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北部森林(第2/7页)

“你早该杀了卡西乌斯,或者把他送走。”野马说。

“我还以为你做不出这种下流勾当。”我一边给捉到的野兔剥皮一边说。

“我喜欢胜利,这是我们的家风。有时作弊也是规矩的一部分。”她微微一笑,“知道吗,把被其他分院夺走的旗子抢回来,可以得到一个成就分。我做了些手脚,让戴安娜分院从几个人手里抢走了旗子,然后我再骑马把它抢回来。我只用一周就当上学级长了。”

“你真是诡计多端,但你的军队喜欢你。”

“谁都喜欢我。快吃你那该死的兔子吧。你瘦得像个死尸。”

天越来越冷了。我们居住的北方森林腹地位于高地营地西北,刻瑞斯分院的正北方。至今为止我还没和马尔斯分院的人碰过头。我不知道碰到他们时我会怎么做。

“除你之外,我远远躲避着所有的人,”野马说,“所以才好好活到了现在。”

“你有什么计划吗?”我问。

她兀自笑了起来:“好好活下去。”

“你比我强多了。”

“哪一方面?”

“你们分院的人没有一个会背叛你。”

“因为我的领导方法与你不同。你必须记住这一点:人不喜欢被他人命令。你把朋友当奴仆使唤,他们依然会爱你,然而一旦你挑明了他们的奴仆地位,他们就会将你反噬至死。总而言之,你过于信赖尊卑等级和恐惧的力量了。”

“我吗?”

“除了你还有谁?哪怕在一英里之外我都看得一清二楚。你眼里只有你的目标,不管那是什么。你好比一支离弦的箭,身后曳着一道阴郁的影子。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你是那种会为了随便什么目的,毫不犹豫地割断我喉咙的人。”

“为了取胜。”

“得了吧,你才没有这么简单。”

“你又了解我多少?”兔子在火上嗞嗞地冒着油。

“我知道你昏睡的时候叫了一个女孩的名字。伊欧。她是你的姐妹吗?还是你曾经的心上人?这个名字可不太像我们色种的名字。但和你的很配。”

“我是个偏远星域来的乡巴佬。他们没跟你说过吗?”

“他们什么都不会跟我说。我不太出门。”她摆摆手,“不管怎样,这都无所谓。他们不信任你,是因为你表现得太明显了:你不关心他们,只关切自己的目标。这才是重点。”

“你和我又有什么分别?”

“哦,当然,收割者阁下。和你相比,我对他们更有感情。你是狼,只懂得嚎叫和撕咬。而我是野马,会用鼻尖磨蹭他们的掌心。他们明白跟我可以建立协作关系,而跟你?哼,只有杀或被杀。”

她所言不虚。

建立部族的时候,我做得并不坏。每个人都爱戴我。我教他们养活自己,教他们猎杀山羊,好像我知道该怎么做一样。我带给了他们火,就像火柴是我创造的一样。我们分享所有的秘密。提图斯忍饥挨饿,而我们有办法果腹。我记得他们看我的眼神如同仰望父兄。提图斯还在时,我是善良和希望的化身,而当他死后……我变成了第二个他。

“我忘了学院本该是教给我们更多东西的地方。”我对野马说。

这个金种姑娘把脑袋歪向一边:“比如我们必须为了更崇高的理由而活着?”

她的话打动了我。这些话我以前也听到过。为了更崇高的理由而活。不只是权力,不只是复仇,不只是我们所被给予的。

我不仅要击败他们,还要比他们学得更好。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红种人的救星。我是个孩子,幼稚而愚蠢。但如果我学会了成为领袖的方法,我就不再仅仅是阿瑞斯之子安插的一个密探了。我可以给我的人民一个未来。而这正是伊欧的愿望。

狼群在黑夜里嗥叫着,它们也在忍饥挨饿。我和野马得不时把它们赶开才能保住猎到的野味。一天傍晚,我们杀死了一头驯鹿,就在这时,一群狼从北边的树林中钻了出来,影影绰绰,有如鬼魅。最大的一头体格和我相近,浑身雪白。这些狼的毛色会随季节而变化,其他狼也褪掉了漆黑的毛,换上了灰色的冬毛。我看着它们把我们团团围住,各自施展狡计,同时配合严密。

“我们也该采取这样的战术。”我悄声说,和野马一起观察着逼近的狼群。

“咱们能晚点再谈这些吗?”

我们用三支箭放倒了头狼,狼群逃了。野马和我动手剥下它巨大的白色毛皮。她用小刀在皮下切割着,突然抬起了头,鼻尖冻得通红。

“奴隶和我们不是一条心,我们使用不了这种战术。但这没什么。狼群也犯了错误,它们太依赖头狼的领导了。头颅被斩去,身体马上就会溃不成军。”

“解决的办法是提高他们的自主性。”我说。