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5页)

 

沃尔夫冈的委员会运行得很好,但教授本该把这儿抓得更紧些。沃尔夫冈让他的老板莫斯哈·鲍姆当选副主席,严肃地要求他提出建立一个永久性政府的草案,然后便撒手不管了。

 

那些忙碌的老兄分成几组,当真开展制定政府草案了。或在卡耐基图书馆研究政府形式,或召开小组会议,常常三四人一组(小组规模很小,单凭这一点,要是教授知道了就肯定会担心)。

 

议会在九月初开会,准备批准几项任命,选举更多代表全月球的议会会员,鲍姆同志击槌宣布开会,没等休会便将自己这一伙选进了议会,并通过了一项决议。

 

紧接着,我们眼睁睁看着整个议会成了一个被分成几个工作组的制宪议会,过去那些研究小组则成短命的摆设。

 

我想教授一定大为震惊。但他没法取消它,因为一切都是按照他亲自写的法规合法操作的。他赶去新利恩(议会在那里开会),像平时一样和颜悦色地发了言,只是淡淡地对他们正在做的事表示怀疑,没有直截了当批评他们大错特错。

 

优雅礼貌地谢过他们之后,教授开始一步步将他们提出的草案撕得粉碎:“同志们,像火和核聚变一样,政府是个危险的奴仆,也是个可怕的主人。你们现在享有自由——但愿你们也能保持自由。但请记住,你们可能会很快失去自由,不是因为某位专制的暴君当政,而是因为你们自身的原因。制宪工作一定要慢慢来,好好考虑每句话可能带来的后果。如果现在的成果是十年研究得出的,我不会介意——但实际上还不到一年,对此我感到非常惊恐。

 

“不要轻信显而易见的事物,对传统也要持怀疑态度……因为人类过去的历史上并没有很好地解决政府这一问题。举例说,我注意到有份草案提议成立一个委员会,将月球分为若干个议会区,根据人口,不时地调整每个区的议员人数。

 

“这是传统的做法,因此应该对这种做法持怀疑态度,采取‘在未证明其清白之前应视为有罪’的谨慎态度。可能你们会以为这是划分选区的惟一方法,但我现在就能提出好几种不同的办法。一个人住哪里,其实一点也不重要。我们也可以根据一个人所从事的职业来划分选区……或是按照年龄……甚至可以按照字母排序,甚至可以不分选区,视月球为一个整体,从中挑选议员——不要以不是每一位候选人都为整个月球上的人所熟悉为由反对这个提议,恰恰相反,对于月球来说,这样说不定更好。

 

“我们甚至可以考虑选那些得票最少的候选人当议员:不受欢迎的人或许正是可以帮助我们摆脱专政的最佳人选。别急着否定这个主意,仅仅因为看起来很荒谬——好好想想!在历史上,获得绝大多数人支持的当选政府有时一点也不比公然实行专制的政府好,甚至还差得多!

 

“当然,就算你们一心想要代议制,仍然有比按地区划分选区更好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举例说,你们现在每一位代表一万人,一万人中大概有七千人有选举权——而你们当中有些只是以微弱多数当选的。设想一下,如果不通过选举,换一种方式如何呢?比如说,有四千名公民签名支持即可当选。这样他就代表这四千人,跟现在的选举不同,这四千人全部都是支持他的,不存在一个并不支持他的少数派。不支持这个人的选民则可以挑选他们所支持的人。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有代表他们利益的议员。也可以这样:一个拥有八千名支持者的人可以在议会中有两张选票。这么做有困难,会遭反对,需要可实行的步骤,有很多很多问题需要解决。但我们一定可以解决……这样就可以避免代议制政体的痼疾,避免少数人的抱怨——他们抱怨得一点没错!以前那种选举法,确实剥夺了他们的选举权!

 

“但不管我们怎么做,都不要让过去的历史约束我们。

 

“我注意到有一个提案建议议会能够分成两院。非常好——对于立法来说,阻碍越多越好。但我们不要遵循传统。我建议一院管立法,另一院单管法令的废止。只要有三分之二的立法议员赞成,法律即可通过……而另一院只要有三分之一的议员通过,便可废止一项法令。很荒谬,是吗?不。如果一项法案还不能博得你们之中三分之二人的同意,那就显然不是一项健全的法律。反过来说,如果有三分之一之多的人不赞成一项法律,那么这项法律撤销了岂不更好吗?

 

“具体制定宪法时,我恳请诸位,千万不要忘记否定的重要性!要强调否定!让我们在我们的宪法上添上否定的内容,把永远禁止政府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全都写进去:禁止强征人伍支,我们怎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