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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劳尔·安迪密恩。这名字念上去跟“保尔”差不多。我出生在海伯利安,出生时间是本地历法的坠船纪六九三年;或者依大流亡前历法,是公元三〇九九年;又或者是——根据我们大多数人的时间计算方式——圣神纪元,陨落后二四七年。

在我陪伴“宣教的那个人”旅行时,人们称我为守牧者,说得很对。几乎正确。我的家人一直作为游牧人谋生,他们在天鹰大陆最偏远地区的荒野和草地中牧羊,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有时候,我也会照看羊羔,把它们当作小宝宝。回忆起那些平静的夜晚,我躺在海伯利安满天星辰下的时光,那是多么愉快啊。十六岁时(按海伯利安历法计算),我离开家门,参了军,在圣神控制的地方军的旗下当兵。在我脑海里,那三年时光的大半仅仅是无聊至极的老套程序,其间有四个月的例外,相当不愉快——在大熊叛变期间,我被派到尖爪冰架去和土著作战。从军队退役后,我在九尾一家粗陋的娱乐场担任保镖,兼任二十一点庄家,之后在湛江的上游河段做了两个雨季的驳船主,后来,我又在风景艺术家阿弗洛·休谟的某幢鸟嘴庄园当园丁。但是,对“宣教的那个人”的历史长卷来说,如果要展示她最亲近弟子的先前职业,那么,“守牧者”这个名号听上去相当不错。“守牧者”,这名字还带着一个漂亮的《圣经》光环。

我并不反对别人冠我以“守牧者”这个头衔。但是在这个故事中,我这个守牧者麾下的羊群,其实只有一头羔羊,但她至关重要。而且,我失去她的时间,要多过于守护她的时间。

那天,我的生命永远改变、故事真正开场的时候,我二十七岁,作为一个海伯利安人,个子还算高,除了手上厚厚的老茧,以及脑子里稀奇古怪的想法,就再没一点能令人注意的地方。当时,我正在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中担任猎人向导的工作,那地方位于浪漫港北部一百公里。当时当刻,我对性爱还一知半解,对武器却了如指掌,我的第一手经验告诉我,力量的贪欲可以影响到男女间的风流韵事,我懂得如何用我的拳头和平庸的智慧来生存,也对很多很多事感到好奇,同时,唯有在明了我的余生几乎不会有什么伟大的奇迹发生之时,我才感到安心。

我真蠢。

二十八岁的那年秋天,可以用一个个“没有”来描述。我从没有离开过海伯利安,也从来没有想过我可能会旅行到外世界。我去过天主教堂,这是当然;一个世纪前,在安迪密恩被洗劫一空后,我的家人逃到了偏远地区,即便在那儿,圣神也伸展出它那教化的影响羽翼——但是我既没有接受基本信仰,也没接受十字形。虽然我混在女人堆里,但是我从没恋爱过。除了外婆的教导外,我的知识全是自学的,都是从书中汲取的。我贪得无厌地阅读书籍。在二十七岁时,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所不知了。

其实我一无所知。

因此,在我二十八岁那年的初秋,当我自负满满、既无知又迟钝地以为,这世界不会有什么大事发生时,我却犯了一件事,这件事将给我带来一次死刑,并让我重获新生。

托柴海湾上游的沼泽地危险重重,这一事实自陨落前就毫无改变。但无数腰缠万贯的猎人——很多都来自外世界——每年都到那儿去猎鸭子。那里的原绿头鸭来自七个多世纪前的种舰,它们在飞船中重生并逃了出来,但很快大多数都死了,一方面无法适应海伯利安的气候,另一方面是被土著掠食者捕猎殆尽。虽然如此,还是有不少鸭子在天鹰中北部的沼泽地中幸存了下来,使得猎人们趋之若鹜。而我,便成了他们的向导。

在沼泽地和湛江支流之间,有一片大拇指般狭长的页岩和烂泥地,上面坐落着一座被遗弃的纤维塑料庄园,我们总共有四个人在庄园外工作。另外三个向导致志于钓鱼和大型狩猎,但在鸭季到来时,我就成了这座庄园和绝大部分沼泽地的主宰。这里是一片亚热带湿地,大部分区域长满了浓密的茶马植物、堰木林;涝滩岩地中长有巨型普罗米修斯树群,数量倒还不算多。在初秋那冰冷干燥的寒流吹袭下,野鸭每年会从南部岛屿迁徙至羽翼高原极偏远的湖泊区,中途,它们会在此地稍作逗留。

破晓前的一个半小时,我叫醒了四名“猎人”。我已经为他们准备好早餐,有火腿、烤面包、咖啡,但是四个大腹便便的生意人在狼吞虎咽的时候,却还满腹牢骚,脏话连篇。我只好提醒他们,把武器检查一下,擦洗擦洗:其中三人带着便携式霰弹枪,第四个竟带了把古式能量步枪,真是蠢到家了。就在他们嘟嘟囔囔吃东西的时候,我出了小屋,来到屋后,和依姿坐在一起。依姿是条拉布拉多巡猎犬,打从幼崽时起就和我在一起了。依姿知道我们要去打猎,我只得摸摸她的脑袋和脖子,让她少安毋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