,穿越索轲山口,前往完美之城。

帝国舰队对狼爪岛的封锁只是个小问题。他下令让手下开始建造新船,狼爪岛郁郁葱葱的山丘上很快便没了树木。

一位老妇人前来拜访新的金笃元帅。她拄着拐杖行走,发色全白。但她的面孔洋溢着健康与活力,戴着鲨鱼皮头巾和鲨鱼齿项链。

“我能与塔祖交谈。”老妇人的声音抖抖索索,无比刺耳,令听者不禁皱眉生厌。

塔祖的诸位牧师大怒,叫喊起来。

“我们才是塔祖的使者。”

“她不过是个骗子!巫婆!就会愚弄天真的村民!”

“把她抛下悬崖,让她跟塔祖直接交谈去吧!”

但马塔挥挥手,命诸人闭嘴。这些人稍一看到风吹草动,认为他们的权威可能受到威胁,便有如小孩立刻哭号起来。目睹这种情景令马塔产生一种病态的快感。在他看来,这些牧师与他如今无比鄙夷的君王贵族一样软弱贪婪,都是同等货色。

可这位老妇人却很勇敢。她站在起义军中最有权势的人面前,毫不发抖,径直与他对视。马塔对此很是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